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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大学生法律教育  提高大学生法制意识

文字:何世颖 戴国君 图片: 编辑: 发布时间:2005-05-19 点击数: 分享至:

 

 

孙志刚案引起了人们对收容遣送制度的深深怀疑并最终导致了此项制度的废除,甚至一度引发人们对良法和恶法的争论,刘涌案的一二审结束又为中国法学对程序正义带来了长久的思考;审计风暴中对法律监督的疑问一波未平,郎咸平以及他带给中国国企改革中的违反法律的行为的重重质疑一波又起,再次在中国法治阴霾的天空上添上了一笔笔黑色的墨迹;股市持续低迷多少次引起人们对中国构件诚信制度的怀疑,假球风波使契约危机的解决方法;加之由来以久的政府执法中权力滥用和司法效率低下的问题再次提上议事日程,无数的声音在呼喊:中国的法律到底是良法还是恶法,还是介与两者之间的苯法、劣法,为什么法律规范只停留在字面上的规定而不能解决实际问题,中国法治现代化的方向在哪里,制度的文明如何实现,中国未来的和谐社会,究竟离我们还有多远……

 

《南方周末》曾经有一篇名为《被遗忘了的30年的法律精英》的文章,照片中的老人们聪慧的眼神在也遮不住岁月在他们心中留下的阴影,他们中的多少人在黄泉下难以瞑目,因为他们编撰一部法学字典究竟能不能重振中国法学多少会让人怀疑;著名学者邓正来在受聘吉林大学法学院教授时做了重建中国法学建构的讲座,提出在中国理论法学内掀起一阵批判的风暴,对法学领域内现有的不合理现象进行批判,培养一群功底扎实的博士硕士生,对中国法学进行在构建;北大法学院院长朱苏力在一篇名为《面向中国法学》的文章中提出中国的法学家要立足眼前,不要好高务远,实事求是的解决中国现实的法律问题;无数的学者振臂而呼,要改变现状颇窘的中国法学……但是我们还是不禁要问,我们可以这样拯救你么,中国法律?

 

我们想先说的是人的问题,其实就是中国人的法律观念的问题。张文显教授在讨论中国法制现代化时写道:“一个国家的人民只有从心理态度和行为上与法制现代化的历史进程相互协调,这个国家的法制现代化才能真正得以实现。法制现代化是一种精神现象,是人的法律观念和行为方式由传统向现代转变的过程。”中国不是没有法律传统,中国人的守法传统甚至可以追溯到古代社会,可是我们应该看到,中国这种以道德调整,以“礼法”治国为基础的法律传统是与当今我们提倡的法治现代化是有矛盾的,如何协调这种矛盾是摆在立法者面前却没有得到解决的重大问题,法律与道德的界限不明,使法律在中国无法被信仰,无法在老百姓心中树立法律至上的信念,无法形成现代的法律观念,而人的法律观念不强直接导致中国的法律在实行过程中遇到的很大的阻碍并直接影响到了中国法律制度的建构和运行,人们对法律现代化和以法治国缺乏理解,多数人只是把法治理解为社会中有法,在生活中遵法,却不知这样的情形在古代任何一位开明的君主都可以做到的,“法治”中的法是能在经世至用的,由一定社会物质条件制约的行为规范,换句话说是良法,法治社会要求人们在实际生活中自觉的运用法律、遵守法律,以法律来规范自己的行为,使自己的观念走向法制的轨道。而这些在现今的中国是很难做到的。我们暂且不去讨论中国法律的优劣,单从法律的实行上来讲,人的观念问题是摆在中国法制现代化进程中的最大障碍,不可否认,国人的法制意识和法治观念是比较落后的,这已经是历史的原因。但我们认识到这一点是显然不够的,关键是要找出一套行之有效的方法来切实提高中国人民的法制意识,而这一切的实现,用弗里德曼的话来讲,必须建立在一个理性人组成的理性社会之上。

大学生是社会的栋梁,是建设中国法治社会的中流砥柱,是社会中最具理性的人群之一,提高大学生的法制意识,无疑是建设中国和谐社会的重要砝码,可见,提高大学生的法制意识对现今的中国来说有多么重要的意义。那么究竟应当如何提高呢,有人说,解决以上问题最好的方法就是进行法制教育,培养解决实际问题的法律人才,这自然是最最可行的路线,教育是一个国家兴旺发达的动力,是改变一个民族命运的最有效的工具,着眼于中国法制意识的提高,加强大学生的法律教育必定是最有效的方式,可是中国的法学教育能够担当起这副重担么……

教育问题在中国又一个让人头痛的问题:中国的教育至少不是成功的教育,法学教育亦是如此,教育的形式化和教育的功利性将中国的年轻一代饱受其苦,教育的内容是能力的培养,可是在中国是什么样的呢,中国注重的“解题能力“,是解决试题的能力,不是解决问题的能力,这无疑是对应用性极强的法律学习的一个致命的打击,一份卷子,我可以做的很好,拿100分,可是一份卷宗,则可能是分析的一塌糊涂,基本的法律概念都难以把握,大学生学习法律若干年,除了考试的时候觉得法律课本有用之外在平时很少有接触法律的机会,更何况去实践中运用法律:然后是教育目的的问题,这可能与社会的大气候有关,学习是为了好的分数,因为好的分数可以在一系列的测评或比赛中给自己的胜出添加重要的砝码,学习的最终目的是找到好的工作,把胸中的才转化为手中的财,考硕考博的目的是为了就业时能取得一个好的机会或是以此为跳板取得更好的职称……我记得周总理在七岁时候就说出了为中国之崛起而读书的豪言壮语,而现今有几人可以顶天立地地说我是在中国法学之崛起而读书,现今的学术界死气沉沉,人们为了争名夺利到处奔走,学术作品越出越快,字数越写越多,篇幅越写越大,而质量却越写越差,有的学者一个晚上能跑3个饭局,吃几次消夜,学术腐败随处可见,抄袭侵权之风蔚然兴起,我不禁要问,这样的学者到底能否写出有真正价值的文章,还是要挂个学者的名字去装门面,我们不禁要问,中国的法学比西方国家落后了30年,怎么现在还停留在介绍水平,没有人去做深入研究与这些人浮于事和学术腐败现象到底有没有关系,我们的教育是培养建设祖国重建中国的人才还是挂了名不做事的庸才,我们到底是在为什么而读书,中国法学什么时候能打开一片蓝天,中国大学生的法制意识什么时候才能真正提高……

中国法治社会的构建不是一两个学者的理想,更不是几个忧国忧民的人说说而已的呼吁,而是所有学法律的莘莘大学生们以自己的努力和辛勤的汗水铸造成的中国法律的万里长城,每一个学法律的人都不是旁观者,而是长城的建设者,每一个中国人都不是观众,而是中国法律制度重新建构过程中的一砖一瓦,是中国法律制度的遵守者和捍卫者。从现在开始,学习不是为了升官发财,不是为了争名夺利,而是为了为了中国法学的重建,为了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东吴大学的校训“养天地正气,法古今完人“激励着一代代学习法律的大学生们:为中国法学之崛起而读书。

 

 

作者单位:戴国君  广东外语外贸大学2002级国际经济法一班

           何世颖  广东外语外贸大学2002WTO法一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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