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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文化音乐抄袭事件:迷失的职业操守

文字:评论员 陈传宇 图片: 编辑: 发布时间:2006-03-27 点击数:

 

    当我们对抄袭有了一种见怪不怪的麻木,当创新在与抄袭的对抗中败退一蹶不振,当正义的呐喊在抄袭面前不再洪亮,是该对抄袭与作假说“不”的时候了……                                                 ——题记

 

         近来,抄袭事件充斥文化音乐圈。曾以《幻城》震动文坛、有“青春派领军人物”头衔的郭敬明,因抄袭他人作品而被判罚款一事刚刚平息,近日来又爆出花儿乐队的“嘻唰唰门”事件——两张专辑13首歌曲涉嫌抄袭闹得沸沸扬扬。音乐风云榜内地评审团主席刘欢宣布,取消花儿乐队的入围资格;花儿乐队所属百代公司在宣布该乐队退出今年所有的颁奖典礼之后,再次明确承认,花儿乐队的部分歌曲已经“构成抄袭事实”。

    

         可是令人惊诧的是,面对证据确凿的抄袭事件,当事人花儿乐队仍然闪烁其辞,只承认 “音乐确有瑕疵”,否认抄袭,并说最多不过是“模仿”,还拒绝正面回应歌迷的道歉要求。这不得不让人想起了去年的郭敬明,当抄袭问题败露之后,甚至直至法院判定其败诉并处以罚款的时候,郭敬明及其出版社依然坚持自己“并没有输”。这不得不引起人们的深思与忧虑。著名作家海岩在谈到花儿乐队抄袭问题时曾有些无奈地感叹:“现在年轻人似乎缺乏恐惧感和罪恶感,做了错事后也没有表现出羞耻感。” 

 

        在一片对抄袭与作假的声讨中,却另有一些并不和谐的声音。部分人(特别是Fans)为抄袭事件辩解,甚至将抄袭正名为“高级模仿”,有些更是混淆是非,言论荒缪:“抄了就是抄了,有本事你也抄”、“抄得这么好,说明他有才气”、“就算是抄袭又怎样,不见得原唱比花儿唱得好呀”、“会抄袭也是门艺术”等等。在面对当红歌手的抄袭与作假这种大是大非的原则性问题时,出现这样的声音确实让人惊诧和忧虑。

  

        虽然此前乐坛也时有涉嫌抄袭事件发生,但像花儿这次涉嫌抄袭的数量如此之多,歌曲如此集中,还是比较罕见。从这样的一个侧面我们可以意识到抄袭作假之风确有愈演愈烈之势。如此抄袭不应该认为仅仅是属于缺乏版权意识和基本的法律意识,更是关乎作为一名歌手应具的职业操守和道德。

  

         深究抄袭与作假的原因,不外乎有几点:一是有只追逐商业利益而弃社会责任感不顾的娱乐公司对抄袭的默认甚至是纵容;二是某些当红歌手缺乏应有的职业操守道德,在面对利益和虚荣冲击时,难以坚守道德底线;另一方面,狂热粉丝的盲目支持和吹捧也起到推波助澜的作用。令人遗憾的是,音乐市场及社会大环境的某些不良环节与阴暗面对此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

 

        创新是一个民族生存与发展的最根本动力与源泉。抄袭与作假不仅仅是对他人版权与著作权的严重侵犯,更是对一个社会原创力的破坏性伤害。抄袭不会给我们带来文化的愉悦,更多的是面对真相时的失望与愤怒。而作为当红歌手,拥有特殊的号召力与影响力,其失范行为极易诱使更多的年轻人群起仿效,甚而毒害文化风气。急功近利、不择手段的畸形价值观也会造成对诚信、负责、原创等价值理念的驱逐。“抄袭导致的成功恰恰是一个时代的耻辱”。

 

        幸好,我们这一次没有一笑而过。百代唱片公司在公众与舆论的压力下终于发表公开信向公众道歉,明确承认花儿乐队部分歌曲“抄袭”,并对其提出严厉申诫,这反映出他们的文化责任和道德承担意识。希望经过这次教训之后,花儿也能够找回迷失的职业操守,给公众一个坦荡的交代。尽管打假打抄之路并不平坦,但毕竟我们终于迈出了关键的这一步。继续对抄袭的封堵与围剿依然是我们维护和激励社会创新的有效手段。而对抄袭说“不”,更是我们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