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面是反映《广外新闻网》立场的评论:
翻开10月28日某都市报,看到一篇名为《广外巡查禁吻 学生亲热依旧》的文章,文中单凭记者到校内发现“牵手拥抱等亲密行为仍然存在”和一张照片就断定我校成立文明督导队监督校内不文明现象没有效果。笔者不禁汗颜。
首先,必须说明的是,我校对上述不文明行为的定义是“公共场所男女勾肩搭背、拥抱接吻等”,并没有把“男女在公共场所牵手”列入其中。而该报记者把“男女在公共场所牵手”误解成我校界定的不文明行为,从而导致那名记者“统计”在校内所见到的“亲热依旧”的学生数目大幅上升。有明显的误导倾向,犯了“偷换论题”的错误。
其次,我校出台禁止11种不文明行为的规定不仅符合《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的原则,更是基于我校的现实情况。每个学校都有权利更有义务去制订一些具体的规章制度去规范学生的行为。从学校维护校园公共秩序的角度来说,这无可厚非。至于该报和某些所谓“学者”提出质疑的“禁止在公共场所男女勾肩搭背、拥抱接吻”的规定,笔者认为,虽然情侣有亲昵的权利与自由,但这必须是以不影响正常的公共生活为前提的。我校没有禁止学生恋爱,这表明我校并没有剥夺学生个人生活的自由;而另一方面,我校禁止在公共场所拥抱接吻是尊重公众的公共权利和维护校园的正常秩序。如果说亲热是“自己的权利”,那么禁止在公共场所亲热就是尊重别人的权利。假如菁菁校园里到处是接吻拥抱的镜头,会不会影响那些青春萌动的学生的正常学习呢?尤其是对那些目前并不准备谈恋爱的同学,他们的自由是不是被侵犯了呢?至于该报记者在我校发现仍有拥抱等亲密行为,正好说明了我校成立督导队监督不文明现象的必要性,而且应该加大督导的力度。
仅仅因为看到少数不文明现象仍然存在就能否定督导队做出的成绩吗?就能得出没有必要成立督导队这样的结论吗?这又犯了“推不出”的错误。如果我们读者发现《XX都市报》上常有错别字和病句,就推说该报编辑人员中文水平很低;或者发现该报常常像路边没有刊号的小报那样低水平炒作就推说该报一无是处,甚至得出该报没有办下去的必要的结论,该报的管理人员会怎么想呢?
再次,笔者认为单凭该报记者见到有“勾肩搭背”现象就质疑整个督导队做出的成绩,还犯了“以偏概全”的错误。要知道,我校制订的规定所禁止的不文明现象有11种,而“在公共场所勾肩搭背、拥抱接吻”只是其中的一种。难道能把这其中一项执行效果不佳(先不说事实是否如此)放大来掩盖其他做得好的方面吗?据记者的观察和身边同学的议论,自从文明督导队成立以来,学校里不文明现象的确少了很多。这是有目共睹的事实,也是广大学生和学生家长们认可的。虽然有时仍然会看到一些不文明现象,但效果是要从前后变化来看的,而不是单靠目前的状况来断定的,更不能靠一张照片或一些猜测就获得结论。督导队的工作确实存在需要改进的地方,但我们不能因为这样就全盘否定他们所做出的成绩。
最后,如果说该文的内容有失实的地方,那其标题就更有严重的新闻炒作的嫌疑。读者们在看到文章内容之前很可能会觉得广外的学生都对学校的规定置若罔闻,这有损广外学生的形象。笔者认为,该报作为正规媒体,不应该如此轻率地做失实的报导,更不应该为了吸引读者眼球而设计脱离文章内容的标题。笔者和身边的同学都认为,该报这次的失实报导严重影响了其社会形象,对于立志要做主流媒体的该报不能不说是一个讽刺。
(本网评论员 redwin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