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来,美国和欧盟为保护本国中小纺织品生产商,分别宣布对中国出口的纺织品采取特别限制措施和“特殊保障”调查。一旦“特保”大棒真的一锤定音,那么,中国出口的纺织品将可能面临在规定的十二年内的任何时段,受到高关税和配额限制的制裁。这对于才刚开始享受自由贸易的中国企业而言,简直就如同晴天霹雳一般。
对此,从国家商务部到相关产业组织、行会及各大大小小的企业,均纷纷提出了对该制裁的质疑,并指责美欧在倡导自由贸易下的“伪君子”行径。面对如此义愤填膺,笔者在为激昂言辞感动之际,也多了几许忧思。
忧思一 “特保”可当“特权”?
特保是“特定产品过渡性保障机制”,其以外国产品对本国同行业造成“严重损害”或构成“严重损害威胁”为使用前提。这样的评定指标本身就不具有可衡量性,反而造成滥施方的有利可图,申诉方的步履维艰。美欧就是利用世贸组织成员的身份频频将大棒挥向中国。然而,无论这种理由有多冠冕堂皇,都无法遮掩其在自由贸易下的单边主义和霸权主义。何为保护?莫非将别国的产品锁在门外就是优先举措吗?这和所谓的“闭关锁国”又有何区别呢?到头来只会加剧本国同类企业的竞争惰性,以至衰落和消殆。这样的特权滥施与美欧一直倡导的自由、公平的潮流思维更是背道而驰。
再者,对于一个即将被国际贸易淘汰的“特保”制大加赞赏,不能不说是对后配额时代开的一个无情玩笑。要保护本国产业的心情可以理解,但是其不应该建立在损害他国的利益之上。偏偏有的国家就是觊觎于“特保”救命稻草而苟延残喘。否则有什么理由对销入中国的电脑、汽车、空客大肆呼吁开放国门,却对进入本国的中国纺织品大挥“特保”大棒实施封杀呢?这大棒砸伤的不仅仅是中国企业,同时也让本国的零售商、批发商及消费者丧失了更广泛的选择空间。这样的特权保护仅是从某一集团利益出发的利己写照。
忧思二 “特保”下的生存危机!
伴随着中国在国际贸易市场上的角逐日益增多,其遭遇到的壁垒压力也让企业主们大发感慨:何为自由?何为公平?面对他国的严正拒绝,也只能是望“门”兴叹无可奈何。除了特保,诸如反倾销、技术限制、关税限制的壁垒也暴露出中国企业在国际贸易博弈中的软肋。
在特保危机下,不仅大企业出口受阻,那些规模小、产品附加值低的中小企业更是陷入了贸易深洼地带。由于缺乏强有力的资金后盾,单纯依赖贴牌、定牌的方式获利,将使其面临生存危机的考验。与此同时,国家自2005年6月1日起将对纺织品关税进行调整,74种纺织品税率将被调高,平均加税幅度高达400%。相必这接二连三的打击将使不少企业前景堪忧。
忧思三 能否置之死地而后生?
在接踵而来的打击下,是否真的没有转机呢?难道中国企业甘愿在这样的大棒生涯下阵痛生存吗?前人的话颇能指点迷津:前事不忘,后事之师。中国企业遭受这样的挫折也不是一两回的事了。从纺织品的反倾销到闹得风风火火的中国彩电反倾销案,其中让人感到欣慰的结果不多。笔者不解:为什么在挨打忍痛了那么久后,部分企业还是没有吸取教训呢?
其大部分均暴露出这样的短视:应诉积极性不高;对国际商贸条文法则的模糊;单纯将精力浪费在指责上,其往往是慷慨激昂之后便又在自认倒霉的默默承受下轮回。这样的盲目逃避实在不能不说是一种悲哀。一份报道很明显地暴露出我国企业对于此类问题的态度:在“袜子特保案”中,我方仅由中国纺织品进出口商会作为代表递交了一份评议材料,而美国相关组织、企业、乃至个人在申诉方的号召下,总共提交了数十份材料,为最终获得有利于申诉方的裁定结果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其实,激愤少一点,冷静多一点,将个人私求变成集体理性,才是明智之举。例如,国家提高关税政策,其本身就是希望控制产品的数量。然而,一些企业却为了一己私利,纷纷抢在最后期限前大量出口产品,这恰恰成为了他国挥动“特保”大棒的把柄。因而,倘若中国企业不学会自保又怎可怨天尤人呢?!因此,在唾弃美欧不负责任的行径时,企业有必要根据国家出口状况调整自己的出口思路和产品方向,加强行业自律、避免盲目出口、防止“量增价跌”;同时积极建立预警机制,做到有备而战。所谓无招胜有招,相必到了这样一个境界,若大棒再次袭来,我们也能应付得游刃有余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