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15”消费者权益日如期而至,今年护权卫士们扛着“健康·维权”的大旗,打响了保护消费者权益的头炮,而网络的得力支助将维权宣言呼唤得更为现代与时尚。从1983年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呱呱坠地至今,已走过了二十二个春秋,在这条维权道路上,记载了数不清的关注、眼泪与成长,虽未达到可歌可泣的颠峰,但也足以让人刻骨铭心。
如今的3.15突破了单纯的揭假治劣,更多的机构、组织参与其中,各式各样的活动实为抢眼:网上调查,现场模拟,倾听消费者心声,3.15晚会……诸如此类,层出不穷。笔者不禁叹言:作为消费者,我们该在这个日子里欢颜,还是应感到无声的悲哀!“3.15”的特殊存在,正是从另一个侧面展示其纪念的价值真谛:我们还处在一个有制假售劣的社会中,我们的诚信堡垒还在遭受着侵蚀,我们的消费大众还在“3.15”的寄望中痛泣作为弱者的一种悲哀!
最近闹得沸沸扬扬的“315”黄金域名抢注事件,着实让人感到无奈,消费者登陆“WWW.315.cn.com”,却要面对“企业在线”的尴尬。就连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在面对消协的求援时也只能抱以爱莫能助的无奈。“3.15”闹“李鬼”事件使得消费者开始质疑:连“3.15”都难以自保,何以谈及保护消费者的切身利益呢?!更为愤慨的是,有甚者则利用“3.15”的特殊性以诚信为幌子,暗地里大打黑心牌,名为设摊售货实为皮包公司;有的则借助各种投诉活动收取不菲费用。“3.15”似乎开始变质了,似乎已变成让某些不法之徒牟取高利的“黄金”日子。作为消费者,我们显得更加的孤立无援。
在这个特殊的日子里,我们所不愿看到的事件几乎以相同的版本上演着:安徽阜阳奶粉事件;辽宁学生豆奶中毒事件;南京特大食物中毒事件;苏丹红一号;广州假酒毒酒案……似乎每一个刺眼的名词都让“3.15”变得腹背受敌。二十多个年头的呼唤,为什么还没有唤回黑心商家的一泯良知,为什么有关部门依旧视百姓生命于不顾,为什么消费者还不能真正正视自己?在权益受到侵犯时,哭天抢地的声音中却没有勇气的抗争。消费者啊,你的名字难道就是弱者吗?!不!有这样一个声音在回答,它来自美国,一位64岁的老妪——布洛克,2002年,就是她向烟草巨头菲利普•莫里斯公司索赔280亿美元;这个声音来自加利福尼亚,这里的消费者群队控告微软非法运用其视窗垄断地位索取高价;这个声音还来自欧洲的比利时,公民们强烈的自我保护意识,以及挺身而出的勇气凝化成一股坚信的力量:消费者应学会自我保护!
“健康·维权”其本质就在于自我力量的厚积薄发,后者是前者存在的基础和前提。我们寄望于权益保护部门的搭救,倒不如好好把握手中的利器——法律。而是否能将这把利器磨光磨利,则全凭个人的觉悟与勇气的选择。中国人的厚重人情化,使得万人可为受欺者悲悯痛怜,却不愿对那些为了维权而以上千元成本争一毛钱尊严的勇气给予正视,这是何等的讽刺。东郭先生与狼的故事也给予我们新的启发,东郭先生一族的消费者到头来只能成为狼的腹中食,而只有选择做猎人型的消费主导群,才能利用手中的法律武器捍卫自己的生命权益。“不在沉默中爆发,便在沉默中灭亡”,鲁迅先生的革命气魄在此处绝不会显得夸大其辞,消费者,你不应在遭受侵害时忍气吞声,而应冲破心灵的世俗桎梏,在维权舞台上担当真正的主角。起先,或许在一幕幕痛侧心扉的悲剧牵动下,眼泪的冲力会来得极为凶猛;然而,一旦理性的思维占据上风,思考会使我们成熟地认识到:其实大多时候是我们自己放下了手中的利器,而这低微的驱动力仅是那自认“消费者弱势群”的歪曲意识作祟。消费者在受到侵害后,往往以嫌麻烦、诉讼费昂贵为由而放弃了维权,并认为只要获得了相应的赔偿已是上帝的眷顾,便是在维护自我权利,实则不然。殊不知,正是这种庸懒思维促成了不法商家的黑心膨胀,换一个角度来看,是消费者在亲手堆筑生命危房!
作为消费者,信息的不对称,使我们在与商家的角逐中处于劣势,然而不能因此而以弱势群体自居。弱势并不等于无所成长,我们可以让自己变得更为专业些、勇敢些,参考与学习始终百利无害。在懂法的基础上提高警惕,是扮演好事前诸葛的先决条件。该出手时就出手,对不法商家及各种侵害行为决不妥协,加之政府、各行政审批单位部门的共同围堵,以及全社会共担监护人的意识支撑,方乃杜绝此类恶性循环的治本之道。社会的意识需要更新,意识的呼唤不需要号啕啼哭的声嘶力竭,而应以更为理性的敢维权、真维权去证明整个社会在呼唤良性态势中所展现的魅力。在这里,我们要为维权正颜,其绝不是“王海”行为职业化的态势发展,也不是在“3.15”这个特殊日子里的特殊举动,而应是一种内在意识的自然进化,一种纯动机式的守卫自我权利的明智之举。这才是“3.15”存在的意义所在。我们不再是被“3.15”溺爱中的弱者,只有将“3.15”的特殊光环除去,只有将对这个日子的寄望除去,才能呈现三百六十五天,天天“3.15”的大诚之景观。
构筑诚信和谐之大同社会,基于激情与理智相互融合之上的亲历亲为。只有“3.15”不再成为“3.15”,消费者的权益才是得到了真正的维护,我们所倡导的维权才达到了一种超化的境界。这时,可以坚定的回答:消费者,我们的名字不是弱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