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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评天下)关于血性:“凡丝”们且慢欢呼

文字:文言 图片: 编辑: 发布时间:2007-01-23 点击数: 分享至:


  南京某名牌大学在读研究生左凡(化名)因情感纠葛,在被人围殴时持刀捅伤6人。消息一出,不少与左凡年龄相仿的大学生留言“赞赏这种校园里罕见的血性”,有的干脆称左凡为“校园英雄”。(1月15日《中国青年报》)

  首先申明,大学研究生中发生这事,一点儿也不奇怪。一句话,研究生也是人嘛。再加一句,人都是从动物而来的嘛。不想说得过于难听,但,雄性动物为争夺配偶而战,的确是各动物种群内部最为惯常的动武缘由。即使高贵如人,也难以免俗。早就从乡下爷爷口里听说过“床头出人命”之类警世通言,很难听,但很现实。在求偶问题上,人类是否能够真正抵达人性的境界,不很乐观。起码,夜正长,路也正长。

  再申明,有关网络上鼓噪一片的对左凡同学的所谓“支持”,我也不想很在意。从古至今,中国社会,读书人历来被冠以“白面书生”之丑誉,和懦弱、忍让、窝囊等词汇紧密相连。今天,终于有了一个“出手不凡”的左凡同学给俺们撑起了鲜红的面子——举刀狂砍,令10多个“社会闲杂人员”血洒学府,天下书生,其欣喜为何如!再说,法律也出手了,左凡同学也“进去了”,对他表示一点“道义上”的支持,又不用负责任,还可顺便释放释放自个儿积攒已久的肾上腺素,何乐不为!

  总之,对“支持左凡”现象本身,我不想过多解读。我感兴趣的,是支持的理由——血性。

  人和动物不同。其中之一表现为,大凡人做事,总是需要理由的。即使当时没顾得上找,事后还是要“补办”手续。前几年,女贪官马红妹就曾经言辞凿凿地替自己申辩:“我以为我是人民的公仆,吃、穿、用的都应该是公家的。”如果很多人也依了她的逻辑,那社会的损失可就“海水不可斗量” 。没准,那位女贪官小时候也曾引吭高歌“祖国啊,亲爱的妈妈”,故而今天理直气壮地从妈妈那儿拿钱用物,是这个理儿么?

  假设左凡同学的某支持者——“凡丝”也处于类似的境遇。好了,故事继续展开。“凡丝”同学明天也谈上了一位美女,而这位美女同样有位“前男友”抑或“后男友”。接着,“凡丝”与其情敌狭路相逢,小打出手。不过,这回,让我们假设攻守易位,功业相反——“凡丝”打输了。虽未遭心脏穿孔,但却被小李飞刀划掉半只耳垂。请设想,他会怎么对待?

  我们不能无端地假设“凡丝”一定是大学生或研究生,同样,也不能假设其情敌一定不是大学生或研究生。如果我们的“支持”仅只针对特定人群,那么,这种支持,将会因其本不具备“普适原则”而失去道义价值,只能自动退场。所以,在这样的假设中,我们必须无条件地对相关当事人施以“身份虚位大法”,以体现“法律面前人人平等” 。如此,让我们再去问问那位“凡丝”——是否,还要选择支持自己曾经为之欢呼的“原则”?我想,这下,已经将“凡丝”置于一个非常尴尬的境地了。不继续支持吧,形式逻辑的“同一律”过不了关;说支持吧,多年来随身携带的可爱的耳垂——找谁要?
     
  由此,“血性”已经不再具备法理价值。故而,已经无法充当“凡丝”们选择支持左凡的最终理据。

  人与人之间,存在广泛的冲突可能。意志、情感和利益诸方面的差异,都可能引发冲突。面临冲突该怎么办?按照“血性说”,那就只有对骂、对打,直到将一方“开除球籍”完事。请问,这种解决方式,能够作为人类社会的普适原则么?可否这样说,一些所谓“血性”,只不过对“从林法则”实施了一番“人性化包装”而已。基本上,与理性、法治和道德天各一方。人类不文明史告诉我们,几乎每一头富于“血性”的高级动物,在行凶的时候,都认为自己是“刚强”的,是“正直”的。往往,至为血腥的屠戮,在他们脑海里,已经转换为一桩或可归入“残忍美学”范畴的行为艺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