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各大网站上纷纷刊登了这样一则新闻:“根据国务院的安排,今年国庆节放假时间为:9月29日~10月5日,共7天。”
乍一看到这个消息,我先是不信,但随手再点击几个链接,定睛细看,才发现其根据是国务院的发文。这一下子,我的心像是掉进了冰窟窿里,因为早在暑假尚未结束,我就定下了十月一日回家的机票,这样一改,我的“十一”长假只能变成短假了。
去年,全国对于假期的改革吵得沸沸扬扬,本以为一切已经尘埃落定,到此为止,“五一”黄金周取消了,清明,端午,中秋放假了。虽然第一个中秋假期尚未来临,但民众们心理上已经逐渐接受了这一改变,随之而来的生活,工作安排也做了相应调整,一切都在有条不紊中进行。
可是,在当时,有谁注意过,“十一”放假有变动?大家所知道的就是我们的“十一”黄金周还在,我们还可以趁此休息,游玩,但稍不留神就忽略了十一提前两天放假的通知。
对于此项修改,专家们解释说,今年国庆长假从周一到周日,不再跨两周,这种变化更加人性化。这种说法没有错,笔者和很多民众一样很赞同,觉得国家考虑得比较周到,适应了各项工作的开展。可部分民众对于此次修改怨声载道的关键就在于,消息得知的太晚了。从各新闻媒体报道这件事到“十一”长假已经不到一个月,旅行计划已安排好了,飞机票也订了,结婚的新人也做足准备了……这下可好,一声令下就给这些人和谐的生活乐章中增加了一个不和谐音符,打乱了生活轨迹。
当然,相对于此次修改的受益人来说,感到不便的只是少数人,少数情况,也许不到1%。可是试想一下,中国拥有十三亿人口,如此庞大的人口基数在此,又有多少人为此而焦头烂额!
细细研究国务院办公厅于2007年12月15日发布的《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08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会发现前六条分别规定了元旦、春节、清明、五一、端午及中秋的放假规定,第七条赫然写明:“国庆节:9月29日—10月5日放假,共7天。其中,10月1日、2日、3日为法定节假日,9月27日(星期六)、9月28日(星期日)两个公休日调至9月29日(星期一)、30日(星期二),10月4日(星期六)、5日(星期日)照常公休。”
对于习惯依赖各网站消息,电视,报纸的大众来说,没有谁会想到查阅政府的公文。既然是去年年底发布的通知书,笔者在此很想知道,第七条有了如此变动,与人民群众的生活依然息息相关,可为什么当时不见有只言片语的关注?为什么到了九月初才有报道?
此消息一见诸报端,就成为各大网站的焦点话题,成千上万的网友参与讨论,可见其被关注的程度丝毫不亚于先前的“缩短五一,增传统节日”。
对此,我不得不说,政府只是做足了其一,而忽略了其二。不可否认,对于“十一”长假的提前,有其科学性和便民性,考虑周到。但是此次迟到的通知,绝对是改革的一个败笔,虽然没有造成太大的影响,但依然出现了状况,而这些状况稍加注意就完全可以避免。“细节决定成败”并不只适用于个人,也适用于政府,适用于媒体,适用于任何一个集体。
事情已经到了如此境地,曾经“粗心大意”的民众只有自己亡羊补牢,挽回损失,不可能奢求政府朝令夕改,为了少数人,而把长假改回从十月一日开始。细细分析一下,其实此次遭受损失的人和受益的大多数群众并不是对立的关系,矛盾并非不可调和,不像当时对于取消“五一”黄金周的问题上,双方有着剑拔弩张的对立情绪,只要各单位能够未雨绸缪,稍加注意,比如政府积极引导,媒体加大力度提前报道,旅游、订票等服务中心关注政策变化,及时提醒民众,此次热点就会降为冰点,没人会理会。
话说“以人为本”也有失策的时候啊,做到全民皆满意还需注重细节,从一点一滴想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