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段时间长江大学3位大学生为救落水学生而溺水身亡的英雄事迹让全社会感动,可是,最近逐渐浮出水面的真相却大大超出了所有人的意料,捞尸体的船家用绳子拴着遇难者尸体与岸上的人讨价还价的情景让所有人怒了!
笔者早前就在网上看到有关此事的“真相”,虽然当时不敢确定真伪,但理所当然地激怒了不少的人,直到最近相关新闻图片一出,就让人感觉到真相似乎比之前的传闻更加恶劣,更加嚣张!这个号称“荆州市长江打捞有限公司”,秉承着“不救活人,只捞尸体”的宗旨在该流域已经有一定的打捞历史了,据说还有黑社会背景,用当地渔民的话来说,就是“陈波的公司已经垄断了这一区的捞尸业务”。
悲哉!以前听过其他各种行业的垄断,却惊闻还有如此一种比殡仪馆垄断发死人财更恶劣的方式的垄断,让人不得不怀疑其是否受到相关的保护有关,否则何以这么多年来频发事故却没有相关部门的人员干涉此事?
前些年人们讨论要不要立法制定出一条“见死不救罪”,现在我们却看到了一种比见死不救恶劣得多的行为:故意等待他人死亡之后再从中获利。见死不救或许是一种能力不够的无奈,但后者却是明知自己有能力施救却为了物质利益致他人性命不顾的卑鄙行为,其造成的后果无异于故意杀人!出现了这样的事情,谁还敢继续去做好事、见义勇为呢?谁又能保证,这三名英勇的大学生在牺牲之前是不是被人用阴谋算计?
最近一部电视剧里的一句台词让人印象深刻:“说好话,做好事,存好心”。“存好心”、“说好话”很多人都能做到,但“做好事”却要背上莫大的风险,除了在荆州大学生被船家等着死去这件事,我们也不会忘记上海闵行区“钓鱼”事件。如果说“钓鱼”侵犯的是众车主的经济和名誉的利益,那么船家站在船头“钓人”则是无异于间接地杀人!这两件接踵而来的事件,都不停地刺激着公众的神经,更挑战着公众的道德底线!
从何时起,做好事反而更容易受到别人的陷害?正如韩寒所说:“它的作用就是在茫茫人海中,找到这样的好人,然后惩罚他,我们知道对好人的惩罚必然带来善行的减少,那就没有人愿意做好事了。”敢于冒着风险做好事的人本来就不太多,现在某些人的行为却是在逐步地消磨甚至是打击着人们对美德的崇尚,利用善良的好心人的恻隐之心去牟取不当利益,在“钓鱼”事件中,这种利用非法手段取证的方法更是让人不禁感叹:欲加之罪,何患无辞?
现在的中国正在努力地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和谐社会的本质其实就是社会各个群体和个人都能够和睦相处,并且互助互利,团结友爱。但船家“钓人”的卑鄙面目以及早前的“钓鱼”事件却大大地刺伤了善良人的心,给政府公信力造成严重破坏,更是给社会带来一个极其不好的暗示:做好事极有可能得不到好结果,反而会被人陷害,甚至失掉性命!
从“钓鱼”到“钓人”,我们不希望社会还有更多这样让人心痛的事情出现,我们每个人依然应该“做好事,存好心”,只是在做好事之前,我们更多了一层谨慎和怀疑,这无疑是可悲的。因此,在主流媒体大力报道荆州大学生英勇救人事迹的同时,相关部门也能够充分正视存在问题,才能纠正歪风,改正错误。引导广大人民树立社会主义荣辱观的任务迫在眉睫,只有全面提高人民的思想道德素质,不让丑剧继续上演,方可告慰救人遇难的学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