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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深圳“尘肺门”看中国弱势群体的维权之路

文字:本网评论员 何珏 图片: 编辑: 发布时间:2009-12-27 点击数: 分享至:

    
  今年9月,深圳百余名农民工向职业病鉴定机构提出做矽肺职业病鉴定,因无法提供劳动合同而遭到拒绝。这些农民工长期从事风钻爆破作业吸入大量粉尘,在多家医院检验证实罹患尘肺病,却因没有劳动关系证明得不到职业病鉴定资格,无法进入索赔程序。面对职能部门公然摆出“法律铁面无私”的面孔,这些为建设现代城市付出辛酸血汗的劳动者,他们的健康与生命竟抵不过一纸合同。

  显然,深圳当局不敢接这个“烫手的山芋”。深圳市信访办回应“尘肺门”时称:根据国家规定,一旦检查出尘肺病,由你最后干活的那家工厂来承担责任。如果深圳没有劳动关系都给你鉴定职业病,那么在中国做过爆破的都可以到深圳来,所以相关行政部门将履行“依法办事”原则,对于“历史遗留问题”,不能由现在的人来买单。

  并非始自今日,各种弱势群体维权问题一直变换着形式出现在公众的视线中。孙中界断指明志、成都唐福珍点火自焚、黑龙江代力以身试药,以及屡屡的跳楼讨薪等事件看出,这个社会的各项制度安排,并不能为他们提供有效表达诉求、维护自我权利的合法途径。为实现本该由社会保障的正当权利,也不得不铤而走险。弱势群体维权的手段越来越极端,公众与政府的关系越来越僵化对立。罹患尘肺的深圳农民工会以何种方式维护他们的生命财产安全?难道真要像张海超“开胸验肺”吗?

  相关部门权责不明、互相推诿难以走出问责怪圈是存在多年的诟病。在政府公权力的庇护下,繁缛的制度和复杂的程序织就了一张强大的保护网,使原子化个人面对公权力时毫无自卫之力。如果将工伤认定程序的三个阶段——申请工伤认定、劳动能力鉴定和工伤待遇索赔——完全顺利走一遍,大约需要16个月。至今为止,这些劳务工争取矽肺职业病鉴定已有三个月,维权带来的压力都让他们的身体和精神接近于崩溃,其中一人已经死亡,有些回到工地重操旧业,另一些则住进救助站继续在维权道路上艰难前行。

  目前,我国受到职业病危害的人数已超过2亿,大多数建筑行业的工人拿不到合同。为逃脱法律关系和责任,这些有毒有害企业一般与工人口头约定,而不愿意与他们建立合法的劳动关系这样,我国出台两年的《劳动合同法》也就不能为弱势群体带来权益保障。

  由此看来,我国法律诞生于国家权力机关,却不能为弱势民众的诉求解决问题。地方行政权力垄断了一切表达和解决手段,他们掌握了执行权甚至解释权,不是“条条大路通罗马”,而是“自古华山一条道”。尽管从9月份开始,深圳市就成立了工作组,对深圳建筑工地进行检查,依法取缔20多家年审过期、无营业执照的爆破企业,但这种政府“头痛医头,脚痛医脚”的一贯手法并不能根治弱势群体维权难的问题。我国目前亟需打破法律的“玻璃门”,让法律不仅看得到,而且让应受法律保护的公民都不碰壁进得去。

  今年12月,美国《时代》杂志揭晓了今年年度人物,“中国工人”群体位列亚军,这个庞大而平凡的群体,继周恩来、邓小平成为第三位西方媒体眼中最伟大的人物。他们的合法权益保障逐渐引起社会的关注。六位来自中科院、清华、北大、香港理工的社会学者,联名致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希望通过还建筑工人一份合同,维护农民工的合法权益。由此,深圳“尘肺门”中的受害农民工在维权路上艰难地迈出一步,然而,他们背后千千万万弱势者的维权之路还很漫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