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的《大学生就业蓝皮书》于近日公布。这份报告通过统计数据指出,在过去的一年里,有数个专业被列入红牌调控专业,意即该专业的失业率或者失业量连续两年位列所有专业的前十,其中法学榜上有名。尽管对法科学子就业难早有耳闻,但此番以社会调研报告的形式以真实的数据显示在我们面前,还是给作为法科学子的笔者,和其它同学以不小的冲击。
纵观历年官方发布的就业数据,法科学子的就业问题一直是法学教育难以言表的尴尬,2007 年法学学科毕业生的就业率竟列文科毕业生倒数第一,第一次以谷底的警钟提醒各个高校,也曾令相当数量原本对法律怀有激情的学子望而却步。众所周知,“依法治国”这一治国的基本方略早在1997年就以中央大政方针的形式确定,法学学子在这样的政策“春风”下不热反冷,值得深思。必须辨别清楚,法科学子就业困难,与法律学问本身是没有任何关系的。专业的确没有高下之分,可是我们不可否认,法律的存在是维系社会的一种来自上层建筑的力量,是维系公序良俗的必须。中国的社会还处在发展和完善的时期,社会需要一定数量的法律工作者去营造法制的环境并完善法治的秩序,从这个角度讲,法科学子在社会中扮演的角色是十分重要的。既然如此,那么法科学子的就业压力来自哪里呢?笔者试图以当局者的角度去分析这种社会现象。
笔者认为,法科学子的就业压力是由法律职业的从业特点决定的。一方面,单纯的法学院学生是没有从事法律实务资格的,从业前必须取得司法考试合格证书,司考问题主要分为两个方面,准入门槛和司考通过率。在2008年以前,司法考试的准考资格必须是本科毕业,而人才市场上的用人单位大都会要求法科学子拥有司法考试合格通过的证书。这就在一定程度上拖慢了应届毕业生的就业时间。有鉴于此,在2008年后,司法部在全国人大代表的建言下首次提出在校大三年级学生即可以参加司法考试,这是一种令人欣慰的改革,这一改革允许一部分优秀的学子在毕业之前,为自己的就业之路赢取一份重量级的砝码;我们也看到了在司考这座独木桥上竞争的惨烈,来自司法部的数据显示,自2002年实施全国司考以来,首年的通过率仅为7%,第二年通过率10%,以后至今,通过率虽渐有提升提升,但一直不高,广外本科学子今年的通过率高达45.7%,可喜可贺,却也让人不禁担心这样的司考好光景还能持续几年,法科学子处在大环境的被动位置。
另一方面,即便法科学子能够找到专业对口的职业,在工作的初期,也要经过严格的考核期。笔者专程向一位来自中山大学岭南律师事务所律师了解的经历,这位律师执业至今,相继在多家企业担任顾问,以及现今的专职的律师,其对各种法律职业有一定了解,就其自身经历而言,他向笔者表示,在企业中,年轻律师在一段很长时间是积累经验的阶段,这个时期主要是负责起草文书,初审合同等,这个阶段必须提起十二分精神,因为企业法务部一般由经验老道的律师执掌,一点蛛丝马迹都会授人以柄被“扫地出门”;而在律师事务所中,年轻律师一般都要经历一个从助理律师到执业律师的过程,这个时候怎样在分内做好自己的工作帮到执业律师,显得相当重要,因为助理律师这一职位供不应求,想要脱颖而出已属不易,在自己的助理任上如果工作出色,那么回报将是丰厚的,因为可以从执业律师那里收获包括案源在内的无形资产,为有朝一日的自己执业取得基础,但如若工作不合意,那么被轮换将是家常便饭的事。
而问题还不仅仅在法律职业的本身,更多的阻力来自社会。首当其冲的便是法律教育的问题。社科院的统计数据显示,现今法学院系在全国范围多达634所,还有多所高校正在酝酿开办法学教育,这种星星之火的燎原之势下,粗放式的迅猛发展能不能得到相应的高质量法学教育作为回报,我们暂且拭目以待,现实是各大院校培养出来的法科学子未能通过司考而转向其他行业的大有人在,通过了司考而面对狭窄的就业门径无奈止步的也大有人在,重新审视我们的法学教育似乎是必要的。往更深层的原因讲,与中国而言,法学教育是从高考中选拔人才,不同于美国等法律体系较为健全的国家,他们采取从研究生级别中招收法科学生的体制,这就决定了我们的法学教育职能是一种法学素质教育,非法律精英教育,至少非法律职业教育。我们的法科学子步出高校后仍需从长期的面对社会的过程中自教,去领受从知识到技能转变过程的洗礼。
鉴于以上原因,法学职业在中国遭遇寒流似乎就顺理成章了。尽管如此,笔者还是坚信法律职业总有一天会焕发它的生机。种种数据数据显示,我国的法律建设还需要完善,需要大批的法律人才到法律建设的前线去支援。多份社会调研报告显示,在美国,每一万人中有30位法律从业人员,英国达到17人,甚至在一些发展中国家,阿根廷达到12人,巴西达到20人,而中国的数据是每一万人中仅有0.9人,另外,在广大的农村地区,中小企业法律需求没有开发和启动。工商行政管理局的注册信息显示,我国近6000万家企业,只有不到5万家聘请了专职律师担任法律顾问,可见我们的法律市场开发程度是相当低的,从这些数据我们完全有理由相信,随着我国法制建设的发展和人民法制意识的提高,法科学子的就业困境终能冰破泉涌。
诚如笔者的老师——广外民法学王荣珍教授的教导:“我们不能决定政策,我们也不能预先知道接下来有什么机会,机会,总是留给有准备的人”。笔者今天做以上分析,并不是为了怨天尤人,而是想明晰一个观点:面对这样的社会情势,法科学子能够把握的,只能是扎实的学好每一个角落的法律知识,多多争取面对社会的实践机会。与广外学子而言,广外每年一度的模拟法庭,每学期的法院旁听,新近成立的广外法援中心都是我们可以接触并参与的重要社会实践方式。法律是一种信念,既然选择了法律,我们就以行动去见证我们的无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