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凭什么要广州电视台用普通话播音?

文字:EM 图片: 编辑: 发布时间:2010-07-10 点击数: 分享至:

 

  近日,由于广州市政协的一次会议的决议,引发了一场“关于广州电视台是否应该改为普通话播音”的口水战,支持和反对的声音各执一词,广外新闻网上也出现了文章署名“逸云”的评论员文章《广州电视台改说普通话有何不可?》,笔者看后,觉得作者的观点值得商榷,故发此文与作者探讨。

    首先作者对调查数据提出了质疑,数据真实性且不做探讨,毕竟根据统计学知识和社会调查方法的知识,这短短一两天内就出来的调查数据肯定存在这样或那样的问题。

    我只想指出,诚然广州目前是有超过三分之一的外来人口,但是目前广州已经有全普通话播音的广东卫视的《广东新闻联播》、南方一台的《今日一线》、南方卫视的《南方报道》、广州经济台的《普通话新闻》等一系列节目播报广东及广州新闻,而且各大报纸、网络、手机等媒介也能为他们提供新闻资讯,他们不可能因为广州电视台用粤语播音就无法掌握广东的新闻资讯,这是其一;其二,我们也清楚,中华民族有入乡随俗的习惯,既然来到广东,人们自然而然就想学习粤语,此时粤语播音的新闻节目就是他们最好的学习教材及模仿对象,包括笔者本人也是通过粤语播音的节目学会粤语的,若全广州的节目全普语播音,请问想学粤语的朋友怎么办?其三,粤语和普通话毕竟都是中华民族的语言,发源于同一语系,两者的发音规则、使用文字等多方面存在诸多相同之处,“天然屏障”从何而来?

    逸云指出,推广普通话在广州是“一项艰难的工作”,我想反问逸云,你这结论的科学性在哪里?做调查了吗?数据样本足够吗?具有代表性吗?在广州街头,当你用普通话问路,除非你是问那些年近古稀的老人家,否则不会有人会因为说听不懂普通话而拒绝为你指路,同时,当你和正在说粤语的朋友表示你听不懂粤语时,热情的广州人马上就会用普通话和你交流,请问这样的效果也叫“艰难”吗?而且作者在后文也提到“广州人大都能听懂普通话”,这不是自相矛盾吗?

    其次,逸云搬出了《广播电视管理条例》第三十六条,笔者想问,粤语作为广东文化的载体,其不规范性在哪里?而且,该条例并未强制性规定必须使用普通话,国务院在1997年颁布该条例的时候考虑到有地方方言这一情况存在,所以仅仅是使用“应当”字眼而非“必须”字眼。而且,根据《广播电视管理条例》第八条、第十条、第十一条均明确表明电视台归国家所有,所有的电视台都是在得到国家允许后才能播出节目,广州地区的电视台目前能用粤语播音,充分说明这是得到国务院及有关国家部委批准统一的,同时,南方卫视台(TVS-2)是国内首个以粤语为主的上星的频道,这说明国家是支持粤语作为电视台的主要播音语种上星向世界传播中华文化的有机组成部分——广府文化。“广州凭什么可以不遵守”一说站不住脚。

    “这些用普通话播音的地方的文化不但没有沦丧,反而得到了更大范围的传播。”同样请问逸云这结论的科学性在哪里?需要指出的是,中央电视台作为国家级电视台,其第四频道国际中文台每日均用闽南语播出《闽南语新闻》,请问作者这档节目是否也应该改用普通话呢?

    再次,逸云指出“广州历来被称为是一个开放性和包容性很强的城市,也是立志要建设国际化中心城市的南国门户”,按照这种逻辑,国际化中心城市岂是普通话所能匹配的?逸云应该提出广州台应该“改粤为英”,英语播音才能称得起广州“国际化中心城市”的地位,否则广州就“狭隘”了。

    最后逸云说纪委员为“广州老东山区土著居民”,麻烦作者翻阅一下2010年7月9日的《南方都市报》,纪委员自己说他父亲来自东北,这可与“土著”的说法有冲突。

    笔者认为要尊重文化的多样性;毛主席也说要“百花齐放、百家争鸣”。粤语,不仅仅是一种语言,其所承载的是广府文化——中华文化有机组成部分。若是硬是要求普通话播音,弱化广府文化,这与文革时“八部样板戏”有何区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