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几天,骆家辉在博鳌住不起五星级的索菲特酒店成了新闻。他的随行人员对记者说:“酒店提供的价格是美国政府差旅财务规定的3倍,大使不能住。”对比此事,有人提议加强中国反腐倡廉的制度建设,有人把焦点放在公务员差旅财务规定上。而笔者认为,政府在“三公消费”上的执行力,是中美在此事上最大的差距。提高执行力才是解决当今中国“三公消费”难题的重中之重。
其实,在制度建设方面,党中央、国务院曾下发过许多规范领导干部廉洁从政的制度,例如《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在法律层面,《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监察法》的立法目的之一就是促进廉政建设。
与此同时,在我国,上至国家部委,下至基层单位,都在书面上对公务员的差旅消费和公务招待消费做出了明确规定。包括出行工具、伙食标准和住宿标准,视公务员的职位等级调整。
由此可见,在中国,不论是党纪国法,还是部门规章,都能限制“三公消费”。事实上,“三公消费”屡禁不止的问题在于:我们缺乏对这些制度法规的执行力。执行力的提升,一方面要靠单位自身的财务公开,一方面要靠有关部门加强对相关违法违纪行为的惩治力度。
政府部门要让财务状况透明公开,不仅仅要“晒账单”,还应该确保每一笔款项都能“对号入座”。这几年,不少单位被曝光以“会务费”,“帮扶款”之类的名义报销公款旅游的费用,有的单位甚至靠“追加工程款”填补空缺。 这种变相报销让“三公消费”有机可乘,也让普通民众一直看不清“三公消费”的真实面目。
同时,在我国,对滥用公款责任人的惩治力度不足。各种错综复杂的利益关系,使得审计部门在审查出一些单位的财务问题后也只能是“责令整改”,而人大、政协的监督又相对滞后。这些都大大降低了一些责任人的违法违纪成本,成为“三公消费”屡禁不止的重要原因。
对比美国,官员滥用公款的违法成本非常大。前几天,联邦政府总务管理局局长玛莎·约翰逊向白宫递交辞呈,原因是在一家豪华酒店举办员工培训时,她滥用经费80多万美元。总统奥巴马随后则表示要彻查此事。
从这一事件可以看出,美国对于公务消费的相关规定并不是纸上谈兵,它对公务员事实上具有非常大的约束力。或许,这也足够解释,为什么当索菲特酒店的价格超过标准时,骆家辉就循规蹈矩,不敢越雷池一步,也不敢“变通”。
总而言之,“廉洁政府”是每个中国人的共同夙愿。实现它,不单要靠制度法规的约束,更要靠执行部门对制度法规的不折不扣的执行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