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泰戈尔的诗:“我的主,你的世纪,一个接着一个,来完成一朵小小的野花”。不禁怦然心动,原来生命如此珍贵,原来生命如此美好。生命值得我们每一个人尊敬。
一篇文章讲探险家看到荒原上的野花感动地跪了下来,很不理解。可是现在明白了。那不是作者的煽情,而是发自内心的澎湃,是对生命的尊敬。即使是不起眼的野花也是生命,也是主的杰作,有生命的地方是被主亲吻的圣地。
生命美好得值得人尊敬,可是为什么有人还是执意选择死亡呢。就在最近,又一名本科应届生因情场失意在某大学跳楼身亡。他没有能够为自己的压力和不幸找到出口,在最后的一刻,选择了离开和放弃。生命在他眼中,不值一提。
可他死了,能改变什么,留下什么吗?斯人已逝,最多只会得到一声叹息,而风依旧在吹。
有人诡辩说生命没有意义,没有留恋,所以只能死。可是生命本来就没有名字,生命就是生命。单纯的,质朴的。是的,在我们的传统教育里,总是把生命的色彩描述得过于沉重,其实,生命这样的过程,从终极意义而言,是没有什么意义的。你说,一朵花的意义是什么呢,一棵树的意义又是什么呢,一头奔跑的羚羊和野鹿的意义又是什么呢?也许都没有什么意义,但是没有意义就要毁灭和放弃吗?
我想,生命赋予活着的原因,更多的是因为爱。我们因为爱而来到这个世界,我们有责任爱自己爱生命爱这个世界。一个人,选择了自杀,自己是走了,却把更多的苦痛留给了爱他和思念他的人。事实为证:报纸上登载的自杀事件总会配两张图,一张是自杀者惨烈横尸的场景,一张是他们的爱人痛哭疾喊的场景。试问自杀者,你们看到爱人如此心痛,你们能安息吗?你们忽视生命的结果不是得到解脱,而是让更多的人不幸,你们真是可恶啊!
曾经和同学探讨过自杀的问题。同学无所谓的态度刺痛了我,回到寝室久久不能平静,甚至大哭起来。那时侯我以为自己太幼稚,不能很好的看待生死的问题,可是现在我不这样认为了。我的观点是正确的。我们应该怀着感恩之情接受生命,并且对生命负责。我们是生命的管理员,不是生命的所有人,我们不得肆意处置生命。自杀以极其随便的方式结束生命,违反了人类愿意保存和延续生命的自然倾向;违反了对自己应有的爱德;违反了对亲人和朋友应有的的爱德……自杀选择无视生命,所以会伤害每一个尊重生命的人,给我们留下无尽的哀思。
生命美好得值得人尊敬,可是有人却无视他人的生命。不久前到法院听了一场审判:两名绑架杀害高中女生的魔鬼,最终得到了应有的下场—死刑判决书。当我看到那两个杀人犯时,下意识的握紧了拳头。他们怎么忍心杀死今年才18岁的花季少女。他们对同类最基本的同情心都没有,简直与禽兽无异。周国平说过善良是生命对生命的同情。当一个人缺乏同情之心,他便被剥离了生命,行走在世间的只是躯体,只能称作是是行尸走肉。
当我走出法院,那个杀人犯说的话还回旋在我耳边“我没办法,我缺钱,再说从前也没有人尊重我”可是得到尊重的前提是自己尊重别人。善良并懂得生活的人知道必须以德报怨,对他人满怀宽容之心。只惦记自己的私欲,不尊重他人的生命,放纵自己的恶行着实可恶。请善良一点,尊重他人的生命。
生命,多么美好的一个词语。听起来,便是鲜活的,生动的。有鸟的鸣叫,花的芬芳,迎面扑来的便是清新而且温暖的风。
尊敬生命吧,请善待自己和他人的生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