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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校获批推免生资格 优秀毕业生可免试读硕士

文字:通讯员 苏高阳 图片: 编辑: 发布时间:2008-08-31 点击数: 分享至:

  

  本网讯  我校成功获得推免生推荐资格,成为新增开展推免生工作高等学校,从2009年起开展推免生工作。

  按照《教育部关于印发< 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教学〔2006〕14号)和《关于遴选2008年新增开展硕士推免生工作高等学校有关事宜的通知》(教学司函〔2008〕96号)要求,在我校积极申报的基础上,经省教育厅和省级招生主管部门的推荐,以及教育部组织专家委员会评审并公示,经过严格的审查程序与激烈竞争,我校成功获得推免生推荐资格。

  推免生工作是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研究生招生制度改革的重要内容。成为具有推免生工作资格的高等学校不仅可以提高学校的知名度和影响力,选拔优秀本科毕业生,而且可以激励在校学生勤奋学习、积极创新、全面发展,也是提高研究生选拔质量、培养拔尖创新人才的重要保证。

  根据教育部相关文件,开展推荐工作的高等学校至少应具备以下条件:教学质量高;具有经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批准的博士学位授予权;或具有经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批准的硕士学位授予权,且独立招收硕士研究生连续15年(体育、艺术院校连续6年)以上;招生工作秩序良好;办学行为规范。教育部对推免生推荐资格的评审,是严格控制,宁缺勿滥,对申报院校的资格与条件都严格审查,限额申报。 

  近几年来我校一直积极筹备推免生工作申报工作。此次申报,学校各级领导高度重视,研究生处积极组织,安排专门人员解读申报文件,人事处、科研处、教务处、校办等相关部门积极配合,认真填写申报表格,每项填报内容务必做到准确无误,精益求精,终于在此次申报中成功获批。

  我校获取推免生资格后,自2009年开始,我校优秀本科毕业生可按照一定的程序申请本校或国内接受推免生的高校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目前,研究生处会同相关部门正在制定相关规定与操作程序,并将于近期推出。推免生相关工作将全面启动。

  

附:推免生相关知识

1、什么是推荐免试研究生

    推荐免试研究生是指通过一定的资格审查,不用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入学统一考试,直接参加招生单位的复试而直接读研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免初试不免复试)

2、招生单位择优遴选推免生的条件是什么?

   (一)纳入国家普通本科招生计划录取的应届毕业生(不含专升本、第二学士学位、独立学院学生)。

   (二)具有高尚的爱国主义情操和集体主义精神,社会主义信念坚定,社会责任感强,遵纪守法,积极向上,身心健康。

   (三)勤奋学习,刻苦钻研,成绩优秀;学术研究兴趣浓厚,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创新能力和专业能力倾向。

   (四)诚实守信,学风端正,无任何考试作弊和剽窃他人学术成果记录。

   (五)品行表现优良,无任何违法违纪受处分记录。

   (六)对有特殊学术专长或具有突出培养潜质者,经三名以上本校本专业教授联名推荐,经学校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严格审查,可不受综合排名限制,但学生有关说明材料和教授推荐信要进行公示。

   (七)在制定综合评价体系时,可对文艺、体育及社会工作特长等因素予以适当考虑。但具备这些特长者必须参加综合排名,不得单列。

高等学校可按上述要求制订推免生的具体条件,但应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和国家政策。

3、推免生本校推荐工作程序是什么?

   (一)学校按照本办法的原则和规定,制订年度推荐工作实施办法,于推荐工作启动前在校内各院(系)公布。

   (二)符合申请条件的学生,可向学校提交申请,填写《普通高等学校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资格申请表》,并提交相应证明材料。

   (三)学校按照规定进行综合测评,择优确定初选名单。

   (四)通过初选的学生,要填写教育部统一制定格式的《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登记表》(以下简称《推免生登记表》),经院(系)推荐工作小组审核盖章后,报本校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审定。

   (五)学校将审定的名单在各院(系)和校内网站公示,公示期不少于7天。对有异议的学生,学校要查明情况,公布处理结果。如无异议,由学校报省级招办备案。未经公示的推免生资格无效。

   (六)省级招办按照有关规定核查《推免生登记表》,并加盖公章。

通过上述程序的学生即取得推免生的资格。

4、招生单位接收推免生的程序是什么?

   (一)招生单位在网上公布接收推免生的具体要求和预计人数。

   (二)具有推免生资格的考生,向报考的招生单位提交《推免生登记表》及有关材料。

   (三)招生单位对推免生申请者的材料进行审查、评议,确定复试名单,在招生单位规定时间内,向申请者发出复试或不予接收复试的通知。

   (四)招生单位对推免生申请者进行复试。经复试后确定拟录取名单,并公示7天以上,无异议的由招生单位通知该考生。招生单位应制订对推免生申请者的复试办法,规范程序和复试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