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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谐校园】美德与知识携手共行

文字:英文学院04级 黄秋月 图片: 编辑: 发布时间:2007-03-28 点击数: 分享至:

   
    《物权法》规定(第一百一十二条):权利人领取遗失物时,应当向拾得人或者有关部门支付保管遗失物等支出的必要费用。权利人悬赏寻找遗失物的,领取遗失物时应当按照承诺履行义务。自从物权法草案中提出要把失物归还实行有偿制以来,全国上下议论纷纷。中国的传统美德——拾金不昧——在市场化经济下的今天,迎来了前所未有的巨大挑战。国人对此褒贬不一,但最后这一设想还是以法律的形式被规定了下来。

    或许这一立法是顺应社会发展潮流的结果,是国民素质撑不起传统美德这面大旗的表现。而这种现象在受社会影响最少的校园里也能切身感受到,它正慢慢地腐蚀着校园的风气,影响了校园的和谐发展。

    小时候,我们有一首耳熟能详的儿歌: “我在马路边捡到一分钱,把它交到警察叔叔手里边,叔叔拿着钱,对我把头点…… ”在那个时候,我们几乎每一个学生都对拾金不昧这一美德深信不疑,如同一群虔诚的基督教徒信奉他们的教义一样,所以我们捡到了别人的东西,即使只是一块橡皮擦,我们也会高高兴兴地把它交到老师那里。而我们所需的回报,只是老师的一句夸奖。而如今这种拾金不昧精神再也不被同学们重视,反而更多的人是反其道而行之。

    在广外,同学们丢了书,雨伞, 水壶,饭卡,借书证......是经常有的事, 把它们落在了教室, 食堂,或是操场等。而有些“马大哈”更是会丢几十块的字典,上百元的电子词典和mp3,或是更昂贵的手机。如果不幸丢了以上任何一样,很多时候都是找不回的了。你没见,同一寻物启示是东贴西贴,贴了又贴,连Q群上也频频呼救,结果还是不见踪影,白费力气。

    饭卡有钱,拾者可享用一下,一直到失主挂失了饭卡锁了为止。电子词典,mp3与手机珍贵,拾者如同揣一块宝在怀,岂肯为一时之意气而舍还之。至于书籍之类,学习之人岂能不惜之而为己用?况北校无专门的回收点和系统,即使有也设点分散,管理松散,拾者能不安慰说,无处可投也?等失主几天后贴告示,他们已觉“不好意思”归还也。

    于是,同学们一旦丢了东西,自认倒霉的占大多数,特别是丢雨伞,水壶,书本和饭卡之类的。我们没有完善的机构进行这些失物的招领和回收,使一些同学受到经济损失的同时,也助长了学校里“拾遗小偷”的风气。丢了雨伞水壶,算是送人一点礼物,便罢了,若是丢了图书馆的书本或是饭卡,少则也得损失二三十块,更别说电子词典手机等值钱的电器了。失主只能自认倒霉,有时候遇上重要的物品时,只能顿足捶胸,悔恨不已了。可是不归还者,则是个可恨的贪小便宜者,他们虽没有实际采取行动行窃,但还是暗地里占有了别人的东西,所以可呼其为“拾遗小偷”。而终究原因,一来是我们相应机制的缺失,二来则是我们品德教育的松懈。

    北校区没有专门的失物回收招领点,或是有,大家也并不知道。只知道的是,如果你在某一栋教学楼或图书馆丢了东西,你就去那里的值班室去询问,不过大多数情况是没结果(图书馆里会好一些)。如果在饭堂丢了,就简直无处可问。上学期开学初,刚从大学城搬过来,我就在第一教学楼丢了图书馆一本书,于是我问班长哪里有失物招领处,班长不知道,问其他同学也纷纷摇头。于是放学后,我准备去辅导员办公室问一下,经过一楼的英文学院团学委员办公室,在靠近楼梯的拐弯处遇到了一位拎着公文包的老师。我就去询问他。他低头想了好一会,然后指着前面的走廊,它一直通向学校大门的林荫大道,说道:“走出大道,然后拐右,一直往前,经过桥到对岸,再经过第一招待所到保安处那里问问吧。”我听了,吃了一惊,我以为,招领处就像南校区的那样,设在教学楼里才对,为什么竟到保安处了。结果绕了一圈,也没进去。再回到办公室问辅导员,她则告诉我要到一楼大厅入口处靠右边有一扇小门,进去里边就是一教的值班室,可以到那里去问问。看来是连老师们也不清楚学校到底有没有失物招领处或是在哪里了。结果值班室里和蔼的叔叔把几本捡到的书拿给我看,没有是我的那本。他热情地记录了我的名字,说我过几天再来看看。可记名字也只是一种形式,过了几天再来,还是没有音讯,从此以后也再无消息。

    同学们会频频丢东西,确实是由于他们粗心大意。可是大家一天要学习要记忆很多东西,一不小心把这些琐碎的事物忘掉了也是人之常情,科学家称这种情况为暂时性的“记忆真空”。而稍隔片刻或是忙完作业或工作之后才想起来,却又无处可找。虽然每个教学楼设有值班人员,开门锁门,偶然看见桌底有同学遗漏的东西,便捡回办公室去,等同学们自己前来认领。可大多数时候,值班人员是不会看桌底有什么物品的,下一次来上课的人就很容易把它们带走。而即使同学们有交到值班室去,或是值班人员捡到了,难以保证他们就一定会交还失主。同学们有可能不还,值班人员有可能不还,而失主本身有可能放弃找寻,造成了大部分失物最终不知流向何处,不知让哪些人得了点便宜了。这是因为我们没有一个比较完善的统一的失物交还机制,让捡到的人有地方可交付,收到失物的管理人员有明确的责任,而失主有可靠的地方可领回自己的物品,无论这物品是贵还是廉。

    光有设施,没有同学们和管理人员的配合,这个系统是运行不起来的。我们得继续弘扬我们民族的优良传统美德――拾金不昧。广外大是国家的重点大学之一,在学术的领域里培养了一届又一届的优秀毕业生,他们为整个广东省,整个国家做出了很多贡献。作为外语外贸为教学核心的大学,它更是为国家的对外发展输出了重要的人才资源。可是,我们的精神文明教育还是不断呈现出它的缺陷,乃至倒退。就说拾金不昧这一点,虽说确实不少同学捡到别人的东西还是会交到相应的值班室或管理人员那里去的,但我们的工作人员接到失物时,可曾留下捡到失物的同学的名字,向他们说声谢谢或是赞赏几句?等到失主领回失物的时候,他们却是把谢谢给了值班人员的,可曾想过去找捡到他们失物的同学,跟他们说声谢谢么?那么,捡到的同学不但得不到夸奖也得不到一声感谢的话语,而万一如果管理人员私吞了失物或失物让人冒领了,他们还要在背后给懊悔伤心的失主不断咒骂,你说他们值吗?

    这样之后,有一部分同学觉得不值了,也没必要了,他们就开始当起“拾遗小偷”来了。几乎每一间大学,都对盗窃这种行为严惩不贷,我们学校也不例外。偷盗的同学,他们的大名将贴在教学楼宣传栏,公告于天下,还要记大过,严重者留校察看或是开除出校。对于这些直接的小偷,天网恢恢,疏而不漏;而那些捡别人的东西而据为己有者,也就是这些“拾遗小偷”,伤天害理之行比起前者,只有过之而无不及。虽然有些只是捡到并占有了价值很轻的物品,想着也不劳烦亲自跑一趟去交公,但正所谓“一日一钱,千日一千”,小物品丢多了,损失也就大了。可偏偏我们总是宁愿自认倒霉,任其逍遥法外,也不愿行动起来,杜绝这种不良的风气。我们应当积极倡导拾金不昧的传统美德,对于做好事的同学,我们应当在其自愿的情况下,实行留名制,对这些同学应当给与适当的精神赞赏,事后让失主给以他们诚挚的感谢。只有从精神上使同学们重新建立起对这种美德的信仰,才能从行为上杜绝“拾遗小偷”的蔓延。

    我们对美德的忽视,对德行者的冷漠,给校园风气带来了不和谐之音。大学不仅是专业学习的地方,更是思想修养的地方。一个和谐的大学校园,应该既是学术型的,又是思想型的,两者相辅相成,缺一不可。我们重视美德就该像重视知识那样,只有两相平衡,携手共行,才能培养出更多能建设和谐校园,和谐社会,和谐世界的人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