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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科教学质量月首批名师讲座、研讨会受欢迎

文字:本网记者 图片: 编辑: 发布时间:2007-10-22 点击数: 分享至:

  本网讯 随着本科教学质量月渐入中旬,各学院首批名师讲座和研讨会陆续举行。18日下午,政管、西语和法学等学院的质量月系列活动同时开展。活动中,教师们互传教学经验,学生也借此机会获取到各领域的专业知识,在教师间、师生间创建了难得的交流平台,同时也为更新教师教学理念提供了宝贵的机会,从而达到提高整个教学团队素质的目的。

  
  政管院长传授教学新理念 首要培养学生适应性 
  
  
“努力培养学生的社会适应力,增强其综合竞争力。”詹文都教授在与政管学院全体老师探讨教学新理念时多次谈到。18日下午,政管学院院长詹文都在四教424举行了一场名为《经济全球化时代与教学理念的更新》的讲座,重点谈到在新时代对人才的需求出现新变化,教师应更新教学方法与理念,从而达到提高本科教学质量的目的。


詹文都首先阐明全球化对高等教育的影响

  据悉,本次讲座是政管学院在“本科教学质量月”中的系列活动之一,是继《中国近现代史纲要》教学公开课、学术讲座《英语学习的方法与策略》以及赴广东工业大学交流观摩后的又一活动。

  本次讲座的主要听众是政管学院的教师,詹文都强调教师在提高本科教学质量中是任重而道远的。他重点分析了在经济全球化的背景下,注重培养学生的适应能力应成为教师培养人才众多目标中的关键,即不仅仅要培养学生的静态思考能力和适应未来工作岗位的能力,还应培养学生学会应变、生存和发展的能力。

  同时,在谈到如何更新教学理念过程中,詹文都指出,教师首先要应树立新型的学生观——学生是教师的亲友、伙伴和感恩对象等。他认为教师的存在是以学生的存在为前提的。其次是教学内容教学方式的变革,教学方式应科学化,多元化。此外,教师不仅是课堂的管理者,更应是学生追随的领导者。

  
  西语教师聚首研讨会 聚焦精品课程建设 


  西语学院继本科生论文质量研讨会后,18日在北校区四教215室迎来了本科教学质量月该学院活动的第二响——精品课程示范及教学研讨会。会议主要由教师代表介绍精品课程的建设和各系教师对教学工作进行研讨。西语学院的全体教师出席了会议。会议由西语学院副院长刘齐生主持。

  据刘齐生介绍,基础法语和基础西班牙语被推荐为省级精品课程的培养课程,德语为院级培养课程。法语系教授谢泳和副教授杨晓敏、西班牙语系教授何仕凡和德语系胡忠利老师分别对基础法语、基础西班牙语和德语阅读等精品课程作了相关介绍,其中重点关注网络课程的建设。各系教师代表相继发言后,出席教师踊跃提问并展开热烈的讨论。


出席教师讨论热烈

  最后,刘齐生总结并肯定了西语学院精品课程建设取得的成绩,并向出席教师汇报本学期开学以来的教学成果,也指出在精品课程建设中的不足,同时就教学工作、本科论文、导师工作、学生早读和教师请假制度等方面提出了相关要求。

  
  法学名师释新法 促学生关注立法动态 

  备受关注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与2007年10月1日正式实施。为让师生们更好地了解物权法,法学院在本科教学质量月名师讲座中推出题为《物权法立法与实施过程中的若干问题》的法律讲座。该讲座由法学院副院长龙著华教授主讲,于10月18日下午在一教602举行。

  龙著华由市场经济对物权法的要求、物权的变动模式、物权法视野中的公共利益、物权的保护等方面切入,阐释了物权法的立法与实施。


龙著华用鲜活的案例支撑其对物权法的剖析

  讲座中,龙著华加入了大量鲜活案例来剖析物权法,这使得法条的讲解一点也不显得沉闷或枯燥。他以苏联最早产生对物权保护的法律为切入点,谈到我国早期的物权立法;由“威廉一世与磨坊主”的例子阐明物权法实施过程中守法政府的重要性;结合楼上楼下住户对楼梯使用问题的案例,分析了物权保护设有时效限制的合理性。

  在谈到最受关注的有关于公共利益这一部分的时候,龙著华肯定了“个案认定”方法在立法过程中的重要性。他认为,“个案认定”有利于加大政府的政绩风险和经济风险,可以防范政府的道德风险,最大程度地维护公众的公共利益。另外,他也指出了可以划分为公共利益物权必须符合的几个要素。

  讲座结束后,仍有许多对此领域感兴趣的同学不愿离去,继续与龙著华教授讨论物权法的其它相关问题。


  采写记者:邓雯月 陈慧椅 劳剑锋 实习生 黄博纯 卢颖 梁欢 崔琦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