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 “法官”明辨是非,洞察秋毫;“律师”句句铿锵,字字有力。10月24日晚7点,法学院“本科教学质量月”系列活动之2007大陆法系模拟法庭在北校区六教B401开庭。这是继今年五月“模拟法庭”在南校上演获好评后,今年二度现我校。法学院院长蔡镇顺、法学院党总支书记蒙德红、副院长黄丽萍、党总支副书记胡文涛等莅临现场指导。本次“模拟法庭”取得了圆满成功,同学们普遍反映收获颇丰。
案件错综复杂,案情高潮迭起
案例主要是关于遗产纠纷,原告吴桂花与被继承人李大明未进行结婚登记,但于1984年起两人便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并育有一子李小明。李大明通过努力成为建筑公司的老板后,于1999年隐瞒同居事实与被告王莉交往,不久与之登记结婚,育有一子李小亮。2003年李大明患病去世,生前立下遗嘱,把所有的财产都交给王莉继承。吴桂花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法院判处李王两人重婚罪、其婚姻无效,并且李所立的遗嘱也无效。法院依法受理了此案。
庄严肃穆的模拟法庭
一件貌似平凡的家庭财产纠纷案,却带出了一幕幕高潮。吴桂花代理律师与王莉代理律师之间的激烈争辩;李小明被检验出并不是李大明与吴桂花之间的亲生儿子(当年出生时由于医院疏忽,婴儿不小心被对调了。十八年之后,真相才被发现);第三方刘乔(即李大明与吴桂花的亲生儿子)的出现,这一件件令人意想不到的事情的发生,都使整个案件更加复杂,案情扑朔迷离。
判决出人意料,却在情理之中
案件的最后判决,有点出人意料。原告人之一的李小明,由于被鉴定出不是李大明的亲生儿子,最后不能继承任何财产;而后来出现的刘乔,即李大明的亲生儿子,尽管出生至今一直未见过亲生父母,却承继了部分财产;其余财产由吴桂花和王莉同分。
法官宣读判决
庭审结束后,法学院刘晓蔚老师对这次模拟法庭作了点评。她表示,同学们模拟的庭审程序非常规范,所选取的案例也具有较强的典型性,而且审判的结果也较符合法律规范。刘晓蔚还就案件本身作了评析:“案件中李小明这种特殊情况,在中国内地仅有过一例,因此只能给予这样的判决。而他的上诉,更是给本案留下了悬念。”
庭审案件内涵丰富,庭审气氛模拟到位
本次模拟法庭,法学院的同学付出了大量的努力,排练历时一个多月,而且经过专业教师指导,多次修改剧本,使庭审更具严谨性和观赏性。这次模拟法庭选取的案件所涉法律知识丰富,不但涉及继承权以及事实婚姻是非合法的问题,更涉及了社会伦理道德的问题,许多旁听庭审的同学纷纷表示,审判引起了自己对法律规范和伦理道德之间冲突的思考。
辩护律师雄辩滔滔
本次模拟法庭另一大亮点是参与庭审人员的专业性。威严的审判长、精明细致的律师,审判长的每一句话,律师的每一次陈词,证人的每一次答辩,都使旁听人感受到逼真的庭审气氛。满口乡音的农村妇女证人、家财万贯的梁百万等,又不乏幽默的证言证词,为庭审增添了不少观赏性。
活动深得学校重视 同学反映获益良多
“庭审”后,记者采访了本次“模拟法庭”审判长的扮演者黄汉彬同学。他告诉记者,法学院以往的“模拟法庭”都是在南校区进行,这是模拟法庭第一次在北校区亮相。学校对此非常重视,不仅配备了齐全的道具和器材,还专门设立了一个实验室,硬件设施齐全。
由于所选取的案例很典型、权威,软件也很合格。事前的排练和准备较充分,所以模拟法庭能够顺利开展。他坦言,自己参与其中,亲身感受到庭审的气氛及自己所担负的责任,收获很大。许多旁听的法学院同学也表示,这次模拟法庭非常精彩,使他们的法学知识得到了复习和补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