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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章程、规范性文件制定和修改情况

文字:校务公开办公室 图片: 编辑: 发布时间:2009-06-02 点击数: 分享至:

一、学校章程的制定情况

学校章程是学校的“根本法”,制定学校章程是全面推进依法治校工作的根本前提。学校严格按照法定程序制定学校章程:

(一)精心组织、周密部署章程起草工作。2005年3月,学校成立了章程起草小组,党委副书记任组长,教育法制研究所专家任副组长,各职能部门负责人任成员。起草小组在研讨如何处理好举办者与学校、法律法规与学校内部工作规定、章程稳定性与学校工作变动、章程内容的普遍性与特殊性、合理继承与体制创新等几对矛盾关系的基础上,深入开展章程起草工作。在章程起草过程中,注重意见征求的广泛性、内容的合法性,各职能部门和学院分别组织向全校教职工征求意见,并根据征求的意见对章程草案进行反复论证和修改。回顾章程的起草过程,草案共历经11稿,研究和论证工作会议先后召开13次,论证过程严格依据《教育法》、《高等教育法》、《教师法》等法律,和《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广东省高等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暂行条例》等部门规章、地方性法规以及《中国共产党普通高等学校基层组织工作条例》等党的规范性文件,确保了章程的规范性和合法性。

(二)严格程序,分步推进章程制定工作。学校章程反映全校教职工的共同意志,章程的起草要遵守严格的制定程序。根据章程制定的有关程序规定,学校章程经历了①成立章程起草组→②起草章程草案→③章程草案征求意见→④论证、修改→⑤提交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审议→⑥论证、修改→⑦提交学校党政联席会议审议→⑧提交学校党委全委会审核→⑨提交省教育厅核准→⑩学校党委颁布实施等10个程序步骤。严格的程序,保证了学校章程的内容的合法性和完整性,也保证了章程制定和颁布程序的合法性和完整性,使学校章程代表学校和广大师生员工的根本利益。

2006年1月《广东外语外贸大学章程》(试行)正式颁布实施。学校制作了章程单行本,下发到学校各单位,组织工作人员认真学习,作为实际工作中依法办事的依据和指南。从此,学校步入了以章程为本,依法自主办学,全面推进依法治校工作的新阶段。


二、学校规范性文件制定、修改情况

学校制定规范性文件依据严格的审核程序,先由职能部门草拟成文,然后送交党委、校长办公室进行合法性审查和行文审查,职能部门根据审查意见进行修改,并送主管副校长审核签字后,提交校长办公会讨论通过后公布施行。

学校从2003年开始对规范性文件进行汇编,到目前为止《学校管理文件汇编》共汇编7册(1995-2002,2003,2004,2005,2006,2007,2008),基本情况如下:

广东外语外贸大学1995年-2008年管理文件制定、修改统计表

  文件类别

颁布时间

党政管理

管理体制改革

教学科研管理

人事管理

学生管理

财经(务)管理

外事管理

后勤(资产)管理

其他

合计

文件更新、修改

1995-2002年

20

16

34

6

10

14

5

10

5

120

0

2003年

5

0

19

5

1

9

2

3

3

47

2

2004年

7

0

8

4

4

8

0

2

3

36

3

2005年

6

0

12

6

5

6

0

3

1

39

7

2006年

14

0

10

5

7

3

0

3

0

42

0

2007年

4

0

10

4

4

4

0

0

2

28

10

2008年

5

0

15

5

3

3

3

0

1

35

12

合计

61

16

108

35

34

47

10

21

15

381

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