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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都评论】白云山隧道争议中 民意表达陷入困境

文字:南方都市报 图片: 编辑: 发布时间:2013-01-16 点击数: 分享至:

 

    由官方组织的白云山隧道工程研讨会的举办,非但没有平息争议,由于呈现一边倒的声音以及“只表达观点而不辩论”的规则设置,反而引发了舆论新一轮反击。舆论由此担心,决策者对广外之外的反对意见“选择性失明”以及连接受诘问的魄力都没有,这种面对面坐下来的研讨会徒具意义。

    这个局面,恐怕是广州建委等组织者始料不及的。

    研讨会所邀请的各单位代表究竟是以个人名义表达意见,还是代表了其所在的机构的立场,从报道呈现的信息来看,根本无法判断。这本来是一个需要明确厘清的问题,主办方却忽略了,实在令人疑窦丛生。

    是否有意为之,难以判断。冒昧揣测一下,这也许是一个进退自如的策略:如果没遭遇质问,面对之前舆论诸如是否尊重白云山管理局的意见、是否广泛征求民意等的追问,让白云山管理局的相关人士、让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出来说话表达意见,可以堵住民意悠悠之口,甚至可以营造出白云山管理局、人大政协支持或至少不反对的虚假繁荣;而一旦被责难,他们完全可以宣称这些相关人士的意见,不过只是他们的个人意见而已。须知道,在他们的认知里面,“5000人的联名抗议意见,不过算1张反对票”而已,同样的道理,他们可以轻易以仅代表个人立场与机构切割撇清关系。

    而且,正如决策者所强调的,研讨会本身不过是征求意见的一种方式,未来还将继续征求意见。该履行的决策程序,也将会严格遵照执行。整个逻辑几乎是滴水不漏,毫无破绽,舆论该如何去找到介入的切入点?

    尽管有论者一直强调,早在2009年10月15日,《广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讨论决定重大事项办法》就已经修订通过,抛开人大常委会在表达民意诉求方面的尴尬不说,同在2009年的9月21日,《广州市政府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就开始征求意见,这里就存在着这样的问题:白云山隧道工程是属于重大行政决策还是重大事项?广州市人大常委会与广州市政府之间该如何有效衔接?这些纠缠恐怕远非一句“人大常委会是权力机关”那么简单。

    这实际上就是目前民意反对声音表达的困境。媒体的反对声音、民间舆论(诸如微博、大学及民间机构组织的沙龙等)的沸腾,这些碎片化、原子化的表达,一旦被决策者屏蔽,它们根本就无法进入决策博弈的过程。而决策者又具备了极大的动员能力,要制造出“全票通过”对他们而言并不是有多大难度的事,且所有一切,都可以在合法、合乎程序名义下进行。

    事情看起来确实比较悲观,当然,同时需要提醒的是,千万不要因此低估舆论抵抗到底的决心。对舆论而言,明白自身所处的困境保持清醒,很有必要。在接下来的抗议中,需要认真思考的问题是:自己的反对声音该以什么方式、通过何种途径,进入决策的博弈过程。

(作者 司徒望 资深媒体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