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登上舞台——MUN会议上的发挥

文字:研究生团学 图片: 编辑: 发布时间:2009-11-27 点击数: 分享至:

GWMUN的议事规则和会议流程

    MUN其实是一种游戏,也需要规则。在此2009GW MUN的议事规则和流程基本上有九成按照CNMUN的规则和规范进行。但根据广外大的实际情况,某些部分稍微作了调整和简化。

以下将会以比较简明易懂的方式讲解2009GW MUN的会议流程。至于议事规则请看附录。

 

2009 GWMUN总会议流程:

                          正式辩论

点名 确定议题                     决议草案 投票 决议

                        非正式辩论

 

 

接下来,就让我们以上图为基础,依次学习2009 GWMUN的规则和流程。

1、点名【Roll Call

思考:点名的顺序通常是什么?

     回答主席点名时应该回答什么?有什么需要注意的?

 

在这一环节中,委员会主席团(Committee Dais)成员会将该委员会肿出席国家的名称一一点出,顺序是按照国家英文名字首字母的序列。

被主席团点到的国家代表,要举起国家牌(Placard),并回答:Present(出席)!

    点名这一环节虽然简单,但它不仅能让主席团了解哪些国家的代表到场,而且还能计算出在这一节的会议中,进行投票时所需要的简单多数和三分之二多数分别要达到的代表国数量。因此点名是每一节分组会议(Session)开始的时候都必须进行的一个环节。

     而准时出席每一节的会议,对于代表来说是必须做到的,这也是对大会、主席团和其他代表的尊重。

 

注意事项:

1)代表国代表在被点到名时不需要起立,坐在座位上高举国家牌。

2)回答时,声音应该要洪亮、清晰(特别是坐在后排的代表们),并与主席团有短暂的目光交流(特别是坐在前排的代表们)。

3)这是各位代表在正式会议上的第一次讲话,所以,你的每一个举动、每一个细节都会被主席团和各代表国注意,认真完成每一个动作,既是国家形象的展现,也是对大会、主席团以及各国的尊重。

 

2、确定议题【Setting the Agenda

    当一个委员会的议题多于一个的时候,代表们将会通过投票,确定首先要讨论的议题。

    此次2009 GWMUN由于时间的限制,初赛为了简化确定议题的程序,只设了一个议题,故无需确定议题,直接进行入正式辩论环节

 

3、正式辩论【Formal Debate

规范的MUN正式辩论的规则中包括三大要素:

  确定发言名单(Speakers’ List

  发言(Speech

  让渡(Yield

3.1 确定发言名单

    按照MUN正规的程序,应该是在正式辩论开始时才确定发言的名单的。

    但由于时间的限制,2009 GWMUN组委会作出了调整,改在第3次培训时就确定发言的名单。因此,参赛代表们须在第3次培训时,就向组委会递交所代表国首次发言的志愿顺序。组委会经过协调后,会在初赛前一天晚上公布确定的发言名单顺序。

3.2 发言和追加发言

    有了发言名单后,代表们就可以按照顺序,逐一上台发表你所代表的国家对议题的立场、看法和建议。

    发言的顺序必须严格按照发言名单。代表们发言应控制在规定时间内,如果超时,主席则会中止代表的发言。每个代表发言的时间是90秒,主席会在剩余30秒时提醒代表。

    已经完成首次发言的代表国家,如有需要,可提出追加发言机会,追加发言的时间是60秒。代表可以像主席传递意向条(Page),要求在发言名单上添加其代表的国家,主席会将该国的名字加在发言名单的最后。尚未完成首次发言的国家,不可追加发言。

意向条的书写如下:

 

FromUK

To: Chair

Delegate of UK would like to be added onto the speakers’ list

 

 

 

 

一旦发言名单上所有国家都已发言完毕,并且没有任何国家代表有意愿追加发言,会议将直接进入投票表决(Voting)阶段。

3.3 让渡

    让渡【Yield】,对于初次参加MUN的人来说,肯定会觉得很陌生。简而言之,所谓让渡,就是将发言完毕后所剩余的时间,转让给其他代表国,或者是转化为其他方式来进行利用。

2009 GWMUN组委会决定,当一位代表在结束正式发言后,如果有超过20秒以上的剩余时间,主席将会询问代表:“是否愿意让渡您的时间?”【Would you like to yield your time?

此时代表可以选择是否让渡。一般来说,让渡有四种方式:

l  让渡给主席(Yield time to the Chair:这种办法相当于放弃时间。

l  让渡给其他国家(Yield time to another Delegate:由让渡国家代表来指明被让渡的国家。发言时间为让渡国家代表的剩余时间,且被让渡国家不可以二次让渡。

l  让渡给问题Yield time to the Questions):需要提问的国家举牌,由主席随机决定提问国家,提问的时间不计入让渡国家回答问题的时间。

l  让渡给评论Yield time to the Comments):有意愿评论的国家举牌,由主席随机决定。评论机会只有一次,评论的时间为让渡的剩余时间。如超时,主席会强制终止代表的评论。

 

 

“让渡”给我们的一些启示(1

     在这里,简单分析一下每个让渡方法背后所隐含的指向。

     让渡给主席                     

     代表将剩余时间让渡给主席,即表明代表放弃剩余的发言时间,可以有两种解释,第一,是代表对于剩余的发言时间没有充分的准备;第二,是发言者不愿意接受评论或问题,也没有找到合适的让渡对象。这时,主席将继续主持会议。一般来讲,这是主席不希望看到的让渡方式,但在大会上经常出现,会显得代表的发言过于仓促,给人留下不太好的印象。

     让渡给其他代表

     代表将剩余时间让渡给其他代表,是除了让渡给主席以外使用最频繁的一种。一般在会议的初期,发言国都会让渡给和本国关系比较好的国家代表,一方面通过“盟友”代表的发言巩固本国立场,另一方面可以向大会其他代表明确表示我们已经是“盟友”,或者我们的利益共同点很广泛,并且我们希望其他国家也能加入我们。一般这样的让渡,代表们往往更关注被让渡国的表现。当然,让渡国和被让渡国应该在事前有所交流,否则效果会适得其反。

      让渡给问题

      代表将剩余时间让渡给问题。选择这种方式的代表有两种情况,即主动让渡和被动让渡,被动让渡选择主要是因为代表对自己发言时间没有把握好,或者没有对让渡进行充分准备而选择让渡给问题。主动让渡也有两种情况,一种是已经在场下安排好了提问者和问题,将剩余时间让渡给问题是希望通过提问能让自己的发言重点突出,引起其他代表的关注;另一种是没有安排的提问,代表主动选择这种方式,是希望倾听其他代表对于其立场观点还有什么疑问,当然,也可能造成没有问题的“尴尬”场面,需要代表做好心理准备。在回答其他代表提问的时候,也会充分反映发言者的思辨和口语表达能力。

      让渡给评论

      代表将剩余时间让渡给评论,发生的情形与让渡给问题类似,但是,这里代表将发言剩余时间让渡给评论主要是希望倾听其他代表对其立场观点的反馈,各国代表既有可能提出赞同的意见,也可能反驳发言人的观点。这增加了会议的即时性与互动性。而且这种评论是在会议所有代表都关注的情况下进行,显得更有力度。让渡给评论被大量运用到美国的“模拟联合国”活动中。

 

下面表格更能直观地说明问题。

 

指向性

主动性

效果

让渡给主席

放弃时间

让渡给其他代表

明确合作

重申立场

由代表指定

促进合作

引起其他代表注意

让渡给问题

突出重点

由主席指定

消除疑问

让渡给评论

倾听建设

由主席指定

听取代表反馈

 

 

“让渡”给我们的一些提示(2

    很多代表都不是特别注重正式辩论中发言时间的让渡,在会议上,有些代表发言时间有剩余,当主席询问其是否愿意让渡时,往往将剩余的时间让渡给主席,即选择放弃,或者选择被动地让给评论或问题。

     其实很多时候,我们应该特别关注这样的细节。会场上的形势瞬媳万变,随着利益集团内部的纷争,代表们的立场也会有变化,我们应当抓住一切机会,不断地宣传本国的观点,以获取更多的支持和帮助,同时提高代表国家在会议上的地位和作用。往往我们抓住一些不被其他代表所注意的环节反而能引起更多人的注意。

不仅让渡如此,比如意向条的传递,等等,都是能扩大本国在会议上影响的机会,把握每一个这样的小机会,全面地观察会议,相信你离成功也会越来越近。

 

 

4、非正式辩论【Informal Debate】和动议【Motions

    会议如果一直在一成不变的规则中进行,你一定很难想象能够在最有限的时间内得出最有效率的结果。因此代表们有时候需要为自己创造新的空间,来换一些方式进行讨论,比如可以针对议题中的某一点进行专门讨论,比如可以相互面对面地交换意见,一起起草文件等等。这时候就需要动议将会议带入非正式辩论阶段。

    正式辩论多是各国代表或国家集团宣传本国或本国集团立场的时间,而在非正式辩论阶段,则更有利于代表们进行文件的起草,或是更广泛地沟通、交换意见。

41概念:

动议【Motions:是MUN会议中的核心概念,它是国家向会议提出的行动建议,如引入某文件,修改发言时间、进行磋商、表决文件等。

正式辩论代表发言的间歇中,各国可以提出动议。主席通常会在这些间歇时询问:“请问场下有无问题或动议?(Are there any motions of the floor?)”

 

动议主要有以下4种:

动议

 

说明

 

票数要求

 

动议更改发言时间

Motion to set the speaking time

如果代表认为发言时间过长或过短,可以动议更改发言时间,然后进行投票表决。

简单多数

动议暂停会议

Motion to suspend the meeting

动议暂停会议可以结束会议的一个阶段,会议进入休息时间。

简单多数

动议进行非正式辩论:

有主持核心磋商或自由磋商

Motion for a Moderated Caucus or an Unmoderated Caucus

表决通过后便进入磋商阶段

简单多数

动议结束辩论

Motion to close debate

结束辩论的动议通过之后,会议进入对文件的表决阶段,如果结束辩论的动议没有被通过,代表们需要继续进行讨论

三分之二多数

 

非正式辩论【Informal Debate

从上表可看出,非正式辩论包括:

有主持核心磋商【Moderated Caucus】和自由磋商【Unmoderated Caucus

 

4.2 规则和步骤

    有主持核心磋商中,原本正式辩论的规则不再使用,但代表们仍要遵守会议的规则,不可随意走动。发言名单和发言的主题暂时游离到正式辩论之外。

    提出要进行有主持核心磋商动议的代表,必须给出要讨论的三要素——主题(Topic)、总时间(Total Time)、每位代表发言的时间(Speaking Time for Each Delegate)。然后再由全体代表进行投票表决。

具体步骤如下:

Step 1: 代表动议中止正式辩论,并展开有主持核心磋商,动议必须包括三要素。

Step 2: 在主席认可后对该动议进行投票表决,如果得到简单多数则通过;反之,则回到正式辩论。

Step 3: 如果动议通过,主席请需要就这一问题发言的代表举牌,并随机挑选适当数量的代表上台发言,直至该磋商时间耗尽。

 

    自由磋商则允许代表们离开座位,自由走动进行交谈。代表们可以结成小组进行专门的问题讨论,或者一起起草工作文件、决议草案等,或是更密切地和盟友们交换意见。

    提出自由磋商动议的代表仅需在动议中说明磋商的总时间,在主席认可后即可进行投票表决。

5、表决

    方式:在MUN中,投票表决的方式有两种,一是简单的举手。二是唱票表决(Roll Call Vote)。2009 GWMUN组委决定,在表决动议和决议案时,一律采取唱票表决的形式。此时,主席会按国家字母顺序一一点出到会国家,各国需要明确说明本国的表决态度。

    代表们只可以回答以下三种表决态度:赞成(Yes)、反对(NO)、弃权(Abstain)

    表决的额度:在MUN中,主要有两种表决额度。

    简单多数(Simple Majority):即过半数(50%+1),投票的最小单位必须是整数1,不允许出现分数。如总国家数是19,那么简单多数就必须是≥10票。

    三分之二多数(Two-Thirds Majority):即一方的人数必须≥全部表决票数的三分之二。如总国家数为30,那么三分之二多数就是≥20

6. 文件提交和表决的流程

思考:MUN的会议上都有哪些文件?

      文件是如何提交的?

      文件是如何被通过的?

 

下图是正式MUN会议上要提交的文件以及其相互关系:

 

立场文件 工作文件 决议草案 修正案 决议(如果被通过)

   ↓           ↓          ↘          ↘

在会前

就已经    不需要特定的格式      要求按正式      不需要代表

提交      决议草案的雏形         格式书写       书面写下来

 

※考虑到现场各种因素的制约,2009 GWMUN组委决定,简化会议上文件提交的程序,并降低书写格式的要求。

 

以下是2009 GWMUN的文件提交流程和要求:

l  工作文件【Working Paper】:工作文件不需要特定的文件格式,甚至可以是图表,或几句话,几个关键词。当一国或国家集团对议题产生初步的解决办法时,可以总结成一份工作文件,提交给主席团的会议指导(Director)审核。审核通过后,会议指导会主动打断会议进程,向下宣布现有一份工作文件,提交工作文件的代表方可向各国介绍己方的解决方案。介绍完后,代表可马上提出动议,要求进行有主持核心磋商,引领各国对刚介绍的工作文件进行更深一步的讨论。

l  决议草案【Draft Resolution】:讨论完工作文件后,即可在工作文件的基础上,完善成为一份决议草案。正式的MUN决议草案是严格按照联合国文件的要求书写的。但在此,2009 GWMUN 组委决定,除了开头以外,正文部分不要求决议草案按照联合国文件遣词造句的要求书写。决议草案只要以一般说明文的形式书写即可。要求书写完整,行文通顺,表达清晰。切忌用复杂的文学修饰和排比。

以下是一份决议草案的开头格式:

                   Draft Resolution 1.1         (草案编号由主席团决定)

 

CommitteeUNEP

TopicClimate Change

SponsorsChina, US and UK

Signatories:(附议国签名)

 

The United Nations Environment Program,

Brief Introduction

……

…….

Suggestions

1.       XXXXX….

1.1 xxxxx….

1.2 xxxxx…..

2.       XXXXX

2.1 xxxxx……

 

Brief  Conclusion

 

     此外,决议草案的起草国和附议国总数必须达到与会代表国的20%,才可向大会主席递交决议草案。

   起草国(Sponsor):完全赞成该项决议草案。至少要有一个国家。

   附议国(Signatory):不一定赞成该决议草案,但是认为该草案很有讨论的价值。至少要有一个附议国。

   起草国+附议国的总数必须≥20%

 

为了防止决议草案过多过滥,对起草国和附议国有以下的要求:

    如果一个国家成为了起草国,那么该国则不可以再成为另一份决议草案的起草国或附议国。而如果是选择成为附议国,则不可起草任何决议草案,但一个附议国可以同时附议多个起草国。

    决议草案的提交流程和工作文件是一样的,要先递交给主席团审核,审核通过后,主席会打断会议进程,宣布现有一份决议草案要讨论,并邀请草案的起草国代表进行2-3分钟的介绍。介绍完毕后,主席允许场下的代表提出最多3个语法性的问题(因为是用英文书写,有可能出现从句过多,指代不明的情况。此时只能针对语法提问,不能就实质内容提问)。起草国代表回答完问题后回自己的座位,然后主席就会主持接下来的会议。此时可由代表们可以按照发言名单,或是动议进行有核心磋商,对这份决议草案进行讨论。

 

l  修正案【Amendment:即针对决议草案的修改意见。

注:由于时间限制,2009 GWMUN决定删去修正案的程序。在讨论完决议草案后,直接进入最终表决。

 

小结:

    在详细介绍完整个模联流程后,想必各位肯定觉得很复杂。但2009 GWMUN组委通过调整,简化了模联会议的一些繁琐程序,使得现场的可操作性和效率更强更高。

                                                                     2009GWMUN的会议流程.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