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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园搜索】学生医保报销遭遇尴尬,谁之过?

文字:林森妍 张纯 图片: 编辑: 发布时间:1900-01-01 点击数: 分享至:


  编者按 
随着国家新的医保方案出台,去年年末,我校参保的学生领到了首张“广州市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卡”(以下简称“医保卡”),这就意味着参保大学生告别公费医疗,正式成为广州市城镇居民医保参保人。在首批医保卡生效将近五个月的时间里,一卡在手的大学生在享受到医保福利的同时,也遇到了种种疑惑,参保的80元似乎成了强制性缴费,而在报销时还出现的“不予报销”的麻烦。这当中,究竟是门诊部的“故意刁难”,还是学生对医保规定的误读?


大学生终于不游离于社会医保之外  

不读或误读医保规定,报销路上麻烦多

  法学院09法律专业的林同学在办理了转诊手续后,于今年4月1日到大学城医院进行抽血检查,一次性花了检查费二百多元,检查结果一切正常。本以为这笔不小的费用可以享受到医保待遇,报销当天,该同学却被门诊部负责报销的相关人员告知“不予报销”。由于对基本医疗保险的相关规定还不甚了解,林同学表示,“到目前为止,还不能理解负责报销人员对不予报销的解释。”

  除了林同学的例子,记者在校道采访时还发现一些同学在门诊部医生并没有开出转诊证明的前提下,觉得身体不适就去做CT和核磁共振等检查,这种自行决定的检查费,与医保主要提供治疗方面的资助是相悖的,因此原则上不予报销。

    在采访中,记者总结出普遍学生对医保卡的相关规定所持的态度:平时无病不管不顾,有病时才研读询问。这种态度导致了他们对医保政策的不了解或理解模糊,有时甚至存在误读。对此,法学院的一名生活委员认为,同学们对于医保政策的问题较多的是集中在报销方面,除了学生单方面做得不足,解读相关规定更需要门诊部的细心引导,以免产生误解。

报销费用比例提至90%,重病报销放得宽

    对于学生报销时出现不予报销的麻烦,校门诊部副主任孔淑敏说,“门诊部不是故意刁难学生,但报销要严格遵循相关规定,所以外出就诊前要先到门诊部开转诊证明,报销时带齐相关证件收据,这样可以避免报销不了的麻烦。”

    新的医保方案规定了学生的医保费是200元/人·年,其中120元/人·年由省财政拨付,学生个人承担费用为80元/人·年,医保局从居民保险基金按60元/人·年的标准向大学限额支付的普通门(急)诊医疗保险资金进行统筹使用。校门诊部主任刘志林表示,“在实行医保卡之后,医疗费中可报销的费用比例由原来的80%提升到现在的90%,这10%的升幅看似不大,但待遇却得到了很大的提高”。

    刘志林还补充道,“实行医保卡后,报销幅度提高,南校区门诊部每天接受的病人数量由一天100多人增加至现在的200、300人,学校医保面临的最大问题是资金短缺。报销方面采取小病卡得紧、大病放得宽的政策,尽管学校的经费有限,但符合报销规定的都不会为难同学”。


医保大伞要珍惜

学生要积极重视自身权益,珍惜医保福利

    针对普遍学生不了解医保相关规定的情况,孔淑敏表示,关于医保政策方面在学校网上有详细的规定,同时还有一个重点摘录版方便同学们阅读。而在今年3月中旬到4月份,由后勤处、学生后勤服务信息中心主办,校门诊部、各学院团委学生会承办的“聚焦生活之走进医疗”系列活动,给同学们深入了解医保政策提供了一个平台。通过门诊部与学生的沟通,提高学生重视自身权益的意识。

    对此,孔淑敏给记者举了一位大三的男同学的例子,该同学认为自己平时很少生病,三年都没有参加医保。但去年在打球时不小心弄伤了脚,做手术花了一万多元,可是由于他没有参加医保,全部费用均需自己负担。如果参加医保,他可以报销大概一半的费用。“如果学生自己都不注意了解规定,那最终是会吃亏的。学生享有的福利要懂得去珍惜,参加医保也算是买份平安”,孔淑敏如是说。

 

  后记:在去年,大学生终于被纳入了城镇居民社会医保系统,多了一张医保卡,不是多了一份麻烦,而是代表社会对大学生又多了一分关注,像在职职工,缴交的医保费用是个人所得税工资、薪金收入的月平均数的10%,其中2%由自己负责,8%由用人单位承担,同时在职职工的报销比例随着医院级别逐级递减,一般的报销比例在80%左右,而大学生缴交的医保费用固定,报销比例一般都在90%左右。大学生应该学会关注自身拥有何种权益并适时运用,拥有福利更要懂得珍惜。

 

相关文件:

1、学生医保政策简介

2、广东外语外贸大学学生基本医疗保险规定

3、医药费报销流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