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国家和省教育规划纲要,进一步加强全省教师的职业道德建设,引导广大教师牢固树立“育人为本、德育为先”“以身立教、德识相长”教育理念,根据省教育厅统一部署,决定面向全校教职工开展师德征文活动。具体要求通知如下:
一、征文主题
以身立教、为人师表
二、征文内容
围绕“以身立教、为人师表”的主题,论述师德建设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反映我校教师热爱教育工作,以当人民教师为荣的思想,弘扬广大教师爱岗敬业、德高业精、以身立教、为人师表的精神品格,总结教师乐教善教的实践经验和深刻体会。
三、征文时间
2011年9月16日—10月15日
四、征文要求
1.征文应围绕“以身立教、为人师表”这一主题,抒发真情实感,体裁不限,既可论述、议论,也可叙述(真人、真事),还可以是经验总结等。征文题目自拟,篇幅以2000—4000字为宜。
2.征文应紧密联系实际,主题鲜明,条理清楚,语言通顺,真实原创(所有文章应为作者创作,严禁抄袭)。
3.征文应以纸质和电子稿件一起于2011年10月15日前报送至校党委宣传部宣传科(北校行政楼414),电子稿件发至宣传部郝光的办公邮箱。
4.征文格式要求
征文纸质要求:A4纸打印,一式3份,签署姓名和工作单位,征文首页及邮寄信封上请注明“师德征文”字样。征文首页注明:主题、作者、组别、单位全称、联系电话、电子邮箱、通讯地址及邮编。内文字体的要求:论文题目用三号字体,居中;一级标题用四号字体;二级标题、三级标题用小四号字体;页眉、页脚用小五号字体;其他用五号字体。
五、征文评选
征文将统一送教育厅,由教育厅聘请有关专家担任评委,分别评出一、二、三等奖及优秀奖若干篇,并对获奖个人颁发荣誉证书。征文活动期间将选择一部分优秀征文登载在《广东教育》、《师道》、《高教探索》等杂志上,征文评选结束后将获奖征文汇编成《广东省师德建设论文集》。
联系人:郝光、吴志军,联系电话:36204259、36207069。
党委宣传部、人事处
2010年9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