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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大学生为何绝望?

文字:见习评论员 吕咏欣 图片: 编辑: 发布时间:2006-06-07 点击数:

 

2006527晚上9点,在广州大学行政B楼附近,又一个年轻的生命结束。出事的是土木学院给排水专业的一名大二男生,濂江人,家境贫困。在班上综合测评倒数第一,多科成绩不及格。他死前1小时曾与家人通过电话,据闻校方公布的跳楼原因初步断定有两个:一是此人有心理障碍,二是学习成绩并不理想。

    中国大学生自杀案的增多,想必各位都深有体会:200599日,广州某大学新生在军训期间因
“不能忍受这种生活”跳楼自杀;2006220日起,华南农业大学开学一周内陆续有四人跳楼自杀;20060330清晨,一名广东工业大学大学城校区的建筑系四年级男生从其宿舍楼跳楼自杀……那些报道,那些传言无一不牵动着人们的心——一个本应有着光明前途的大学生为何要在生命之花还没完全盛放的时候,就绝望至死呢?

 

自杀在英文里是“suicide”,也就是自我谋杀的意思。自杀有两种,一种利己,另一种利他。利己的自杀自古至今都是违法的,而利他的自杀有时候可以得到褒奖(如烈士等);而道德对自杀上的态度也有两种,一种是对利己的自杀,一般都是加以谴责,另外是对利他的自杀,一般都是加以褒奖。这是因为社会对自杀的褒奖与否是以这个人的死亡是否对维持社会稳定有帮助为标准,所以从这个角度出发,每个人都没有权利决定自己的生死。咋听之下,觉得这样很专制,因为一个人连自己的生死都无权决定。但其实这样才是最大的权利,人的所有权利都必须建立在生命的基础之上,当生命都没有了的时候,还能谈什么权利呢?当然,有些情况还是可以例外的,如柏拉图在《裴多集》写到的三大情况:刑事判决(当然指有死刑的国家),不治之症和悲惨命运。至于悲惨命运的判断标准,我觉得则应按伏尔泰所说的“只要能有希望勉强活下来的,都应该活下来”。可是在我们所看到的大学生自杀案件中,几乎都是利己式的,而且原因都不在柏拉图所列的三大情况之中,大多是一时的受挫,情绪失控。

   
当我们在探究大学生自杀的原因时,除了常被提到的心理疾病、恋爱失败、学习压力、就业压力和家庭教育外,我觉得还有两个原因:不了解自杀和价值观错乱。

    不了解自杀有两个方面——一是不了解自杀的真正含义,即死亡的真正意义;二是误以为自杀是一种反抗手段。笔者认为,
死亡的真正意义在于提醒生的有限性,从而促使人们赶快生活,除此以外别无用处。死亡只能有两种方式:等待或提前。那种以为死亡能带来利益的想法本身就是对死亡的误解。

 

“选择离开这个世界的,不是极力抨击这个荒谬世界的人,而是那些最为重视自己价值体系的人。”那些以为自杀是一种反抗方法的人大多是对先行价值体系不满,觉得无法忍受因而选择以死反抗。但是他们忽视了一个事实:自杀是对个体存在意义的否定和对其所在社会的否定。也就是他们在否定社会的时候也否定了自己。

而价值观错乱则不仅是大学生,而是全社会的问题了。过去在中国强调宗族制度,自杀是被绝对禁止的,因为它是对宗族制度的撼动;而过去在西方自杀不仅要被惩尸,而且要被没收财产。可现在随着一种片面的个人主义在中国的传播,越来越多的大学生觉得生命是自己的,所以自杀也是个人的行为,而且是某种掌握自己命运的方式,因而有些人抱着“我的生命我作主”的态度选择了这条不归路。社会责任意识的淡薄使他们在选择个人生死的时候异常草率和自私,并不可理喻(例如上文所说的无法忍受军训等)。

    要解决大学生的自杀问题是一个非常复杂而困难的事,因为它不仅与整个教育体系,整个社会大环境有关,甚至是一个历史规律——每当社会转型时,青少年的自杀率就会猛增,这与青少年的成长特性密切相关,不是几次宣传,几次讲课就可以解决的。但是这并不意味着我们就对此无能为力。除了改革现行的教育制度,引导大学生正常情绪的发泄,给予适当的心理辅导之外,我觉得还应该对大学生宣传有关自杀的知识。
宣传自杀不是鼓励大学生自杀,而是把自杀摊开来讲,把自杀的利弊都说出来,不要遮遮掩掩。其实这跟性教育是同一个道理,当人们不了解一样事情的时候总是会觉得它很神秘,无形中增加了那样东西的魅力。可是当人们从理智上了解那样东西之后,反而就不会轻易被吸引了。从古至今,研究过自杀的哲学家几乎没一个人自杀就是最好的证明。

 

生命是世界上最美好的东西,而且每个人的生命都是独一无二的。我们可以失望,但不应该绝望,因为,我们还活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