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中国人民大学在其官方网站上公布了该校的自主招生政策:在2012年自主选拔录取招生考试中实行“校长直通车计划”和“圆梦计划”。而圆梦计划关于考生资格的一段表述引发广泛争议:被推荐的考生原则上要求平时成绩排名为所在中学的前10%,且家庭中三代之内无大学生的农村户籍学生。(《广州日报》10月30日)
在“寒门难出贵子”越来越引起社会关注的当下,中国人民大学自主招农村贫困生要求三代无大学生是一场“及时雨”还是矫枉过正,乃至有出身论的嫌疑?在种种争议面前,该如何看待“三代无大学生”的要求呢?
就笔者的观点,“三代无大学生”看似雷人,实在是给社会上课。正义论大师罗尔斯认为,一个社会所应该具有的伦理选择必须要考虑社会中最不幸的人他们的社会机会。而种种经验也表明,越是处于较高等级的人就越有可能更上一层楼,即上升到更高的社会等级;反之,越是处于较低社会等级的人就越受限制,他们上升到较高的社会等级的可能性就越小。因此,无论是站在理论的立场,还是实践的角度,“三代无大学生”蕴涵的公平性和正义性有目共睹把机会给最不幸、最弱势的人群。
相比于不少自主招生纷纷锁定城市学生的做法,笔者以为,“三代无大学生”的做法不是太多了,而是太少了。也正是因为如此,才有了所谓“雷人”的议论。当前,教育机会不公和资源分配不均的现实引起了越来越多的注意,“大学里农村同学去哪了”和“高考自主招生改革基本与农村学生无关”的发问就是最好的说明。以集中了全国最优质的高等教育资源的北京大学和清华大学1999年的招生为例,两校招收的5080名本科生中农村学生只有902人,仅为17.8%,与同年农村人口占全国总人口的近70%形成鲜明对比。从一定程度上说,“三代无大学生”就是一种纠偏,是对教育平等权实现的一次可贵努力。
农村学生上大学越来越难既是前期社会不公平的结果,又是未来社会不公平程度加深的成因。由此,给农村学生尤其是“三代无大学生”者以支持就显得更为重要。应该承认,在不同类型的国家,拥有更多经济资本、社会资本和文化资本的优势阶层子女在享受教育和接受高等教育上占有优势;而低社会阶层的子女则处于劣势,是一个基本现象。也正是如此,“三代无大学生”有助于改变阶层分化板结和不公平的马太效应。
给“三代无大学生”者以机会,还宣扬了一种常识:“前程为人人开放”。机会平等在现代社会的重要性不言而预,社会应该为个体特别是弱势者提供一种平等竞争的公平环境,提供必要的选择权利和发展前景,只有这样,才能激发社会的活力,提高社会的文明程度和发展质量。给“三代无大学生”者机会给我们树立了榜样。
罗尔斯强调,即便是由于社会运气或自然偶然的运气偏重于某些人,社会也应该设法保证不利者有发展他们的自由能力和享受自由的平等的机会。政府不仅要使得每个人不受到不公平的待遇,还要积极保障弱势群体条件的平等,以保障同一起点上的各个人具有对等的或接近的实力,如关注弱势群体的教育。给“三代无大学生”者机会提供了一种诠释。
给社会最不利者以机会考量社会正义。当然,给“三代无大学生”者机会还仅仅是一个大学的努力,我们更期待整个社会为之做出努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