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实自己也不清楚为什么要写这么一篇文章,但正如SARS一样,每天都被人挂在嘴边,好像已经失去了再来讨论一番的必要性了;反而是那些不会经常被人们提及的话题,更值得我们去深究一番。
不管怎样,既然决定了要写这篇文章,现在已经不是去追究原因的时候了;更重要的,我想,应该是解决为什么说品味是昂贵的这个问题。
正如上面所说的那样,我们不会每天把“品味”挂在嘴边,也不会对见到的每一个人都慷慨的大赞他们有品味,从“物以稀为贵”的理论来说,品味的确是一种昂贵的东西。
当然,这只是理论而已,按照马克思认识论的原则,还是需要用实践来证明的。
曾几何时看到过这么一个笑话:一个人开了四年的宝马,偶然一次开过朋友的宝来之后,觉得无论是车子的前脸,还是方向盘的手感,都与宝马相似,便觉得亏大了,还不如花26万买辆宝来算了。另一个人听了后则不无讽刺的对他说:我也开了四年的奔驰,然后有一天开了朋友的吉利,觉得也没有什么大的区别啊!车子的前脸和奔驰的一样,都是流线型的,方向盘不也都是圆的!难不成拿一辆奔驰去换一辆3万元的吉利?!
宝马与宝来之间,奔驰与吉利之间,差别是如何之大,不同的又何止是价格!
另外,还记得高三时的一段小小的插曲:高三时同学间谈得最多的,恐怕非高考莫属了。一次,一个同学得知我准备报考广外之后一个劲的劝我报法语,使我丈二金刚摸不着头脑。无奈我只好向她问个究竟。岂料,她说:衬你嘛!不管怎样,我最后还是报了国际经济贸易,因为尽管自己还没有证实法语是不是世界上最美丽的语言,但已经证实了的一点是:品味
——如果不是全部的话——大部分是用金钱堆砌起来的!
然而,品味的昂贵还不在于其物质的基础、品牌的堆砌,还在于我们付出了金钱,得到的不一定就是我们所希望的——品味。也就是说,我们的付出和收获是不成比例的。远的不说,就说说2003年Oscar的新科影后Nicole Kidman吧。今年4月16日,Nicole Kidman获颁美国设计师理事会“时尚人物”奖,以表彰其对时尚界的特殊贡献,Nicole Kidman无懈可击的衣着品味由此得到了更充分的肯定。当然,身上那一件件动辄过百万的Chanel、YSL晚礼服可是功不可没。可是,要知道,出席诸如Oscar、Golden Globe之类颁奖典礼的,谁不是穿Armani、Gucci、Valentino、Versace的,不也一样有人拿“最差衣着奖”吗?!所以,真正的品味,并不仅止于品牌;而是对品牌的独到的认识和合理的筛选——不仅是品牌,还要是适合自己的品牌;或者更精确的说,是可以充分表现个性的品牌。而仅仅局限于品牌的品味,充其量,也不过是“伪品味”罢了。
说到这里,我想也许是时候说一下属于我的“咖啡哲学”了。
当咖啡已经放下身段,走下神坛的时候,人们所思考的,也许就是怎样从喝咖啡中喝出品味来的问题了。虽然Blue Mountain可能是一种身价的象征,但总给人一种new money的感觉,喝Columbia那才是“小资”。如果可以,请不要用即冲的,用手磨的;要是自己煮,最好还是碳烧的;不要加糖,也不要加奶,要“斋”的。如果以上的你一条也不符合,在快餐文化的“国情”下,至少也要来一杯Cappuccino。如果同时你又是一个酒鬼,那么Ireland Coffee就再适合不过啦。当然,如果想要健康的品味,最好还是不要喝咖啡。
同理,对比咖啡,品味的昂贵,可能是几何级数的。但品味也有它本身的哲学。
简而言之,如果你想成为一个真正有品味的人,你必须始终保持着对品牌的独到的嗅觉——戴表最好不要戴Rolex的(太俗气了),戴Omega吧(007的选择);厨卫用具当然是TOTO的,而不是什么American Standard;去cafe要去Starbucks,而不要去Greenery……
如果你认为你的眼光欠奉的话,你至少也要有足够的品牌观念,跑车要Lamborghini的,至少也要是Ferrari;皮具用Pierre Cardin的;打火机用Zippo的;underwear也要用Calvin Klein……国际名牌太贵的话,好歹也要是国产名牌。
如果你连“伪品味”都做不到,那么就只好做“伪品牌”啦——想想中国的“盗版”行业是何等的繁荣,你就知道你并非孤单一人。
如果你连这些都做不到,你至少要让别人觉到你比一般人来得特别——比如说,在现代社会中,在人人都住在钢筋水泥的房子里的时候,你可以考虑一下造一间用竹子做的房子,例如小超人李泽楷。至于他为何在那耗资近亿元的豪宅完工之后又没有入住,那就不得而知了。又或者如果你有足够的勇气的话,不妨效仿一下超人和蝙蝠侠的衣着风格。
如果以上的你都做不到,那么,我只能很抱歉的告诉你:你是一位无品味论者。
其实也用不着太绝望啦。有品味的人毕竟只是少数,而更多的人则是属于品味欠奉的一类——或者是无品味论者——如果你更喜欢后者的话。要知道,在你身边的人,也不见得就比你更有品味。
人们之所以觉得品味如此令人神往,也许是因为品味是一种很“cool”的东西;不过,是残酷的酷。有品味的人也很“cool”;不过是 “扮cool”。同时,品味是一种奢侈品,而不是生活的必需品。这一点可以用痞子蔡的痞子理论加以证明:
如果品味是一种生活的必需品,
那么我们就一定都拥有品味。
我们都有品味吗?
没有,
所以品味不是一种生活的必需品。
反证:
如果品味是一种生活的必需品,
这与我们生存着而又没有品味的假设相矛盾,
所以原命题不成立。
最后,如果你是一个有品味的人,恭喜你!如果你不是,你有两个选择:买一条Pierre Cardin的领带——绝对够结实,一了百了,而且死也死得挺有品味的;要不就大叫一声“我没品味我怕谁”,然后继续生活下去吧。
(Just for fun. Never take it too seriously.)
(范楚荣/文 经贸国贸013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