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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评天下)择偶标准PK:芙蓉姐姐胜女硕士

文字:本网评论员 文言 图片: 编辑: 发布时间:2007-01-09 点击数: 分享至:

 

  众所周知,择偶乃个人私事。大约,也属于“风可进,雨可进,国王不能进”之神圣领地。但“择偶标准”这个概念,无疑属社会范畴,可以讨论的。

    中国,芙蓉姐姐已经成为一个文化符号。期间,是媒体利用了芙蓉,还是姐姐利用了媒体。反正,最后,均达到了“愚乐全民”的良好效果。虽说,近年来硕士博士们的声望与日俱跌,但在普罗大众心目中,芙蓉姐姐辈还是没法与之相提并论的。尽管,芙蓉姐姐在不同场合都强调自己与北大之间的深厚渊源,但,估计北大并不肯认这门亲戚。

    事实是,一些女硕士们,还真是不能和芙蓉姐姐相提并论。2007年的第五天,在北京电视台第7频道,芙蓉姐姐宣布开始全球征婚!其首要条件是:“一定要对我好,一定要有幽默感”。“姐姐”在网上还公布了自己心中另一半的十条标准:
    第一,二十三四岁;第二,皮肤一定要白;第三,帅,要配得上她;第四,不要戴眼镜(条件高者可适当放宽);第五,身高1.84米左右;第六,体重70公斤;第七,腰一定要细,2尺1最好;第八,才华横溢;第九,知道疼人;第十,顾家孝顺,有责任心。

    于此,我想到了2003年6月发生在武汉的女硕士征婚事件。

    《武汉晚报》报道,该市一家婚姻介绍所日前来了一名由母亲陪同的征婚女子,女子是武汉著名大学经济学硕士,其母则提出“有千万元资产者,才可与我女儿见面”的要求。十天后,一名到武汉投资的44岁深圳男士前来征婚,他提供房产证、投资合同、公司注册资本等资料证实身家过亿,他还出示户口本、离婚证、病历等。他的理想伴侣是30岁以下的未婚知识女性。女方接获通知后,当晚9时就赶到饭店与男方见面,谈到凌晨1点。婚介所人员表示,两人相处得不错,预定年内完婚。最后虽如愿钓到金龟婿,但对方离过婚,比她大20岁,还有一个17岁的女儿。

    这名女研究生的婚姻观在武汉引发热烈讨论,有人不以为然,但也有支持者。她的一名校友说,婚姻也要遵循市场规律,男人的资源是财富和地位,女人的资源是青春和美貌,这种结合是优质资源的合理配置。

    作为一个公民,我不想对另一个公民的择偶自由说三道四。只是,对“她的一名校友”所言,男人与女人的结合也要从经济学出发,实施“资源合理配置”,略表愕然。至于“男人的资源是财富和地位,女人的资源是青春和美貌”之说,还是不评论为妙。

    回过头去看看,芙蓉姐姐还真是有她的可爱。年龄相当,白皙肤色,帅哥,视力好,高个儿,体型匀称结实,腰细有力,才华,知疼知热,顾家孝顺有责任心。这些条目,不就是一个很好很好的男青年的标准像么?足以令女孩子倾心相许的。这一切,充分证明,无论怎样,芙蓉姐姐还是一个可爱的女孩子,起码要比那位女硕士可爱得多,她心目中的“芙蓉姐夫”,仅只一个年貌相当的爱人罢了。一个待字闺中的女孩子,有着这样的追求,是正常的,也是神圣的。当然,符合这个极其苛刻的条件又倾心于她的人难觅,但这是另一层面的问题。

  这一轮关于择偶标准的PK,我判芙蓉姐姐获胜,如果我是评委的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