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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评天下) 药品“降价死”源于垄断经营和新药审批不严

文字:(本网评论员) 粉红女巫 图片: 编辑: 发布时间:2007-02-25 点击数: 分享至:

 

杭州某药房依据店里登记的一份“百姓缺药登记表”到市场采购时发现,表上70%的药品早已无厂家生产。这些全是政府明令降价或者价钱便宜、疗效显著的药品。这份“百姓缺药登记表”凸显了当前我国药品“降价死”的怪现象:药品降价——代理商停止进货——医院停止开方——药品停产——“降价药”改头换面变新药重新审批后高价上市——药品降价变成了涨价!

                   ——摘自《每日商报》

 

 从1997年到2006年,政府对药品降价次数多达19次,降价金额近400亿元,其降价范围之广、频率之高、力度之大都是史无前例的,但是这么大力度的降价,百姓真的得到实惠了吗?降低价格就降低了代理商的利润空间,这样一来代理商肯定不干,他们惯用的手法是“停止进货”和“药品重生”:随着降价药的消失,生产出很多“新药”以抬高价格,所以药品降价给百姓带来的利益被药品流通的中间环节迅速消化。

 

 当前我国有6000多家药品生产企业,在生产领域已经处于一种完全的市场竞争状态,但在消费环节,85%的药品仍然被医疗机构所掌握,医疗机构既是买方市场的支配主体,又是卖方市场的支配主体。上游的市场竞争和下游的垄断经营存在冲突,垄断经营过滤掉了充分市场竞争给百姓带来的好处。当前实行的“医药不分”体制,使药品的销售和医疗机构以及医生之间发生了直接的经济利益关系,这种关系把药企和医生拉向了“价重于效、价高于效、价先于效”的道路,促使他们向利益倾斜。药品价格越低,越是卖不出去!由于回扣、利润的诱惑,医生自然开那些利润高的药品,价格低、利润小的药品很少能为百姓使用。代理商和医疗机构不进降价药、低价药,药品生产企业也就只好停产。这种“医药不分”体制直接促使了百姓只能“享受”高价药。

 

 药品“降价死”的另一个重要原因是审批不严。一种旧药消失后,一夜之间上市的新药层出不穷。比如已经不常见的红霉素,“重生”后市场上有47种名称,价格是普通红霉素的10倍,它们的区别仅仅是添加剂不同,但是只要换了名称。仍然顺利以新药获得批准。近年来,我国每年要审批近1万多种新药,一种新药的申报材料至少要1米高,如果1万种都是新药,那么资料的高度就有10公里高,审批人员根本不能在一年内审核完这些资料。所谓“新药”,只是老药换了身新衣!而唯利是图的企业和代理商们根据这个空子,成功将降价药“变身”为高价药。

 

 所以,单纯的行政降价不是解决药价虚高的根本办法。政府有关部门应该在垄断经营和新药审批问题上下足功夫才是解决降价药品“降价死”问题的关键,唯有这样,百姓才能真正获得物有所值的药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