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反扒志愿者将小偷打成重伤被刑拘的新闻刚刚上报,就引起了社会各界的强烈反响,也使大众的眼光一下子聚焦在民间反扒这个群体上。反扒志愿者的精神是可嘉的,但是在法律的面前,一样外乎人情。虽然受害者是人人喊打的小偷、是千人骂万人唾的害人者,但是他的人身权同样神圣不可侵犯。在我们惋惜反扒英雄的遭遇的同时,可以见得,民间反扒组织在反扒行动中的弊端也渐渐暴露出来了。笔者认为,民间反扒组织不应该承载起由国家机关肩负的“天下无贼”的重任。
痛恨扒手,大多有过共同遭遇和同样追求“天下无贼”的抱负的人们,利用互联网和通讯的便利,走到一起,共同商讨“作战”计划、分派任务、组织行动,自发形成的一些民间反扒组织,是近几年来兴起的一种民间团体。许多媒体都曾对这些民间反扒英雄的事迹加以深入的报道过,赞扬他们的主人翁精神,许多社评家甚至认为,在犯罪率高增不降的情况下,能够由民众自发主动地参与到打击犯罪的反扒活动中,甚至“全民皆兵”,能够有效遏制和打击越来越猖獗的犯罪活动。
的确,这些由普通民众组织成的民间反扒组织,能够弥补公安机关在打击盗抢案件中的不足。他们也许没有专业的反扒知识,但是多次的受害经历让他们充满了实践经验;他们也许没有对付犯罪的职业分工,但是绝对有着团队精神;他们也许没有和犯罪分子周旋的经验,却丝毫不失大智大勇。他们能够充当公安机关的“千双眼”,能够拉长公安机关打击盗抢案件的战线。但是,其中的隐忧也不言而喻。
各个城市都有一些民间反扒组织,支援者活跃在各个盗抢案件频发的地点。志愿者们首先要面对的第一个问题就是自身的人身安全。无论这些民间反扒组织的规模如何,始终是属于由民众自发组织的团体,志愿者们的人生安全在很大程度上是“自负”的。
反扒行动又是一项极具危险性的行为,没有受过专业的体能格斗训练,亦缺乏临场经验,极易受到伤害。一旦在行动中受伤甚至造成严重的后果,谁该对此负责。一方面,他们扮演着国家机关的角色,却不在同种程度上享有相同的待遇。另一方面,他们在抓捕违法犯罪分子的过程中受伤,该如何定性?追究谁的责任?追究何种责任?
民间反扒志愿者来自各个工作岗位,知识文化水平各不相同,在反扒的过程中势必不能专业处理遇到的问题,更无法在面对突发状况的时候用专业的眼光和知识判断和及时作出反应,会出现新闻反扒志愿者将小偷打成重伤的情况是必然的。一旦发生这样的事情,志愿者势必要接受法律的严惩,这在志愿者,在民众当中,都会出现负面的情绪效应。甚至缺乏法律意识的人们很难理解,做好事为何也要受到法律的严惩。
“民间反扒”不能负载“天下无贼”的重任,并不是否定民间反扒的价值,只是从客观的角度看待,反扒行为还是必须由作为国家专门打击犯罪的机关负责。他们的职责本就是保护人民的财产和人身安全,现在要民众冒着人身安全受到危害的危险,依靠自己的力量保卫自己的财产安全是本末倒置的。提高人们的参与打击犯罪的意识是必要的,但是,这只是强调要人们在遇到犯罪分子时候,提高警惕,参与到协助公安机关打击犯罪的活动中来。民众仅仅是担任“辅助”的角色,在一般情况下,不能作为打击犯罪的主体。同样,民众可以积极参与到打击盗抢案件的活动中,协助公安机关抓捕犯罪分子,不能鼓励民间团体直接实施活动抓捕犯罪活动中。这才是我们社会法制建设向前迈进的表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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