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诗言:江山代有才人出,各领风骚数百年。而观今日之网络世界,则可谓“网络时有红人出,各领风骚没几天”。从“芙蓉姐姐”到“天仙妹妹”,从“虐猫女”到“铜须男”,这些原本普通的人通过网络这一大众媒体迅速成为了众人瞩目的对象。于是,越来越多的人开始希望借助于网络“发红”,网络上的“红人”也层出不穷。但是,待我们冷静下来对这一系列“芙蓉姐姐”们蹿红的现象进行反思时,就会发现这其中反映了当下网络社会管理层面的混乱,显示出了一种道德上的困境。
从网络红人整体来看,套用现在流行的养生术语来说,他们提供的是负能量,是酸性物质,大部分人缺乏内涵是不争的事实。他们在幕后推手的炒作下“闻风而动”,且全部搭乘热点新闻事件。每当媒体聚焦某一热点新闻时,他们便抓住时机,兴风作浪,制造新闻,吸引眼球,扮演最佳配角。而当过足了戏瘾之后,又抽身而出,不必负任何责任。比如说2008年芙蓉姐姐借“艳照门”事件的自我恶炒。当我们消费这种远离“阳春白雪”,亦非“下里巴人”的低俗文化时,只会助长日益浮躁的社会风气,无丝毫意义可言。
然而奇怪的是,这种浮躁、低俗甚至是哗众取宠的价值取向,却在网络大行其道,赢得了众多受众,颇有成为新的价值观的倾向。据传闻,芙蓉姐姐曾经造就过水木清华五千人等待其上线传照片的奇迹。在照片被传到了网络社会八卦中心的天涯论坛后,天涯人则呼吁为其成立了“芙蓉教”。这些愈演愈烈的“网络红人”们,通过貌似的“浅”去体现“深”、通过表面的“俗”去彰显“雅”,通过看似的“邪”去反映“正”,把无数的受众们引入恶俗文化和堕落文化的行列。当这些“红人”们肆无忌惮地徜徉在这方虚拟的网络空间时,早已忘却了自己所应有的社会责任,走向无尽头的放纵。这样一种低档次的“红人泛滥”现象,不仅直接挑战着传统的价值观念和道德准则,而且还势必会对整个社会的核心价值观形成强有力冲击。
但“网络红人”的形成,归根结底,也是网络社会发展的必然产物,它既是科学技术的发展的必然结果,也是人与人之间新的伦理关系的产物,是新的经济关系和利益关系的产物。我们谈“网络红人”的低俗化趋势,并不是要禁止“网络红人”的出现。最关键的是如何引导“网络红人”向健康、积极的方向发展,为我们广大的网络受众提供正能量。
对于网络媒体而言,理应承担起自身的社会责任,理应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和社会主义道德规范的要求,来完善互联网站内部管理制度,加强自我约束和管理。避免浮躁、低俗甚至是哗众取宠的价值取向在网络社会大行其道,甚至演变成一种主流的价值观。
而对于我们这些广大的网络受众来说,最重要的是提高自身的自我甄别能力。在网络传播的海量信息面前,我们很容易选择了一种错误的价值取向,而导致随波逐流,淹没在轰轰烈烈的网络红人的崇拜浪潮之中。古语有云:与恶人居,如入鲍鱼之肆,久而不闻其臭,亦与之化矣。因此,我们应该树立健康向上的价值取向,多浏览关注那些高质量的时评、网站,而不是把时间花在点击那些“兴也勃焉,亡也忽焉”的“网络红人”的那几张吸引眼球的照片、言论上。因为关注这样的“网络红人”,无论是对于我们个人正确价值观的树立,还是社会先进优秀文化环境的营造,都是有百害而无一利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