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谁该为学术造假负责?

文字:本网评论员 曾祥斌 图片: 编辑: 发布时间:2010-06-11 点击数: 分享至:

   
  近日,在教育部举行的高校学风建设视频会上,清华浙大等名校自爆家短,揭露了一批学术造假事件。当今中国大学的学术造假,已经算不上是一个新鲜的话题了,笔者在百度上键入“中国学术造假”,一搜索,就能找到十几万篇相关网页。大学,曾被喻为社会的“良心”,如今,这颗“良心”却在逐渐变坏,谁该为此负责呢?

  学术造假归根结底是体制与管理的问题,中国大学行政化管理的模式众所周知,在行政化体系下,教师职称的评定大部分是被不搞学术的行政人员把持。于是,为了体现公正,合理,科学,他们发明了一套量化评定标准,这个标准一般是以论文的发表量,论文刊出处的名气为准。谁发表的论文多,量化指标就上去了,职称自然也就水涨船高。在中国,一般学术造假是不用负刑事责任,最大的惩罚莫过于解聘。即便造假东窗事发,他们完全可以另谋出路。因此,为了迅速“飞黄腾达”,很多人就铤而走险,剽窃他人学术成果谋求自身利益。人们最多只能在道德上加以谴责,却无法在法律上给予制裁。学术造假并不都是教师学者有意而为之,现在中国大学重视科研,这并不为过,但把行政管理与科研一结合,结果就是不懂科研的上级要求懂科研的教授学者定期完成任务。假如时间一紧迫,经费又不足,那不做假又怎能按时完成任务呢?

  也许有人会反驳笔者,难道学术造假的责任都应该由制度来承担?教授学者毫无责任?要知道他们才是造假的主体。的确,每个行业都有各自的道德律,大学教师也不例外,恪守独立思考的原则应成为每一个学者的信条。然而,当道德上的约束与生活上的窘迫产生冲突时,放弃道德是否也无可厚非呢?笔者认为,学术造假与当今中国大学教师薪资水平过低不无关系。大学职称是与薪酬挂钩的,也就是职称越高,薪酬越高。但是请注意,这里的高只是相对地高,中国大学教师的薪资水平之低可以说是世界闻名。话说民国时期,鲁迅在北大教书时的月薪大约为400大洋,按照当时物价水平,在今天可折合为大约两万元。这不仅仅因为鲁迅是名流,在当时的大学里,教师的薪酬普遍都很高。反观当下,教师赚外快的钱都比拿薪水的要多,例如于丹,易中天就凭着百家讲坛而赚了不少。北大副教授阿忆曾晒出自己的月薪,约合人民币3000元,此举曾引起舆论哗然。知名学府尚且如此,难以想象一般院校的薪资水平。再比较一下国外的情况,美国的大学教师平均月薪是一万美元左右,和中国的一比,实在是天上人间。知识分子清贫的形象本来是比较符合中国人的价值观,但学者教授也是人,也有权利通过脑力劳动获得高报酬,享受高质量的生活。假如连薪酬都无法支撑他们的日常生活开支,那解决的办法是不是通过学术造假,申请科研经费,然后从中捞取钱财呢?决策者们,是不是应该把薪资制度改一改?是不是应该给教师们加加工资?

  许多人认为清华浙大自揭家丑很丢面子,笔者以为不然,首先,他们承认错误的勇气表明了他们绝不包庇造假的决心,其次,将学术造假事件置于公众关注之下,也有利于公众的对此类事件的监督。而有时学术造假问题被放大,完全是因为某些管理机构采取“不公开”的态度。学术造假远远不只是个人行为如此简单,这其中牵涉到大学改制,法律,道德等方方面面的问题,而解决这样一个棘手的问题也不是一时半会能做好的,公众也应该要有耐心,相信学术圈的自我净化能力,同时也要成为改制的推动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