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多月来,腾讯与360在亿万台电脑上掀引的这场“右下角的战争”终于在近日达到白热化的阶段。腾讯QQ从11月3日晚开始向6亿QQ用户弹窗、发信:“当您看到这封信的时候,我们刚刚作出了一个非常艰难的决定…… ”而这个“艰难的决定”说白了就是要求所有QQ用户在QQ和360软件之间作一个“鱼与熊掌”之选——装360的不能用QQ,想用QQ就得拆了360!对此,众多网民反映不一,总体而言,众网民对360是褒贬不一,而对腾讯此举则是几乎一边倒地口诛笔伐。有网友称腾讯这是店大欺客,明知用户离不开自己而以此要挟用户,此外,更有网友冷言对曰:腾讯,别以为我们离不开是你,我们离不开的只是QQ上面的亲友,仅此而已。
回顾这场持续月余的网络对战,可谓是你来我往,针锋相对:先是QQ医生悄然抢占二、三线“城市”,后是360以发布隐私保护器的方式回马一枪,指出QQ有窥私之嫌,紧接着则是铺天盖地的宣传战和法律领域的起诉与反诉战——直至360推出“扣扣保镖”和腾讯宣布“一山不容二虎”,搅得中国互联网界一片腥风血雨。有网友戏称这场客户端软件之战为“互联网二战”。两大主角都是中国互联网界举足轻重的软件巨头,360软件据说如今已有2亿用户,而QQ更是号称6亿客户。然而笔者认为,不同于二次世界大战中有着清晰的正邪标准,熟知中国互联网的网民都知道,双方其实都是“劣迹斑班”。
先说360,360不仅是“互联网二战”的主要参与者,其实更是“互联网一战”的发动者,早在过去几年,360就以“安全隐患”的名义强迫用户拆卸众多客户端软件,这些受害同行包括金山、瑞星、可牛、遨游、百度、阿里巴巴,卡巴斯基以及腾讯QQ等。几乎所有IT巨头都将360告上法庭,然而360依然摆出一副“与人斗,其乐无穷”的姿态。
反观腾讯,在互联网众多同行看来,腾讯的发展史其实就是一部“抄袭史”:人家有“CS”,它就有“CF”;人家推出博客,它就有“QQ空间”;人家开淘宝网,它就开“QQ拍拍”;淘宝有个“支付宝”,腾讯就来个“财付通”;人家有在线游戏,它就有“QQ游戏”;人家有“人人校内”,腾讯就出“QQ校友”……在笔者看来,腾讯一路走来,是不是“抄袭”还有待商榷,但是,腾讯的确总是在某个同行经过艰苦创新了产品并使市场成熟下来之后就“严重模仿”对方,而且,凭着自己6亿用户的坚强后盾,使得所有盈利行业的原创者中除了淘宝和百度外,其他公司都无一例外地倒在了它的脚下。为此,《计算机世界》甚至在封面上大胆地打出了一篇“檄文”:《“狗日”的腾讯》。 而如今,腾讯则是撒娇式地要求用户作出二选一的艰难决择,联想到此前腾讯老总马化腾领取经济适用房的新闻,有人称腾讯此举是互联网界的“强拆”。
有鉴于此,部分中立的网友认为,这场战斗是一场大小流氓之间的战斗:腾讯是大流氓,360是小流氓。在笔者看来,两大公司为了争夺利益已而采取的某些手段的确是到了“过火”的地步,的确有“流氓”之嫌了。我们可以对腾讯和360这么说:你们不会切蛋糕,你们只会把蛋糕洒到地上,然后埋怨对方。由此,笔者还联想到战国时代墨家思想家墨子针对当时乱世而提出的治世哲学:兼爱,非攻。兼爱者,即是主张天下子民互爱互利;非攻者,即是支持保卫战争,反对不义之战。对360,我想说,你做不到“兼爱”:你无法容忍金山、瑞星、可牛、遨游等同行的竞争,你不但无法做到与同行互爱互利,甚至妒忌同行,打击暗算;对腾讯,我想说,你做不到“非攻”:不说过去对联众等同行的创新成果是否有“抄袭”的“不义侵略”,就说你针对360所有软件发出的“强拆令”,就已经是不正当地侵犯了360软件为客户服务的权利,不正当地侵犯了电脑用户同时使用两种软件的权利——尤其对那些使用了双方付费服务的用户来说。
这是一场恶性竞争。如果将这场没有硝烟却胜似布满硝烟的战争置于中国互联网这个大背景来看的话,我们不得不提问:为什么会有这么一场乱战?为什么会没完没了?笔者认为,其中有表象的和本质的两大原因。
表象的原因是各大互联网企业尤其是奇虎与腾讯两家不择手段地争夺利益,无法做好利益分配,导致最终双方“翻脸”。互联网上的服务不同于现实世界的产品,它的流动性和可复制性太强,互联网界的公司也往往不满足于固守“聊天服务”或是“安全服务”等单一领域。事实上,只要资金充裕,在网络世界实现公司的多元化经营和扩大市场要比现实世界容易得多。也就是说,最优的盈利模式不是传统的先开发新产品和提供新服务再寻找客户,而是先占领客户资源,然后再不断为他们开发新产品。这就造成了两家公司在全国市场出现利益纠纷的局面,两家都忙于在客户数量这方面攻城拔寨,双方的利益市场的界线越来越模糊不清,对各领域的原始利益的掠夺最终酿了成正面冲突。
而本质的原因,则是由于中国的网络世界还没有建立一个较为完善的管理机制。中国网民几乎每天都在使用电脑和网络,这似乎造成了一种错觉:互联网早已深入我们的生活,早已成为一个稳定下来的社会要素。然而,即使从全世界来看,互联网的诞生也不过区区几十年,与其他传统行业和领域的历史相比,这实在是微不足道,更不用说中国的互联网了。加上我国的特殊情况和发展阶段,网络世界的稳定和成熟其实是十分脆弱的。由于技术和制度方面的不足,我们无法对网民的行为进行合理的规范,也无法对网络公司的运营进行有效和有力的监管。在现实世界,发生了蒙牛公司人员污篾伊利一案,尚可依据清晰的法律条文和规章程序进行处理,但是,在网络公司之间发生不正当竞争的话,依靠现有的法律法规和管理体制、技术水平很难有效而令人信服地判决谁是谁非。即使能够做出判决,其处罚手段也无法确保能够有效警戒后来者,正如早先360与可牛等公司的官司并没能阻止“互联网二战”的爆发。因此,笔者认为,我国的互联网现状,一言以敝之,那就是:乱。表面上的我们似乎有着众多现代公司,有着多元的产品和广阔的市场,有着迅猛的经济增长,但其实这一切都是处在一个庞大杂乱、难以管束的互联网世界里。可以打个比方说,腾讯和奇虎等公司就是一群穿着西装在原始社会丛林里打架的现代人,那么,有谁来劝架,有谁能劝架?这一切到底该如何合情合理而又合法地收场?
因此,如何处理这些网格公司的利益冲突,如何规范网络世界的竞争秩序,如何避免此类内战,这对网络行业的众多公司,对亿万中国网友,对有关政府部门来说,都是一次严峻的考验和挑战。这次网络大战是否会给双方当头一棒,使他们痛定思痛、面对问题呢?还是说,这只会引发其他网络企业连锁式的恶性混战呢?我们不得而知。然而,有一点我们可以肯定,如不及早规范好网络世界的竞争秩序和管理机制,那么中国的互联网以及其网民迟早会吃更大的苦头,会面临更复杂的局面,到了那时,问题就会更加严重,影响就会更加深远,波及将会更加广泛,正是:积疾已深,为时晚矣。但愿360与腾讯唤起的不仅仅是我们的关注兴趣和围观热情,而是更能唤起我们的深思与反省,唤起我们对事件背后本质的追问与思索。
对于360和腾讯,我们无法得知,是谁动了谁的奶酪;但是,对于广大软件用户,他们更想知道:我的电脑,到底由谁作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