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给学生上完课后,总喜欢拿上电脑来M记复习微积分。最喜欢坐在二楼落地橱窗的那个角落里,视野望去,街道上的一动一静都看得到,喜欢这种暗处窥视他人的感觉,就像很多人上QQ喜欢隐身一样,像咖啡因,会上瘾。
不知道为什么喜欢在麦当劳看书,在家里安安静静反而看不下,偏偏就喜欢来这里,有点吵,有点慵懒,喜欢这种氛围。点上一杯咖啡,一坐下就是一个上午或下午。或许是现在的人都害怕孤独吧,比起冷冷清清的家里,至少在这里会多一点点人气,心灵可以有些许自我嘲慰:瞧,我并不孤单!可是心里不禁疑惑:究竟是我们真的孤单了,还是“被寂寞”了。
三毛说:“我去旅行,最喜欢看的东西有两样,一样是公厕,一样是灯火,公厕体现的是一个地方人的素质;而看着万家灯火,心里会变得安详幸福。”或许,我们都跟三毛一样,因为不够幸福,因此要借用他人的幸福;因为太过孤单,所以要借用他人的人气。但是这样的幸福,这样的不孤单,终究是短暂的,因为它们属于他们,不属于我们。
有时看微积分看累了,我喜欢盯着街上各色各样的人看。有提着购物袋估计要去买菜做饭的师奶,有踩着高跟鞋匆匆忙忙赶着去上班的白领丽人,有悠闲地逛街的情侣,有时,会看到一两个推着垃圾车的清洁阿姨……不同的人在街上走着,形形色色,他们心里都在想着什么呢?事业?婚姻?家庭?……我不得而知。
很多人都说这座城市是文化的沙漠,只有虚华、灯红酒绿,还有那一颗颗浮躁的心。当天南地北的人们汇聚到这里,或许更多的是功利,因为这个城市很现实。于是,在街上游走着的貌似是一群行尸走肉,没有灵魂的躯壳,可是,他们明明会笑啊!笑不是人才会有的表情吗?我不知道,我越来越不懂这个城市。
在这里总会遇到一个女孩,当我第一眼看到她,就被她吸引住了,大大的眼睛,长长的头发晕着微黄的颜色。她一直在看一本书,我看不清楚书名,不过看封面的颜色跟风格,估计是《论语》那一类的书。总觉得她全身散发着古典与现代糅合的气质,脱俗又不清高。她时而低头冥想,时而抬头莞尔,时而又眉头紧蹙,看来是真的进入到书里的世界了。总觉得,在这么浮躁的环境里还有人静下心来看这类净化心灵,古香古色的书是很难得的一件事情,毕竟现在的人总是急功近利,鼠目寸光。书店里最畅销的永远是:《三天让你学会xxx》《xxx教你致富》……这类书就像垃圾食品,充饥可以,但长期下来就会在身体内积累毒素。
有时,她会看着看着突然就对着窗外发呆,眼睛里闪过一种莫名的忧郁,很无神,空洞得让人觉得可怕,直觉告诉我这是一个有故事的人。有时我们的眼光相遇时,彼此便会心一笑,就像是一位陌生的朋友一样,像空气一样无时不在,可是又常常会忽略它的存在。有时心里在想:要不要过去跟她打个招呼呢?不过这个想法很快就被自己否决了。她会不会也在想要不要过来跟我打个招呼呢?我不知道。我们出奇地默契,每次遇到都只是微微一笑,但是谁也没有上前说一句话。于是,我开始认定,这个人跟我是同一类人——那种喜欢孤单,排斥外界的人。认识了又要告别,走这个程序多麻烦,还不如简单点,将她认定为“朋友”。但与那所谓的“朋友”不同,即使朝夕相处,终究流于表面,流于酒肉,因为,心走不到一块。
偌大的城市里,钢筋水泥,但人总是要去寻找一个心灵的归宿,不然,未免过于冷清。
想起一句西班牙的古语:“不要走得太快,有时停一下,等等你身后的影子。”现在的人很容易迷茫,这时就应该问问自己:“我是谁?我要到哪里去?我真的开心吗?”或许,当你真正理清了这些问题,也就知道归宿的所在了。
人应该要经常做两件事,一件是旅行,一件是读书,一件关乎肉体,一件关乎灵魂。因为,肉体或灵魂,总得有一个在路上,且行且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