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10月23日,重庆农民金有树在池塘中勇救一辆失事中巴里的19条生命,之后悄然离去。然而不久医生发现他因在水中浸泡过久,诱发了肺气肿和肺癌,金有树不得不住院治疗。在举债4.8万元之后,金价无力负担更多的医疗费用。万般无奈之下、,金有树提笔向开县县长及有关部门写求助信:“我救了19人的生命,现在求领导救我的命。”然而信如泥牛入海。今年3月8日,金有树的遭遇被媒体披露后,引起社会广泛的关注和思考,更引来当地政府迟来的关怀,然而3月10日,年仅45岁的金有树病死家中。下葬那天,没有一位被救者为恩人送行。(《南方都市报》3月21日)

读了这条新闻,是心的滴血和无言的悲哀。这个悲哀决不是一个人的悲哀,而是我们整个社会,整个群体的悲哀!金有树的事迹不禁让我想起前不久在温州因救人而牺牲自己的李学生,两者的心一样质朴一样勇敢,两者的事迹一样壮烈一样震撼,可是两者的遭遇却完全不同,死神夺走了李学生的生命,但又让他一举成名,成为媒体关注的焦点;死神留给金有树五个月的时间,却让他用这漫长而短暂的时间,体味社会的无情,人情的冷淡。
金有树生前在写给运输公司的求助信中,发出“我救了19人,谁来救我?”的呐喊。在给开县陈县长的信中,用“我救了十九人的生命,求县长救我的命”开头。然而漫长的等待耗尽了英雄仅剩的精力,直到英雄事迹见报后,该县有关领导才前往探望,而英雄早已与世长辞。在金有树生病期间,被他救助过的人中仅有一人来短暂地看望过他;当他的骨灰就要入土为安时,被他救过的十九个人没有一人来送葬,更有甚者,否认被英雄所救的事实,而声称英雄是为了“得政府的奖金”!“滴水之恩,当涌泉相报。”而如今,“涌泉之恩”却连“滴水”的回报都没有!
金有树有错,他错在没有牺牲在事故现场,至少不该在救人后便悄然离开现场。如果他牺牲在现场,或许他的结局会改写,他会和李学生一样被视为英雄,被社会所敬重;如果他没有离开现场,或许他会得到政府的奖赏,他会得到救助的机会。金有树有错,他错在是个农民。如果它不是农民,而是一名警察或一名公务员,或许开县的领导接到这样的求助信,也就不会如此无动于衷,冷眼旁观。他们听后就会去慰问,就会开动宣传机器,成立专门的写作班子撰写演讲报告,组织英雄人物或先进人物事迹巡回报告团到各地进行演讲。或许我们还能听到他们非常熟悉的声音:“要不惜一切代价,要用最好的医生抢救好英雄!”
然而正是金有树的“错” 向我们揭示了一种社会道德生态,让我们如此真切地接近一件重大社会丑闻,最终深深迷失在一个社会的道德前景之中。金有树的行为使他成为道德楷模,但因为丑闻的出现,他的死又成为了一种活的道德传播读本,它告诉人们:喏,这就是道德的下场。在一个道德下行的时代,我们多么渴望一根道德的高标,但是我们的社会组织却一再无视甚至亲手摧毁了它们,也一再向我们暗示道德的严重贬值。这将制造一种怎样的坍塌与崩溃。这也正是茅于轼先生在他的《中国人的道德前景》一书中所说的:当一个社会道德水平低下时,少数人坚持道德操守,反倒成了“傻瓜”。由于对道德行为的逆向鼓励,这会形成一个恶性循环,整个社会的道德水平迅速下滑,这是十分危险的。
金有树直到临死都不后悔救人,直到儿子答应像他一样多做好事时才肯合眼,直到死去,他任然对迟来的政府关怀充满了感激。只有固守善良的人才会如此,只有如此的人才是真正的英雄。然而对英雄的如此的漫不经心,究竟是如何发生的?如果说,舍命救人的金有树是出于高尚的情操,在时候保持沉默,那么,他身边的沉默,则令人心寒。试想当一个社会不断向其公民灌输公德意识,鼓励公民以高尚的道德准则要求自己,倡导见义勇为之时,英雄们却因为困难时得不到援助,病重时得不到救护,最终一个又一个无奈的离开人世时,又有谁会愿意挺身而出,见义勇为?
一位网友这样说:我们的社会需要的不仅仅是几个英雄来做点缀,社会需要的是一种平衡,是无数个让我们的岁月拥有无数感动的英雄。当我们在叹息英雄一个个都少了,老了的时候,我们是不是也忘记了我们最应该做的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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