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知不觉,又是六月,又有数以万计的莘莘学子要在一个名为高考的战场上拼搏厮杀,期望赢得这场战役,为十几年的寒窗苦读画上一个圆满的句号。为了这个圆满的句号,人人绞尽脑汁,想方设法,于是各地纷纷出台禁令,拒绝高考移民之时,得到合法授权的高中移民却又悄然出现。
高中移民与高考移民是两个不同的概念,虽然两者的目的都是为了高考,都是奔向高考录取分数线较低的地方,学生流出地大多为人口众多的内地省份,但不同处有三点:首先,高考移民是西进,从中部省份流向新疆、宁夏、甘肃等地,高中移民是东闯,流入地主要是天津和上海;其次,高考移民属个人行为,各地目前相继出台政策予以禁止。高中移民带有一定的合法色彩,天津、上海等地的教育主管部门相继出台政策,允许本地高中招收外省市学生,给高中移民合理的存在理由;最后,高考移民多发生在高三阶段,早在上世纪90年代就出现,学生一般以投亲奔友方式参与,考生需要把户口迁移到流入地,成为形式上的当地考生;高中移民则通过正式考试,直接绕开户口政策限制,先办理临时户口,学习并参加高考,高考结束后,再迁移户口。例如在山东、河南的初中毕业生,花10万元到天津、上海读高中,就能获得100分的高考地区差。这个诱惑力是如此之大,“五一”期间天津部分高中面向外省市考生组织考试,赴考者之踊跃堪称百里挑一,形成津门一景。
从表面看,高中移民,增加了如京、津、沪等高考录取线远低于其它省市的的大城市的学生基数,从而使考生“分母”扩大,在一定程度上“稀释”了录取率,促进了高考招生的地区平衡。且盘活了现有的教育资源,增强了教育的对外辐射功能,有利于带动周边地区教育水平的提高。
然而,深层次地剖析,高中移民带来更多的是负面影响,其合法、合理性值得质疑。正如有关专家所说,高中移民是当前各地高考录取比例差距较大状况下的一种无奈之举,其实质是花钱购买考试的权利。它对高考的地区性不公平提出了挑战,但同时却又加剧了教育的阶层不平等。高中移民,实际上拷问的是社会教育公平问题。
我国现行的统一高考招生制度,尽管具备了形式上的“分数面前人人平等”,但由于录取时采取分省定额、分别划线的办法(各省录取定额不是以考生数量按比例分配,而是按各省高教资源状况,以及优先照顾城市考生为准则),造成了各地考生上大学机会不能均等。于是花10万元成为高中移民,就可以获得100分的高考地区差,享受大城市的优质教育资源,理所当然就成为那些望子成龙,望女成凤的家长们帮助子女的一条捷径。但是因为10万元,对于一般老百姓来讲,是一笔难以承担的昂贵费用,而能支付这笔费用的人,肯定是社会的富裕阶层。这样富人可以通过金钱的力量,轻而易举地获得自己想要的分数,沪、津两地的相关学校可以依靠高考分数上的地区优势攫取大量的资金,而在另一方面,大量的工薪阶层或是贫困阶层,却只能眼睁睁地看着他人的金钱变成了可观的分数,而自己却根本无能为力。
调查显示,我国教育的阶层差距近年来愈发突出,形成群体性教育差异,中高阶层子女更多集中在优势高校,而农民、工人和下岗失业阶层子女,则更多集中于普通院校和大专院校。而如今的高中移民,更是让优势阶层利用地区差异,这种“强强联合”,会加剧社会的阶层划分。一些出身于无钱无权家庭的人,受教育时面临相当不利的环境,受教育机会不公平,随之会造成就业机会不公平,可能引起“贫穷——失去或缺少教育——贫穷或更加贫穷”的恶性循环,弱势阶层无法通过受教育来改变其社会地位,这种分化会通过代际传递到第二代甚至第三代,让弱者失去希望,不利于缩小贫富差距,不利于建立和谐公正的社会。
再者,衍生了教育腐败。外地学生为获取这种考试权,必不择手段寻求变通渠道,千方百计寻找进城“突破口”。何况,每生10万元高额费用的收缴管理,这都无形中为滋生新的教育腐败提供了温床。去年,北京航空航天大学和西安音乐学院高考招生丑闻,便是明证。
教育公平是社会公平的基础。作为公共产品性质的教育资源,就本当让所有受教育者公正、公平、合理分享。当前,随着国家经济实力的增强和教育资源的扩大,高校已经由精英教育向大众化教育阶段过渡,教育资源区域配置一体化和均衡化,实现教育公平正当时。教育公平应该作为教育公共政策的价值基础,把优质资源向弱势群体倾斜:一是改善基础教育阶段的城乡差距,实行教育资源配置城乡一体化,使城乡居民享受平等的教育待遇;二是改变重点中学制度,改善正在扩大的阶层差距,贯彻基础教育均衡化方针,这是减少高等教育阶段的阶层差距的关键所在;三是改革高考招生录取制度,逐步过渡到大致按照考生人数平均分配各地招生名额。政府应当成为维护和促进教育公平的社会主体,政府行为的底线,至少是不人为地制造差距和扩大不公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