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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学院推行学生院长助理制度

文字:通讯员 严文樱 邹晓翔 图片: 编辑: 发布时间:2009-11-17 点击数: 分享至:


  本网讯 11月12日下午,“学生院长助理聘任仪式”在公开学院教学楼212室举行,院长何勇斌、院党委副书记苏冬燕出席聘任仪式。仪式由学工办主任莫振华主持。


院长何勇斌讲话

  聘任仪式上,何勇斌首先介绍了设立学生院长助理的目的,指出实行学生院长助理制度是施行辅导员助理制度后的又一新举措,对于加强学院与学生的信息沟通,促进学生自我教育和学院民主管理具有重要意义,希望学生院长助理们严于律己、积极工作,树立形象,为学生树立榜样和典范,发挥好广大同学和学院有效沟通的桥梁纽带作用。

  接着,学生院长助理代表吴瑞怡同学进行了发言。她在发言中表示全体学生院长助理会不断进取、不断提升,在同学当中起先进模范作用;积极为广大师生服务,通过多角度,多渠道了解和收集同学们的意见建议,及时向院长反馈信息,充分发挥同学与学院信息沟通的桥梁和纽带作用,为学院的建设和发展提供有价值的建议。


院领导和学生院长助理合影

  随后,何勇斌为首届学生院长助理颁发了聘书并合影留念。此次聘任的学生院长助理共八名,来自学院各系各专业。八名学生院长助理是通过自愿报名或组织推荐、所在系审核、选聘工作小组综合考核、全院公示、党政联席会议研究决定等环节,从众多应聘学生中脱颖而出。

  聘任仪式结束后,何勇斌召集学生院长助理们召开了工作布置会,对近期学生院长助理工作进行了部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