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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评】从大众传媒看女性的形象与定位

文字: 图片: 编辑: 发布时间:2003-03-07 点击数: 分享至:
西蒙·波娃说:“世界的再现,如同世界本身一样,都是男人的作品,他们从其自身的观点描述它,并与绝对真理加以混同。”而大众媒体的内容经过研究后也确实证明其一直深植一套对女性敌视的运作模式。 在由男权意识形态统治下的社会主流文化中,大众传媒作为一种宣传工具,女性的形象,在媒体中被一再地刻板形象化、被琐事化、甚至被边际化。 媒体并没有如实并充分的反映女性在生活中的各种面貌,却一直在将女性定位成尤物、母亲、家庭主妇、各类“宝贝”等少数特定角色。她们往往角色被动,所关心的是爱情、婚姻和家庭,活动的范围常限于家庭。在许多传媒的宣传报道中,女性不是有个性、有思想的完整的个体,而是一种被观赏的对象。 各种媒体报道中,女性经常被过度书写。女性总是会被加上过多的修饰词汇,尤其在外貌、说话的语气中等描写身体表现的句子中总会过分具体化,来突显性别差异。 当媒体报道女性精英的时候,总倾向于报道她们的生活细节。也许媒体本意是肯定被报道者的能力,但私人方面的细节过多会给人男性精英和女性精英不同的印象。 在大多涉及女性的报道中,占全球人口半数的女性经常被处理成一个特殊的利益团体。比如,女性在参与社会事物时,如有量的增加或是质的改变,都可能会成为媒体刻意圈定的话题。由于男女平等是我国的基本国策,媒体似乎在刻意地保证女性报道比例来维持某种必要的平衡,来彰显自己已贯彻了这一政策。也就是说,媒体是出于一种道义和义务来报道女性,而不是认为女性报道本来就应该新闻报道中的重要部分。女性报道题材的阶段性较强,在“三八”期间有所起色,但过后就毫无声色。 大众传媒是一种宣传工具,在男权意识形态的支配下,女性在这个社会结构下的处境和位置,决定了她的媒体中的再现形式。只有改变这种社会性别观念,才能使女性在媒体中的形象改变过来。而进行这种观念上的革命,必须要借助大众传媒的影响力。 针对媒体工作者中所存在的观念问题,要加强媒体工作者中的社会性别观念,加强社会性别观念的行为取向,主要是部分媒体女性专栏的工作者、与妇联联系密切的记者及在传媒兼职的妇女问题专家,大部分为女性。他们或较早接触社会性别观念,或曾经参加过相关的性别培训。他们肯定女性对社会的贡献,对男女不平等现象反映敏感,并努力体现和争取这种平等。 大众传媒与妇女发展相辅相成。大众传媒是妇女发展的一种方式和手段并影响着妇女发展的进程,而妇女发展则决定着大众传媒的所传播的观念。只有更好地处理两者关系,使其相得益彰,共同向前。 (交流学院 赵珊/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