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明,永远是推动社会向前发展的巨大动力,而社会文明以及公民道德水平的提高,在于人的精神。有人说,文明的伤心处,不在于与蒙昧和野蛮的斗争中伤痕累累,而在于把野蛮错看成文明。但是,在现代城市的发展过程中,总是有人对美与丑缺乏最基本的认识和取舍标准。
笔者近日在报纸上看到一段名为“现代都市病”的文字,读来颇感有趣。大意如下:“大城市,有点怪,影院争放录像带,夜半歌声传天外;污言秽语随口带,杂物废纸胡乱甩;下水道,没有盖。小摊点,占道卖。算命先生站成排,旅店拉客死活拽……。”
这段“顺口溜”可谓幽默风趣,读来让人忍俊不禁。但当你笑过之后,再静下心来细细一琢磨,这所谓的“现代都市病”,虽然有些地方并不见得说的对,但其中的一种或几种“病”的确存在于每个城市发展的过程之中。我们在政治、经济、文化等各方面取得很大进步与发展的同时,在社会秩序、市民素质、市容环境等方面还存在一些危害城市健康发展的“毒瘤”与“病菌”。
其实细细一想,这些所谓的“现代都市病”也并不是治不了的“绝症”。要根治它,还是要下大力气来强化社会公德、职业道德以及家庭美德的教育。想想看,一个城市的全体公民,如果都能讲点社会公德,还会“污言秽语随口带,杂物废纸胡乱甩”吗?如果都能讲点职业道德,还会发生“夜半歌声传天外,旅店拉客死活拽”的现象吗?
无论哪个城市,要想实现更高水平发展,要想建设一个文明健康的现代化国际大都市以及与之相适应的公民道德水准,有必要把精神文明建设提到发展之本这个高度上来。尤其是应该把提高公民文明素质作为公民道德建设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回到开始,笔者认为对于本文开头提到的那些所谓的“现代都市流行病”切不可一笑置之,而应当及早纳入议事日程,做到有病治病,无病预防。
应该说,我们对社会文明和公民道德建设的的追求从来没有停止过。在《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印发两周年之计,北京市东城区推出的《公民道德建设综合评价体系》可说是公民道德建设实践的一个重要探索。它的出台,正像大家所评价的那样,使公民道德水平有了一个客观、具体的衡量标准,使意识形态领域的软指标变成了硬指标,有了可操作的工作参照系。
以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教育为基本规范,强化社会公德的约束性、职业道德的规范性以及家庭美德的自觉性,以此,让每个公民都成为一块文明的碎片。一块碎片,又一块碎片,只有经过许许多多人的努力,碎片最终才会连成一个整体,连成一个整体的社会文明和普遍提高的公民道德水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