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 12月15日下午,我校召开了第一次教师申诉委员会会议,会议由党委副书记许国彬主持。会上重点组织委员会成员学习了我校制订的《教师与其他教育工作者申诉条例》(以下简称《条例》)。

许国彬副书记在会上讲话
会议开始,许国彬就《条例》的起草背景和制定过程作了说明。他表示,《条例》的实施是我校依法治校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它对推进我校依法治校工作发挥积极作用。
随后,法学院的张永华教授就《条例》的相关内容进行详细的讲解。他着重介绍了条例的贯彻和实施方式,确认了教师申诉委员会的地位,阐明了制定《条例》的制定以及教师申诉委员会成立的目的,与委员会成员进行交流并回答了他们的提问。

张永华老师向委员会成员讲解《条例》
委员会成员认真学习了《条例》,并围绕“申诉审查程序”、“申诉受案范围”、“申诉委员会的权利和义务”等条款展开了讨论。

现场情况
会后,许国彬副书记对会议进行了总结,他指出,《条例》在实施过程将会遇到一些困难,作为委员会成员,肩上的担子很大。我们必须风雨同舟,一起探索、学习、实践,坚持以人为本的原则,抱着认真、负责的态度,公平、公正、公开,依法有效地维护教职工的合法权益,任何单位和领导要依法行事,如果工作失误损害教职工利益,必须及时纠正。
附:校教职工申诉委员会委员名单
主 任:许国彬
副主任:黎佑均 董黎明
委 员:金中阳 董小平 黄丽萍 叶昌富 李建英
袁世霞 赵一农 郭有群
秘 书:董小平(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