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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校召开第一次教师申诉委员会会议

文字:唐靖 图片: 编辑: 发布时间:2005-12-15 点击数: 分享至:

   

本网讯  1215日下午我校召开了第一次教师申诉委员会会议会议由党委副书记许国彬主持会上重点组织委员会成员学习了我校制订的《教师与其他教育工作者申诉条例》(以下简称《条例》)。

 

许国彬副书记在会上讲话

        会议开始,许国彬就《条例》的起草背景和制定过程作了说明。他表示,《条例》的实施是我校依法治校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它对推进我校依法治校工作发挥积极作用。

    随后,法学院的张永华教授就《条例》的相关内容进行详细的讲解。他着重介绍了条例的贯彻和实施方式,确认了教师申诉委员会的地位,阐明了制定《条例》的制定以及教师申诉委员会成立的目的,与委员会成员进行交流并回答了他们的提问。

 

张永华老师向委员会成员讲解《条例》

        

委员会成员认真学习了《条例》,并围绕“申诉审查程序”、“申诉受案范围”、“申诉委员会的权利和义务”等条款展开了讨论。

现场情况

        会后,许国彬副书记对会议进行了总结,他指出,《条例》在实施过程将会遇到一些困难,作为委员会成员,肩上的担子很大。我们必须风雨同舟,一起探索、学习、实践,坚持以人为本的原则,抱着认真、负责的态度,公平、公正、公开,依法有效地维护教职工的合法权益,任何单位和领导要依法行事,如果工作失误损害教职工利益,必须及时纠正。

    附:校教职工申诉委员会委员名单

    主  任:许国彬

    副主任:黎佑均  董黎明

    委  员:金中阳  董小平  黄丽萍  叶昌富  李建英 

            袁世霞  赵一农  郭有群

    秘  书:董小平(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