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连体姐妹之死看生命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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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03-07-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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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8日,29岁的伊朗连头姐妹拉丹、拉蕾,在新加坡莱佛士医院经过50多个小时的分离术后不幸因失血过多而双双死亡。国际双胞胎协会在获知消息后谨慎地说,尽管两人的去世是一个悲剧,但从全世界140对连体双胞胎的情况来看,双胞胎做手术分离是值得冒险的。但是,两姐妹的养父则表示要控告莱佛士医院和做手术的医生小组,因为他们没有认真评估手术的风险,进行了一次高风险和不确定的手术。 从希望越高到失败后的绝望越严重,自然会产生前后反差极大的评价,这是可以理解的。但是,还是需要对这样的医疗行为做理性的分析,否则就会陷入“胜者王侯败者贼”的窠臼中。一个最重要的问题是,这个手术该不该做?做手术的决策是否恰当或适宜? 现代公认的生命和科研伦理原则有这么几条:一是行善原则,科学要造福人类,增进人类的健康与幸福;二是自主原则,尊重人的尊严和价值,尊重实验对象,必须取得他们自愿和自主的同意,而且必须要有书面的同意;三是不伤害原则,无论是研究还是治疗都不能对实验人群、实验者和他人造成伤害;四是公正原则,包括资源分配、利益分享和风险承担的三种公正。 对拉丹姐妹来说,前两项原则是没有什么问题的。做手术是要把两人从极其不便的生活状态和十分低劣的生活质量中解救出来,让她们像每个普通人一样独立而自由自在地生活,完全享有自己个人的时间和空间,可以结识自己心仪的异性朋友,结婚育子。此外,这一手术是拉丹姐妹同意的,她们表示知道这一手术有巨大风险,甚至可能丢失生命。但在第三项面前,姐妹俩的手术理由似乎就难以说得通了。医生应该知道这一手术的风险,并应当根据这种风险的程度作出有利于拉丹姐妹和其家人的选择。对这一疑问,医生小组回应说,拉丹姐妹共用一条动脉供血,如果不做分离手术,她们的颅内压就会很高,并会导致生命危险。这样,手术的理由从过去的改善生活质量上升到了挽救生命。 但是仔细分析会发现,手术的决策是建立在可能而非事实的基础上。颅内压升高可能会造成死亡,也可能不会造成死亡。即使是后者,在什么时候会造成死亡也没有一个明确的预测。而且颅内压升高是否可以用其他的方法来缓解,比起分离手术来更为简单易行和安全?此外,在手术之初伊朗本国的一些医生也提出明确反对的理由。拉丹姐妹14岁的时候曾求助于德国一位著名的神经外科大夫马吉德·萨米伊,但是被拒绝了。因为萨米伊对她们做检查时发现,她们共享一根从脑部回收血液到心脏的静脉,这意味着,如果做手术,她们生存的概率几乎为零。 考虑到上述种种因素,对拉丹姐妹做分离手术的决策理由并非很充分,而且也并非完全符合人们所公认的生命伦理原则。 从这个意义上讲,手术受到一些人的指责是有理由的,但这也并非是说科学研究不值得去探索和冒险。只是,这种探索和冒险不能超越现阶段人们公认的原则,而且必须权衡两害或两利当前,哪一种选择更符合一个人、家庭及其所有相关的人的最大利益。 |
(南方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