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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3期)教务处:学分制提供更多机会

文字:邬玉怡 图片: 编辑: 发布时间:2004-03-09 点击数:

  新学期教务处的工作计划中,工作重点之一是:研究制订南校区学分制实施方案。
  教务处副处长黄巧萍介绍说:“实行学分制,是主动适应扩招和高等教育大众化的要求。因为学校规模大,学生人数多,学生的学习和发展要求也会相应增加,只有灵活的学分制才能更大程度满足学生个性化发展的需要,给学生提供更多的选择机会和发展空间。”
  为了研究学分制的运行,教务处的工作人员广泛搜集国内外院校实行学分制的资料汇编成册,认真学习,为制定我校学分制的实施方案作参考。
  黄巧萍说,除了资料搜集,制定实施方案,还要进行研讨。若要启动学分制,整个学校都要对学分制有充分的认识。届时还要设置导师指导学生选课,面对突如其来的完全自主学习方式,学生可能会不适应。
  “完全学分制是我们需长期努力才能实现的目标。试行学分制只是在学分制与学年制之间找一个适合学校具体情况的点。我们计划先在南校区试行学分制,在试行中摸索经验。我们会尽量做得稳妥,考虑周详,确保教学秩序不要出现大问题。”黄巧萍表示。
  学分制还面临启动难的问题。黄巧萍认为:“首先是广大师生员工要更新观念,做足准备。除了要求学生有较高的自主能力,对管理人员来说,管理要求更高。以往按‘班’为单位来管理,在学分制下,就要以‘个体’为单位来管理了,工作量大多了。其次是教学资源的配置。如果不能开出足够的课程给学生选择,实行学分制就意义不大。再次是财力支持。学分制一旦启动,用于教学管理的投入也要相应加大。”
  教务处还计划在本学期制定南校区教务管理实施方案;积极推动教学研究成果的培育;进一步完善教学质量监控体系;修订大学学位、学籍等教学管理规定;做好招生宣传工作。
  (邬玉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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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学分制是把规定的毕业最低总学分作为衡量学生学习量和毕业标准的一种教学管理制度。
  实行学分制,要求按照培养目标和教学计划中各门课程及教学环节的学时量,确定每门课程的学分,设置必修课、限选课和选修课,规定各类课程的比例,以及准予毕业的最低总学分。
  学分制允许学生有一定的选学课程的自由,而且不受太大的修业期限的限制。考虑到科技发展的速度和学科知识的时效性,一般对修业年限作一定的限制(电大开放教育限定为8年)。只要在规定的修业年限内学完专业教学计划中规定的课程,完成必要的实践性教学环节,达到毕业最低总学分的要求,思想品德鉴定合格,就可以毕业。
  有时,为了区别于修业年限固定的学年学分制,我们常称学分制为“完全学分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