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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习《条例》报告会”——认识“为民、务实、清廉”的关键

文字:实习记者 林燕玉 图片: 编辑: 发布时间:2004-04-10 点击数: 分享至:

本网讯  为了使我校全体师生员工更好的理解和领会纪律教育学习月的主题,“学习< <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下简称‘条例’)报告会”的影带今天下午在云山会堂播出。我校全体党员(含学生党员)和副处级党外干部参加了该次活动。

 

我校是纪律教育学习月活动的先行点,41号开始启动的纪律教育学习月以“为民、务实、清廉”为主题。

 

该报告会由中共广东省委书记张德江主持。条例起草工作办公室主任屈万祥介绍了条例的起草历程,起草背景,主要制度和内容等。条例指出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方针,关键是管好领导干部,防止权力失控,决策失误和行为失范。而党内监督是廉洁的关键。屈万祥还指出,监督要在制度的框架中进行。

 

校纪委副书记、监察处处长金中扬表示,条例已经发给了每一个党员和各级单位领导人,这次活动将帮助他们更好的学习条例和透彻领会“为民、务实、清廉”的主题。他还说,学习这个主题要和我校校训联系起来。“我校校训是‘明德尚行’,‘明德’,是涵养道德,而清廉是道德中很重要的一部分。‘尚行’则代表实践,也就是要务实为民。”

 

记者采访了听报告会的一位计算机系大二学生,她对该报告大加赞赏:“这是个很好的条例,对防止党内腐败应该有很大的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