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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形象至关重要

文字:白 天 图片: 编辑: 发布时间:2004-11-02 点击数: 分享至:

 近日,为了加强机关作风建设,提高办事效率,南校区管委会与附中相继出台 “首遇首问负责制”和“承诺制”的规定。其内容大体为:凡学生、学生家长或校外有关人士打电话或当面找相关部门和教职工办事或反映问题,任何人不得推诿、敷衍;后勤各部门对于学校教职工和学生提出要解决的问题应限时给予解决,不得随意拖延。

  当前不少部门确实还存在着“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的现象,工作人员之间推诿塞责,事不关己,高高挂起。出台和推广“首遇首问负责制”和“承诺制”相关规定,实在很及时、很有必要,将有助于进一步改善工作人员工作态度和树立学校的形象,意义重大。

  首先,形象是一面镜子。从工作人员对待师生与家长的表情中,可以看出他们心里有没有真正装着师生,愿不愿意为他人服务的根本问题,体现着自身的职业素养水平。此外,工作人员是代表学校行使职能,他们在处理公务时的表情和态度,很大程度上已不单纯是自己的表情和态度,更代表着本部门和学校的“表情和态度”,关乎学校的形象,忽视不得,随意不得。

  其次,形象是一种催化剂,它可以促成事情向不同方向发展。如果工作人员的态度好,形象佳,办事效率高,可以使事情得到及时处理,给前来办事的人员留下好影响,可以促进事情向好的方向发展,消除事故隐患。相反,如果工作人员态度恶劣,事情处理不够及时,往往会使小事变大事,造成比较严重的恶果。同时也给前来办事人员留下不良影响,这不仅影响到学校的形象,疏远了学校同师生和社会的关系,更影响着学校进一步发展的环境和大局。

  由此可见,改善工作人员办公形象,纠正办公室不良风气,实行首遇首问负责制,对于提高工作人员的素质和工作效率,改善单位对外形象,促进学校事业健康、快速发展都具有重要意义。全校教职员工,特别是机关工作人员在工作之时要树立良好的工作形象,在工作之外,也要树立良好的个人形象,时时处处为他人、为集体着想。我们也更企盼这种良好的形象能够化为工作人员对待师生、家长与外来办事人员的一种朴素感情、自然表情,成为一种发自内心的自觉,化为一种对于敬业精神的不懈追求。而不仅仅是依靠类似首问首遇责任制这样的规章制度来约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