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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1期)我校在2001年的五项改革

文字:佚名 图片: 编辑: 发布时间:2005-02-28 点击数: 分享至:

    1. 人事制度改革
   (1)根据实际需要和精简、高效的原则,精简党政管理机构,职能相近的部门和机构实行合并或合署办公:离退休办公室并入组织部,总务处和设备办公室合并为总务设备处(后改建为后勤处),宣传部和统战部合署办公,学生部(处)和校团委合署办公。
   (2)按照先党政机关、教辅单位,后教学与科研单位的原则,通过公开选拔,择优聘用,对全校各单位副处级以上干部进行换届、换岗、轮岗,一批年轻有为的教师或党政管理人员被提拔到领导岗位上。
   (3)对全校党政管理机关、教学辅助机构和其他二级单位行政工作岗位进行定编定岗,在此基础上,按照公开招聘、竞争上岗、择优聘任的办法,完成了科级及科级以下党政管理人员以及教学辅助人员的定编定岗和公开聘任工作。
    2、教学科研架构调整
  教学架构调整的主要举措:以“优化资源配置,加强学科建设”为宗旨,把原来分散于国际经贸学院等5个教学单位的应用英语类专业合并组建国际商务英语学院,调整加强英语语言文化学院,调整组建国际工商管理学院,成立基础英语学院(负责全校非英语类专业的英语教学工作)。同时,根据工作需要和本人意愿以及业务专长,对原各教学单位部分专任教师和原科研机构人员进行调配,其中主要是对全校英语教师进行了调整分流。
  科研架构调整的主要举措:校级科研机构除国家级文科基地-外国语言学及应用语言学研究中心和新成立的词典学研究中心外,其他研究所与专业相同或相近的学院合署办公,院所合一,实行“一套人马,两个牌子”的运作模式。院所合一后,对专职科研人员实行以“项目”定岗的滚动式管理,带项目进科研岗位,完成项目离开科研岗位,回教学岗位任教,在科研岗位工作期间,按专职科研人员业绩考核暂行办法接受考核。以教学为主的人员,按教师业绩考核暂行办法接受考核。
  3、非学历管理体制改革
  按照“归口管理、统一对外”的原则,全校非学历教育管理和办学职责主要由新成立的继续教育学院承担。其他教学单位除出国人员培训部外,不允许再开办普通层次的培训班。非学历教育的原则是,一要立足于利用社会资源进行,避免挤占校内资源;二要按照教育产业化的管理方式进行成本核算,并逐步完善;主要大幅提高非学历教育收入上缴大学的比例,补充办学经费(目前的比例是6:4,即学费中的60%上交大学,40%作为继续教育学院的办学经费)。
  4、校内分配制度改革
  主要举措:制定了教师、科研人员,党政管理人员,教学辅助人员等各个系列人员的岗位职责、业绩津贴标准和与之配套的年度业绩考核实施办法及量化测评体系。全校事业编制内在岗教职工(承担非学历教育单位的教职工等除外)的校内津贴(含岗位津贴和超教学工作量补贴、超科研工作量补贴、年终业绩奖励等)全部由学校统一发放,改变了院系教职工校内津贴由所在院系利用所创收的提成款各自发放的做法。
  5、后勤社会化改革
  (1)按“后勤服务归口管理,统一经营”的原则,将总务设备处有关科室、外事处所经营的外事餐厅和招待所、校工会的劳动服务公司、基建处自营工程部、幼儿园、校办收发室等后勤服务实体分离出来,以功能分类,按“小机关,多实体,大服务”的模式,成立了10个后勤服务实体,实行独立核算,自负盈亏。
  (2)除门诊部外所有的后勤服务实体均已从学校行政系统中分离出来。园林绿化、电信服务、清洁卫生等后勤项目已由社会力量承办,直接实现社会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