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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永华被教育部民族教育司聘为法律顾问

文字:蜻蜓 图片: 编辑: 发布时间:2005-03-21 点击数: 分享至:


  本网讯  3月18,我校法学院教授张永华被国家教育部民族教育司聘请为法律顾问。
  
  张永华教授是我校法学院教师,长期从事“依法治校”的法律研究和探索,在依法治校工作方面做出了贡献,受到普遍认可。
  
  
张永华、男、教授、硕士研究生导师、法学院教育法制研究所所长,广东省法学会理事、广东省非学历教育学校设置委员会委员、广州市政府法制办咨询专家、广州市仲裁委员会第二届委员、广州市仲裁委员会仲裁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