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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费医疗,你知多少?——校门诊部主任刘志林为您解答

文字:谢少萍 陈曦 图片: 编辑: 发布时间:2005-06-25 点击数: 分享至:


  本网讯
上大学已经有一段时间了,但也许很多同学对于自己享有的公费医疗权利还不甚了解。作为一名本科生,我们在看病的时候享有哪些权利呢?在看病、药费报销时要注意些什么呢?怎样使我们的权益得到最大地发挥呢?记者就《学生手册》中《广东外语外贸大学学生公费医疗规定》中一些比较模糊的概念,采访了学校门诊部的刘志林主任。

 

根据《广东外语外贸大学公费医疗管理办法》规定(以下简称《规定》),刘主任表示:凡本校享受公费医疗的人员因病需要诊治者,必须先在校门诊部就诊。如病情需要转出就医,必须按照校门诊部相关科室主治医师以上(或急诊值班医生)签发的转诊意见,方可到指定的挂钩医院就诊;但遇到急诊时,也可以先就近医院治疗,再凭急诊手续证明和病历到门诊部审批报销。同学在假期突发疾病也可以凭借相关证明办理报销,急诊可报销50%,普通疾病30%


    目前,学校有21家挂钩医院,其中综合医院有:中山医附属一、二院、省人民医院、广州市第一人民医院、省中医院、广州中医药大学第一附属医院、解放军陆军总医院(流花路)、省、市妇幼保健院、市儿童医院等。专科医院有:中山大学肿瘤医院、广州第八人民医院(传染病院)、横枝岗广州胸科医院(结核病院)、中山大学眼科医院、中山大学第三附属医院(肝胆病、精神病)、中山医光华口腔医院等。而南校区更增加了离南校区最近的华侨医院,方便南校区师生外出就医。
 

目前国家临床用药有10000多种,根据广东省公费药品报销范围的规定,可报销药品只有2000多种,因此不在报销范围内的(自费)药品一律由个人自付。一般医生在用超出公费医疗范围内的(自费)药品时候会征求病人的意见,病人可根据自身情况做出选择。
 

刘主任也表示,常见病(一般的身体)的检查、治疗也属于报销的范围之内,但是一次性检查费用高于200元的大型仪器检查,须经门诊部领导批准。对于医疗费报销的问题,刘主任极力主张学生购买医疗保险(每年30元)。刘主任强调,对于购买了医疗保险的同学,在一年内发生重大疾病,意外扭伤、骨折,门诊或住院治疗保险公司提供最多3万元医疗费用,即保险公司理赔52%的医药费,剩余部分,如果属于公费医疗报销范围,学校再报销80 %,两边加起来报销额高达92%,既减轻了同学的负担,也保障了自身利益;而对没购买医疗保险的同学学校只予报销40%的医药费;意外伤(如运动受伤或摔伤)报销5%。刘主任特别提醒,大四的同学更应该购买保险。因为大四同学活动范围广,意外事故也相对较多。他就碰到过较多大四同学因为没有购买保险而只能报销很少一部分的情况。

 

然而,对于学校门诊部,学生总是众说纷纭。在肯定门诊部给学生带来方便的同时,也有不少反面的声音。对此,刘主任说,我们在肯定成绩的同时,也要正视目前存在的问题。毕竟门诊部只是小型的医疗部门,仪器设备简单,主要治疗常见病,但也不乏骨干力量的存在,在非典,食物中毒和流脑等重大医疗问题的处理上是很成熟的。
 

而对于有些同学反映说有同学晕倒打电话给门诊部,门诊部医生拒绝出诊的情况,刘主任明确表示说,同学遇到这样的问题可打电话到门诊部投诉或直接(亲自)向主任反映情况,这样的问题他们一定会从严处理。


 

投诉电话:校本部  3620672813556131828
                           
南校区  39328120137193398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