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 3月15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草案)》在十二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表决通过,将于今年10月1日起正式实施。 3月22日下午,由我校土地法制研究院、法学院联合主办,土地法制研究院承办的“土地法制前沿论坛(第二期)——《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通过研讨会”召开。
土地法制研究院院长陈小君总结民法总则
土地法制研究院院长陈小君对民法总则做了整体回顾与总结,阐述了新民法总则对我国法制建设的重大现实意义与历史意义,举例说明这部法律的优点与创新点,并介绍民法典分则的编纂情况。她提出,我们应珍惜、爱护并以专业精神深入研究的立场和态度。据悉,陈小君作为中国法学会民法典编纂领导小组主要成员,参与编纂民法典。
耿卓主持研讨会开幕式和第一届讨论
研讨会的开幕式和第一节讨论由土地法制研究院副院长耿卓主持。耿卓简要概述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以下简称民法总则)通过的重大意义,进一步明确了本次研讨会的主题是为宣传、学习、研讨《民法总则》。高飞基于解释论的立场对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年龄问题、法律行为效力等问题表达了自己的看法,并表示对于新出台的民法总则,要以积极正面的态度来看待。王荣珍在发言中认为民法总则开启了民事权利保护的新时代,并从民法原则、民事主体的种类、民事权利的客体范围、诉讼时效等方面指出了民法总则的新发展。张保红对民法总则中的“抢先占位”条款作了全新分析,更在重新解读德国法上法人主题分类的基础上积极肯定了民法总则上营利法人与非营利法人二分的做法。
高飞发言
第二节在张保红的主持下讨论了民法总则中的具体制度,耿卓、范利平、刘洪华、杨浩楠等发言;第三节的讨论由范利平主持,聚焦在民法总则与其他学科专业的关系,常延彬、杨桦、周新军、吴贤静等作深度分析。第四节的自由讨论和总结由王荣珍主持,与会专家和研究生进行了自由讨论。
会议现场
此次研讨会对大家全面认识和深入理解民法总则具有重要的推动意义,对于大家系统学习和科学研究民法总则具有重要的引导价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