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外党〔2009〕26号
关于印发《广东外语外贸大学
迎接校务公开量化考评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学校各单位:
根据省教育厅和省厂务公开协调小组办公室关于开展校务公开量化考评工作的部署和安排,学校制定了《广东外语外贸大学迎接校务公开量化考评工作实施方案》,现予以印发,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二〇〇九年五月十九日
广东外语外贸大学
迎接校务公开量化考评工作实施方案
为迎接省教育厅和省厂务公开协调小组办公室对学校校务公开工作的量化考评,进一步推动学校校务公开工作的深入开展,促进学校反腐倡廉建设和政风行风建设,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组织领导
(一)成立迎接校务公开量化考评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负责对全校迎评工作进行统一部署,并对迎评工作进行指导、督促和检查。
组 长:徐真华 隋广军
副组长:陈建平 许国彬 金耀观 陈德萍
成 员:各职能部门主要负责人,教育技术中心、继续教育学院、国际学院各一主要负责人。
(二)成立迎接校务公开量化考评工作办公室(以下简称迎评办),办公室挂靠在党办、校办,负责全校迎评工作的组织协调、宣传报道、信息收集、材料上报、联络协调和检查考核等日常工作。
主 任:许国彬(兼)
副主任:李云明 金中阳 杨妃芳 孔晓明 乔万林
王则唐
下设4个工作小组:
1.宣传组:负责宣传报道工作,完善专题网站建设,在学校新闻网主页开辟校务公开专题,通过多种形式,营造浓厚的迎评促改、促建氛围。
责任校领导:金耀观
组 长:孔晓明
成 员:乔万林 李江 刘红艳
2.督导组:负责对全校各单位开展迎评工作进行指导和监督,组织和开展校务公开民主测评。
责任校领导:陈建平
组 长:杨妃芳
成 员:金中阳 李珂 董小平
3.文书组:负责起草报告、整理迎评工作材料,对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总结上报。
责任校领导:许国彬
组 长:王则唐
成 员:刘田苗 吕一飞 林烈群 赵莉 朱智广
4.综合组:负责省检查小组到我校进行实地检查的接待和座谈会的组织等工作。
责任校领导:陈德萍
组长:谢伟光
成员:苏姚 李小萍 李天明 肖锋 葛文洁
(三)迎评办设置热线电话、电子邮箱。热线电话:36207004,电子邮箱:ltianmiao@oa.gdufs.edu.cn。
二、考评工作内容
根据省教育厅和省厂务公开协调小组办公室《关于开展校务公开量化考评工作的通知》(粤教监〔2009〕14号),对近三年来学校执行《广东省教育厅高等学校校务公开暂行规定》以及上级有关校务公开工作文件的情况进行考评,主要内容包括:①校务公开机构及制度建设;②校务公开的内容;③校务公开的形式;④校务公开监督;⑤校务公开材料;⑥校务公开效果;⑦校务公开工作相关奖励。
三、考评方法
省教育厅、省厂务公开协调小组办公室组织校务公开考评检查小组,按照《广东省高等学校校务公开量化考评表》的要求,采取听取汇报、实地察看、查阅资料、座谈访问、现场民主测评等形式进行量化考评。
四、时间安排
考评工作分为宣传发动、自查自评、接受考评3个阶段,从5月开始至12月结束。
(一)宣传发动阶段(5月中旬-6月上旬)
1.学习文件,提高认识。各单位要认真学习《广东省教育厅高等学校校务公开暂行规定》、《广东省高等学校校务公开量化考评表》、《广东外语外贸大学校务公开实施细则》等相关文件,进一步提高对校务公开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增强做好迎评工作的积极性和自觉性。
2.广泛宣传,营造氛围。通过校务公开专题网站、校报、横幅标语等载体,大力宣传学校依法治校工作成果以及开展校务公开工作的意义以及考评内容和要求。
(二)自查自评阶段(5月中旬-6月下旬)
各责任单位根据《广东外语外贸大学校务公开实施细则》和《广东省高等学校校务公开量化考评表》进行自查自评,并形成自查自评报告于6月10日前报迎评办。自评报告要包括近3年来开展校务公开的情况、已取得的成效和存在不足以及下一步整改落实的措施等内容。
督导组于6月中旬按《关于开展校务公开量化考评工作的通知》规定的评议人数和范围开展民主测评,将测评结果和原始资料报迎评办。
迎评办根据各单位自查自评报告和民主测评的结果、资料,撰写《广东外语外贸大学校务公开工作自评报告》和《广东外语外贸大学校务公开工作民主测评数据分析报告》上报省教育厅和省厂务公开协调小组办公室。
(三)接受考评阶段(7月初-12月上旬)
各责任单位认真落实校务公开整改措施,建立健全校务公开日常工作制度,大力加强和改进校务公开工作,收集、整理有关校务公开工作的档案资料。在此基础上,学校于10月20日至12月10日期间接受省检查小组的评议。
附件:1.广东省高等学校校务公开量化考评表
2.广东省高等学校校务公开工作民主测评表
附件1:
广东省高等学校校务公开量化考评表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考评表要求 | 责任部门 |
一、 机 构 与 制 度 | 机构 建设 | 1.成立党委领导下的校务公开领导小组,明确学校党委主要负责人对校务公开负领导责任,学校行政主要负责人对校务公开工作的实施负主要责任; 2.成立校务公开工作办公室,具体负责组织校务公开工作; 3.成立由纪检、监察、审计部门和工会以及教职工、学生代表组成的监督小组,负责协调和监督校务公开工作。 | 校办 |
制度 建设 | 1.根据《广东省教育厅高等学校校务公开暂行规定》和本校实际制定具体的校务公开实施细则(办法),校务公开内容、形式、程序与监督方法明确; | 校办 |
2.有明确的工作制度,领导小组和监督小组定期召开工作会议专题研究校务公开工作; | 校办、工会 |
3.健全和完善教职工代表大会制度,充分发挥教(职)代会在校务公开工作中的主渠道作用; | 工会 |
4.有明确的意见反馈制度,工会、教代会、学代会定期评议相关的校务公开工作,并及时反馈和通报评议结果; | 工会、团委 |
5.实行重大事项预公开制度,涉及师生切身利益,影响学校改革发展或者有重大社会影响的校务在正式决定前,将拟定的方案和理由向师生公布,在充分听取意见后进行调整再作出决定。 | 各职能部门 |
二、 公 开 内 容 | 向学生、教职工公开内容 | 1.学校领导机构及其负责人、管理(职能)部门及其负责人、院系设置情况; | 组织部、人事处 |
2.学校管理部门的职责,教师、学生与学校管理部门联系或投诉的渠道、办法; | 各职能部门 |
3.学校管理制度和有关规定,以及对学生修业和纪律的要求; | 各职能部门、继教学院、国际学院 |
4.教学情况,包括师资力量、教学计划安排、专业设置及学分分布、课程设置及调整等; | 教务处、研究生处、继教学院、国际学院 |
5.学校招生(含研究生考试录取、免试推荐)和教学改革情况; | 教务处、研究生处 |
6.学生管理信息,包括学生入党、入团、评优、评先、选干、奖学金评定和发放情况,学生奖惩情况,学生转学转专业条件、毕业生信息等; | 学生处、团委、组织部、教务处、学生就业指导中心、研究生处 |
7.学生勤工助学的信息和助学金、助学贷款的发放要求、标准、办法; | 学生处、研究生处 |
8.学校收费规定,包括收费项目、收费标准、计费单位、收费范围、收费依据及批准收费机关等; | 财务处 |
向社会公开内容 | 1.招生章程和招生计划、录取程序、收费项目、收费标准、计费单位、收费范围、收费依据和批准收费机关等; | 教务处、财务处、研究生处、继教学院、国际学院 |
2.面向社会的招标项目、招投标程序、招投标情况、中标结果; | 基建处、后勤处、资产管理处 |
3.面向社会招聘人员的招聘条件、招聘程序和招聘结果。 | 人事处 |
向教职工公开内容 | 1.学校重要决策和执行情况,包括学校发展及建设规划、重大改革方案、重大对外合作项目等; | 各职能部门 |
2.学校章程、规范性文件制定或修改的情况; | 校办 |
3.学校的年度工作计划及执行情况; | 各职能部门 |
4.学校承诺办理的重要事项及完成情况; | 各职能部门 |
5.学校领导班子成员及处级以上党政领导干部遵守廉洁自律规定的情况和民主评议情况; | 纪委办、监察处 |
6.学校重大事情(含违纪违规、突发、意外事件)的发生和处理情况; | 各相关职能部门 |
7.教(职)代提案的办理结果或办理情况; | 工会 |
8.学校机构设置调整和人事调配、招聘情况,包括部门定编定责定岗、调入(招聘)人员条件和程序,以及调入(招聘)人员的名单等基本信息; | 人事处 |
9.学校公派出国(境)学习考察、培训人员遴选条件和程序以及人选名单,及其有关费用支出情况; | 人事处 |
10.学校干部、人事制度改革方案,处科级干部、重点学科带头人的选拔任用和评优、评先的条件、程序和结果; | 组织部、人事处 |
11.学校各种评审委员会组成人员的重要依据、专业技术职务评审的政策规定和条件、推选程序、议事规则、议事结果、岗位职务和专业技术职务聘任情况; | 人事处 |
12.校内岗位津贴、补贴、课时酬金方案的制定和调整情况; | 人事处、财务处 |
13.学校年度经费的预算和执行情况; | 财务处 |
14.学校资产及债权债务情况; | 财务处 |
15.学校资源调配情况,包括住房调配、用地调配、办公室及实验室等用房调配,大型仪器和设备等教学资源调配等; | 资产管理处 |
16.校产管理及变更境况; | 资产管理处 |
17.校办企业的经营管理及效益情况; | 资产管理处 |
18.科研项目的申报、评审结果和立项资助情况,科技项目的国内外合作和推广应用情况; | 科研处 |
19.教学研究成果的申报、评选、报送情况; | 教务处 |
20.基建工程、维修工程招投标情况,包括工程项目、招投标工作程序、投标情况、中标结果等; | 基建处、后勤处 |
21.大宗物资、大型和成套设备采购情况,包括物资(设备)名称、数量、质量(有关技术参数)、采购情况或招投标情况等。 | 资产管理处 |
三、 公 开 形 式 | 公开 形式 | 1.在校园网上公开; | 各职能部门 |
2.设立固定的公开栏、宣传栏等; | 校办、宣传部 |
3.定期召开教代会、学代会; | 工会、团委 |
4.在学校报刊、广播、电视等媒体校内发布,或采用发送书面通知、信函或通过新闻媒体发布或其他便于师生和社会知晓的形式公开。 | 各职能部门 |
四、 校 务 公 开 监 督 | 监督检查与整改 | 1.设立校务公开监督电话、意见箱或开通网上监督电子邮箱,并有专人负责收集收听、记录、处理和反馈处理结果; | 工会 |
2.监督小组定期或不定期收集群众对校务公开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及时向领导小组反馈,并及时通报处理结果; | 工会 |
3.监督小组定期对校务公开工作进行检查,形成书面总结,提出整改意见,提交领导小组,并跟踪整改落实情况。 | 工会 |
五、 校务 公开 材料 | 材料收集、整理与归档 | 1.建立校务公开专项档案;档案中有公开的具体内容、时间、承办人、群众意见和处理结果;所有公开事项的原始记录资料均能完整的分类、编号、归档; | 各职能部门 |
2.有详尽的校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会议、校务公开监督小组会议、教代会或学代会有关校务公开会议会议记录材料。 | 校办、工会、团委 |
六、 校 务 公 开 效 果 | 总体 评价 | 1.公开内容真实、准确、全面; | |
2.公开程序规范; | |
3.公开时间及时; | |
4.公开方式、方法适当科学。 | |
满意度调查 | 1.好(满意度≥80%,且满意票数≥60%) | |
2.较好(满意度≥70%,但未达到“好”档次) | |
3.一般(满意度≥50%,但未达到“较好”档次) | |
4.较差(满意度<50%) | |
七、 奖 励 | 成绩 | 校务公开工作(学校或个人)获国家、省、市表彰奖励,工作经验获国家、省、市相关部门和单位以会议、简报等形式推介或市级以上(含市级)报纸、刊物、广播、电视、网络传媒宣传推介; | |
创新性 | 校务公开工作有创新、有亮点。 | |
注:责任部门要负责建立健全制度,加强和改进实际工作,收集和整理档案资料。
附件2:
广东省高等学校校务公开工作民主测评表
参加民主测评人员身份:1.中层干部( )2.一般管理干部( )3.教师( ) 4.教辅人员( )5.工勤人员( ) |
序号 | 测评内容 | 测评意见 |
满意 | 基本 满意 | 不满意 |
1 | 党政领导重视校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党政一把手作为第一责任人和第一执行人 | | | |
2 | 校务公开民主管理机构、制度健全落实,明确专人负责,做到问题有人解决、措施有人落实 | | | |
3 | 校务公开民主管理以教代会为主要载体 | | | |
4 | 教代会制度健全、职权落实,教职工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充分得到落实 | | | |
5 | 教职工代表思想、业务和民主管理知识的培训教育得到落实 | | | |
6 | 校务公开内容真实可信 | | | |
7 | 校务公开内容全面具体 | | | |
8 | 校务公开时效性强 | | | |
9 | 校务公开民主管理程序规范,严格按程序公开 | | | |
10 | 校务公开民主管理中教职工普遍反映的问题得到妥善处理 | | | |
11 | 教职工以主人翁的态度积极参与学校的决策和管理 | | | |
12 | 校务公开促进学校党群、干群关系明显改善 | | | |
13 | 校务公开促进学校反腐倡廉建设成效明显 | | | |
14 | 校务公开民主管理推动学校改革发展稳定成效明显 | | | |
总 体 评 价 | | | |
备注:
1、 参加评议人数要求:教职工≤1000人的,参加评议人数应≥教职工数的10%;1000人<教职工数≤10000人的,参加评议人数应≥教职工数的5%,且不少于100人;教职工数>10000人的,参加评议人数可由学校自行安排,但应不少于500人;
2、 参加评议人员应包括中层干部、一般管理干部、教师、教辅人员、工勤人员,可邀请人事关系在学校的全国、省或市(区)的党代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民主党派的负责同志参加评议工作;
3、 测评表回收率应不低于90%;
4、 每项评议内容只能作一种评价,并在相应栏目打“√”,不作评价或作两种及以上评价(不打“√”或打两个及以上“√”),该单项视为无效,但不影响其他项目评议结果的采用。
主题词:学校 校务公开 方案 通知
广东外语外贸大学党(校)办秘书科 2009年5月19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