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基层党委、党总支部、直属党支部,各单位:
按照省委的统一要求,各高校在8月底前要开展集中学习3至5天,抓紧时间开展征求意见活动,学校党委已经就近期的工作进行安排,请各单位抓紧落实。
学校各单位除了协助完成校级领导班子和校级党员领导干部的有关安排外,要对照学校教育实践活动实施方案以及学校学习教育、听取意见环节有关工作的有关要求,在9月10日前要组织完成本单位领导班子和师生党员干部的集中学习、读书交流会、公开承诺、“讲学”、“考学”等活动,认真组织广大师生党员认真学习、撰写心得体会,并按照要求及时将有关资料及时上报学校实践办。
学校实践办:北校区行政楼227室,电话:36317565(内线5565),36317720(内线8720)。
附件:
广东外语外贸大学教育实践活动近期工作安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