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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云区征兵工作的通知

文字:校武装部 图片: 编辑: 发布时间:2008-09-24 点击数: 分享至:

 

白云区兵役登记和各级各类应届毕业生

预征对象登记工作实施计划

(节选)

一、        广泛深入宣传发动

对《兵役法》、《征兵工作条例》进行广泛深入的再宣传;大张旗鼓地宣传关于征集各级各类应届毕业生有关精神,特别是优先征集、优先安置、科学合理使用等政策,充分调动应届毕业生参军入伍积极性。

……

二、        按程序规范登记

各单位要认真组织工作人员进行业务培训,熟悉规定,明确工作任务及具体做法。……各学校也要在校园设置固定登记站,主要由学校负责,各相关街、镇武装部要派人参加…….

三、        登记对象

兵役登记的范围和对象:20081231日前年满18周岁的男性公民。对已办理登记手续的19岁至22岁的男性公民要进行核对;对历年未登记又符合登记条件的要进行补登记;全日制学校就读的学生及维持家庭生活的唯一劳力的也要进行登记;有严重生理缺陷或者严重残疾不适合服兵役者免登记;被羁押正在受侦查、起诉、审判的或者被判处徒刑、拘役、管制正在服刑的不得登记。

应届毕业生登记对象及基本条件:今年,征兵对象的主体将从农村青年、城镇行业青年调整为全日制高中以上层次各级各类院校应届毕业生,包括普通本科、高职、普通高中普通中专、职业高中、技工学校20087月毕业的学生。完成专业课程学习后,参加实习2009年毕业的,也可以确定有参军意愿的学生为预征对象。往届毕业生和各类非学历教育、培训类院校及函授、自考类院校的学生不包括在上述各级各类院校应届毕业生范围之内。

预征对象为男性,身体条件经目测和病史调查,应基本符合国防部《应征公民体格检查标准》有关规定。其中,身高1.62以上,高中学历右眼裸眼视力不低于4.7、左眼不低于4.5,大专以上学历右眼裸眼视力不低于4.6、左眼不低于4.5.

四、        认真确定预征对象

在调查摸底和报名的基础上,对适龄青年和应届毕业生进行体检初检(目测)、病史调查和政审初审后,确定预征对象,确定的预征对象一定要思想觉悟高、身体条件好,学习成绩优良、积极要求参军,确保优中选优。

根据文件精神,户籍不在本区但在我区学校毕业的学生,本人愿意在我区报名登记的,只要条件符合也应该登记,但其报名参军在户籍所在地办理。

五、        登记汇总

兵役登记时,适龄青年应认真填写《兵役登记表》,应届毕业生确定为预征对象确定后应填写《兵役登记表》,应届毕业生确定为预征对象确定后应填写《应届毕业生预征对象登记表》。

各院校应届毕业生预征对象登记汇总后,本地户籍的报所在地街、镇,外地户籍的直接上报区征兵办。

所有资料上报区征兵办应于926完成。

  

注:

凡我校2008届毕业生符合上述条件者,请于926日前到我校武装部报名。

联系人:朱永海  电话:3631769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