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东省财政厅、广东省教育厅文件《关于下达2008年普通本科高校和高等职业学校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和国家助学金预算的通知》(粤财教〔2008〕193号)的规定,在各学院评审并在院内公示的基础上,推选朱逸等41位同学获国家奖学金,冯敏杰等702位同学获国家励志奖学金,现予以资格公示,征求广大师生的意见。
在公示期间,任何个人和单位均可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等形式,向学生工作部反映公示对象的情况和问题。以个人名义反映的提倡签署或自报本人真实姓名;以单位名义反映的应加盖本单位印章。
反映公示对象的情况和问题,要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不得借机诽谤和诬告。
公示期:11月1日至11月3日
电 话:36207022 39328388 电子邮箱:xsch@mail.gdufs.edc.cn
地 址:北校区:行政楼北楼105室
南校区:行政楼116室
国家奖学金公示名单.xls
国家励志奖学金公示名单.xls